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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 61 頁-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一日修正施行前,已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之五規定參加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持續符合修正前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之五資格,並符合第一項第四款以外之規定者,得繼續參加本保險。持以加保之農業用地種植檳榔者,農業工作者應曾辦妥專…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會申請參加本保險。受理農會應查調列印其申請前三十日內之農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確認其農保資格。依前項規定申請參加本保險者,其應檢具之相關文件,不適用第六條應檢具文件之規定;加保資格之審查,免依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現地…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農保被保險人已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農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協助辦理出租,而繼續參加農保者,得填具申請表(同附件一),檢具國民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參加本保險。依前項規定申…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第九項第一款規定情形者,應檢附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詢之農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但投保農會可代為查詢者,免附。十四、以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或第二目資格條件加保,其農業用地有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情形,應檢具農業改良場核…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縣(市)政府應就第一項第三款農會所送資料,檢視農會審查個別被保險人之資格及決議是否符合規定,審查小組之決議有違反法令時,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農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撤銷其決議。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訂定抽查作業要點,並依…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10條 …,逾期不予受理,申請復審以一次為限。申請人經審查通過加保為被保險人時,農會應於通知書上加註,被保險人於本辦法所定資格條件異動或喪失時,應主動申報。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本保險,同時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被保險人於本辦法所定資格條件異動或喪失時,應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報。被保險人因死亡、遷出農會組織區域或喪失第二條所定之資格條件者,當然喪失其被保險人資格;被保險人持居留證明文件加保,其配偶遷出農會組織區域者,亦同。被…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修正施行前,被保險人持以參加本保險之土地,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經投保農會或本保險之保險人審查喪失加保資格者,得於本辦法修正施行後二年內,檢具相關證明…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14條 …百零九年十一月五日修正施行之第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加保,且以該身分於一百十一年九月三十日仍繼續加保者,自一百十一年十月一日起,得於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繼續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加保。依前項規定參加本保…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條 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保險人核定下列全民健康保險權益案件有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權益案件之審議:一、關於保險對象之資格及投保手續事項。二、關於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事項。三、關於保險費、滯納金…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4條 申請人申請審議,應於保險人核定通知文件達到之次日起六十日內,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申請書(以下稱申請書),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以下稱爭審會)提起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8條 …爭審會對合於程式之權益案件或特約管理案件,應將申請書影本函送保險人提意見書;對合於程式之醫療費用案件,認為必要時,亦同。保險人應於收文之次日起一個月內提出意見書,連同必要資料一併檢送爭審會。但保險人認為申請審議有理由時,…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4條 …書。三、請求之事項。四、申請審議之事實及理由。五、收受或知悉保險人原核定通知之年、月、日。六、證據。其為文書者,應添具繕本或影本。七、保險人原核定通知文件及相關文件資料繕本或影本。八、年、月、日。前項第四款事實及理由,應…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5條 保險人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提出之意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原核定通知文件未附記理由者,其理由。二、申請審議案件之事實上或法律上爭點及其所持見解。三、對於申請人所主張各項爭點,逐一表示意見;其為反對意見者,並應附具理由。四…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8條 …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而為不受理審定者,如原核定確屬違法或不當,保險人或其上級機關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9條 …銷原核定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審定或發回保險人於指定相當期間內另為核定。保險人所提意見書內容欠詳或屆期不提意見書者,爭審會得依職權逕為審定。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1條 …名。二、請求之事項。三、申請審議之事實及理由。四、收受或知悉保險人複核通知之年、月、日。五、病歷及其他有助於案件審查或發現真實之相關證明文件;其為文書者,應添具繕本或影本。六、保險人複核通知文件及有關文件資料繕本或影本。…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2條 保險人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提出之意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複核通知文件未附記事實及理由者,其事實及理由。二、對申請人所主張各項爭點之意見。三、據以作成複核通知之證據資料。前項保險人複核通知文件之作成,如為實地審查、檔案分…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4條 …須逐筆記載;其為同類型且審議結果相同者,亦同。醫療費用案件經保險人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重新核定者,爭審會得免作成第一項之審定書,逕行結案。審定書應附記不服審定之救濟方法及其受理訴訟管轄行政法院。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6條 審定書應分別送達申請人及保險人;必要時,並副知相關機關或單位。保險人對於爭審會所為審定,應於審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執行。爭審會審定撤銷之案件,保險人因申請人所附文件未齊而須補正者,自補正通知日起,至補正完成日止之期間,…
- 行政衛生福利部處務規程 第20條 …行秘書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六、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辦理保險人核定之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之審議,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七、國際合作組:辦理衛生福利國際、兩岸合作與相關國際組織參與之規劃及推動事項,置主任一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第4條 …領取之保險醫療費用超過一定數額者,應於次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向保險人提報財務報告;其年限及數額,規定如下:一、第一年至第三年:新臺幣六億元。二、第四年至第五年:新臺幣四億元。三、第六年以上:新臺幣二億元。未達前項醫療費用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第8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之財務報告,有不符規定或缺漏者,保險人應通知限期補正,並於補正後,於網站公開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第9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未依本辦法提報財務報告,或經保險人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保險人應予以輔導;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得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規定辦理。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2條 保險人為辦理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擬訂事項,應至少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以下稱本會議),並於必要時召開臨時會。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3條 保險人辦理下列事項之擬訂,應於本會議先行討論:一、全民健康保險藥物收載原則。二、全民健康保險藥物支付標準訂定原則。三、全民健康保險新藥及新功能類別特材給付項目。四、全民健康保險新藥及新功能類別特材支付標準。五、其他與全民…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4條 …一人。二、專家學者九人,其中具專科醫學背景者至少四人。三、被保險人代表三人。四、雇主代表三人。五、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人數如下︰(一)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5條 本會議主席,由保險人指派高階主管或就專家學者代表指定一人擔任。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6條 …派。本會議代表違反本辦法之規定,且情節重大者,經本會議決議,保險人得予更換;其缺額,由保險人依第四條規定辦理。本會議代表任期屆滿而尚未完成新任代表聘任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新任代表就任時為止,並以不超過六個月為限;本辦法中…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8條 本會議之議案,未達成共識者,保險人於報主管機關核定時,應一併提出各方代表不同意見、不同方案之優缺點分析及其財務評估等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