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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13條 取得明火表演許可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禁止其表演,並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註銷許可書:一、實際情形與表演企劃書或消防安全防護措施計畫不符。二、於許可表演期間內明火表演場所發生重大公安意外事故。三、明火表演違反本辦…
  2.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所規定之各種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3條 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而換發者,得免收取證書費。
  4.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定規費,指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液化石油氣容器之型式認可、個別認可、附加合格標示及第七十五條第一項附加定期檢驗合格標示等計收之費用。
  5.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型式認可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取型式認可證書費: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型式認可證書格式。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變更營業場所地址。
  6.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收取證書費: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換發證書。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變更營業場所地址,申請換發認可證書。
  7.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劃設計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二)爆竹煙火成品及達中央…
  8.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3條 …合之產品等,於戶外使用,製造巨大聲光效果者。(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9.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4條 爆竹煙火之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其負責人應以安全方法進行製造、儲存或處理。前項所定場所之位置、構造與設備設置之基準、安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10.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5條 申請建造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除應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外,並應連同前條第二項所定該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圖說,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轉請消防主管機關審查完竣後,直轄市、縣(…
  11.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6條 製造爆竹煙火,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一、負責人國民身分證。二、使用執照。三、平面配置圖。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五、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六、安全防護計畫。七、公…
  12.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7條 輸入或販賣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數量之氯酸鉀或過氯酸鉀者,應檢附數量、合格儲存地點證明、使用計畫書、輸入或販賣業者、押運人、運輸方法及經過路線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輸入之氯酸鉀或過氯酸鉀,應運至合格儲存地點…
  13.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8條 …等事項,準用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之規定。前項所定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事業用爆炸物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14.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9條 一般爆竹煙火製造或輸入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型式認可,發給型式認可證書,及申請個別認可,附加認可標示,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檢查後,始得供國內販賣。前項型式認可證書所載事項有變更者,應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其…
  15.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0條 …煙火經依前項規定廢止型式認可者,其認可證書及認可標示,由中央主管機關註銷並公告之;其負責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回收製造、儲存或販賣場所之一般爆竹煙火,並自廢止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再提出型式認可之申請。
  16.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1條 …與出進口廠商證明文件、押運人、運輸方法及經過路線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輸入待申請個別認可之一般爆竹煙火者,除前項所定文件外,並應檢附型式認可證書影本,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依前項規定輸入之一般爆…
  17.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3條 …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前項公告之一般爆竹煙火,不得販賣予兒童。
  18.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4條 …商證明文件、押運人、運輸方法、經過路線資料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施放許可或備查文件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輸入之專業爆竹煙火應運至合格儲存地點放置,並於通知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清點數量後辦…
  19.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6條 …種類、數量、來源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施放一定數量以下之舞臺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但施放數量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數量以下者,得…
  20.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安寧之必要,得制(訂)定爆竹煙火禁止施放地區、時間、種類、施放方式及施放人員資格之自治法規。
  21.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8條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三十倍之儲存、販賣場所之負責人,應選任爆竹煙火監督人,責其訂定安全防護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爆竹煙火安全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安全防護計畫修正時,…
  22.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9條 …人或爆竹煙火監督人應立即採取下列緊急安全措施:一、向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報案。二、發生狀況場所周圍之機具設備,全部或部分停止使用。三、發生狀況場所周圍之爆竹煙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搬離至安全處所。
  23.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0條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場所與輸入者,及輸入或販賣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數量之氯酸鉀或過氯酸鉀者,其負責人應登記進出之爆竹煙火原料、半成品、成品、氯酸鉀及過氯酸鉀之種類、數量、時間、來源及流向等項目,…
  24.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爆竹煙火製造、儲存或販賣場所,就其安全防護設施、相關資料及其他必要之物件實施檢查,被檢查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得詢問負責人與相關人員,及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前項規定之檢查人員於執行檢查…
  25.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2條 爆竹煙火之製造場所與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及專業爆竹煙火施放場所,其負責人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所定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及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26.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3條 …之申請、發給、撤銷、廢止、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7.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7條 …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爆竹煙火製造場所或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三十倍之儲存、販賣場所,違反依第四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位置、構造或設備設置之規定。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三、製造、輸入業者或零售…
  28.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8條 …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三十倍之儲存或販賣場所,違反依第四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位置、構造或設備設置之規定。二、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或販賣…
  29.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9條 …之安全作業方式或施放人員資格之規定。七、違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所定自治法規中有關爆竹煙火施放地區、時間、種類、施放方式或施放人員資格之規定。八、違反第十八條規定。有前項第八款情形者,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
  30.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30條 …、違反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持有未附加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五分之一。二、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