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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 200 頁-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4條 自然人、機構、團體或法人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經營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得向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申請輔導。前項申請核准經營,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飛行場業務計畫書。二、飛行場之設計圖說及設施、設備。三、飛…
-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發行機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之建立及執行,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屬公開發行公司,應適用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之規定;屬非公開發行之公司,準用處理準則之規定,但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三…
-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8條 …條第二項所定其他管理事項,其範圍如下:一、營業報告。二、發行機構負責人資格。三、經銷商資格及營業活動。四、運動彩券業務財務資料。五、其他運動彩券管理相關事項。
-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發行機構應設內部稽核單位,並應配置二人以上專職稽核人員。內部稽核單位應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針對第三條至前條所定內部控制事項訂定稽核頻率。前項各控制事項稽核頻率,除銷售及賽事過程與其結果之公布每月不得少於一…
-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0條 發行機構依本辦法建立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應提董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每半年將查核結果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1條 發行機構應定期檢討與修正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 行政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規定,於受委託機構之受委託範圍內,適用之。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2條 發行機構應於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遴選擇定後,依公司法規定,辦理營業項目登記;受委託機構於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同意後,亦同。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3條 發行機構應就委託辦理運動彩券之相關事項,與受委託機構簽訂書面契約;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應就銷售運動彩券相關事項,與經銷商簽訂書面契約;受委託機構與經銷商簽訂書面契約者,其契約內容應先經發行機構同意。前項契約,均應報主管機…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4條 發行機構得向受委託機構或經銷商收取保證金,其金額由發行機構定之。受委託機構不得向經銷商收取保證金。但受委託機構租借設備予經銷商者,經發行機構同意,得在租借設備之成本範圍內,酌收保證金。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5條 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應擬訂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每半年應將實施結果,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之建立及執行,屬公開發行公司者,適用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6條 發行機構應依本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擬訂受委託機構及經銷商之監督管理規定,並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每半年應將實施結果,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7條 發行機構應於各該年度發行運動彩券二個月前,擬訂各該年度發行計畫,報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據以發行。前項發行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發行機構名稱、受委託機構名稱及委託事項與期限。二、運動彩券投注之標的賽事及投注規則。三、運動…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8條 發行機構應於運動彩券券面或券背載明下列事項:一、投注標的賽事種類。二、投注標的賽事編號。三、投注內容。四、投注金額。五、賽事日期及賽事過程與其結果之公布方式。六、兌獎方式、期限及獎金課稅事宜。七、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之服…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9條 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利用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訊設備銷售運動彩券時,應將前條第一項規定事項列入相關作業管理要點,並於交易過程中適時揭示。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0條 非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或經銷商,不得銷售運動彩券。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1條 …經遴選通過並簽訂契約之經銷商,應檢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向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申請發給運動彩券經銷證(以下簡稱經銷證)。經銷證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經銷證號碼。二、商業名稱及其負責人姓名。三、商業所在地地址。四、有效期間。五…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2條 …,應以前條第二項第三款經銷證載明之商業所在地地址為限。但發行機構報主管機關核准,於賽事舉辦場所銷售者,不在此限。發行機構依前項但書申請核准,應先取得賽事辦理場所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並檢具同意書,敘明賽事名稱、舉辦場所所在…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3條 …遺失、毀損,或所載商業名稱、商業所在地地址變更時,應向原發證機構申請補發或換發。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5條 發行機構辦理運動彩券之廣告或促銷活動,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勸誘未成年人購買或兌領運動彩券。二、傷害兒童身心健康。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門口半徑距離一百公尺內。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6條 賽事過程及結果,以賽事主辦單位公布之結果為準。發行機構應於確認賽事過程及結果後,依下列規定公開之:一、於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架設之網站公布。二、由經銷商及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提供查詢。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7條 賽事主辦單位公布之賽事過程及結果有變更者,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於重行公布前,得停止分派彩金,於重行公布後,再據以分派;已分派彩金尚未完成兌獎者,亦同。前項賽事過程及結果之變更於重行公布前,已完成兌獎者,其獎金不予追回。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8條 中獎人辦理兌獎時,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及經銷商,不得向中獎人收取手續費。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9條 發行機構應就下列事項,擬訂作業規定,報主管機關核定:一、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二、運動彩券銷售收入專戶之管理。三、運動彩券賽事公布及兌獎事宜。四、運動彩券廣告或促銷。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20條 發行機構應設運動彩券銷售收入專戶,並置專責人員負責專戶之管理。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2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發行機構、受委託機構之負責人:一、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犯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賭博、妨害電腦使用罪,經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23條 …之行為。五、商業負責人變更。經銷商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發行機構或受委託機構得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終止其經銷契約,並通知經銷商限期繳回經銷證;屆期未繳回者,註銷之。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24條 發行機構應將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產目錄、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決議,於股東會承認後三十日內送主管機關,並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於發行機構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受委託機構應將前項所…
-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25條 發行機構及受委託機構應蒐集處理發行運動彩券相關資料,並保存至其發行權屆滿後十年。受委託機構變更者,應將前項保存之相關資料,移交發行機構。
- 行政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2條 本法所稱體育紛爭仲裁機構(以下簡稱體育仲裁機構),指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認可並公告得辦理體育紛爭仲裁之公益性法人。本辦法所稱體育紛爭仲裁(以下簡稱體育仲裁),指由體育仲裁機構就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各款及第二項之體育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