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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 200 頁-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2條 出版人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送存,屆期仍不送存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該地圖定價十倍之罰鍰;無定價或定價一百元以下者,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送存為止。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3條 …經限期令其恢復原狀,屆期未恢復原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4條 政府機關依本法所為之測繪成果,除法規另有規定不得提供者外,機關、團體或個人得申請使用。前項測繪成果申請使用程序、收費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5條 機關、團體或個人為實施本法測繪所為之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前項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之申請,應會同國防部審查之;經審查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軍事機密者,駁回之。第一項以航空測量攝影…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6條 外國人或組織在中華民國陸域及海域從事測繪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本法規定辦理測繪業登記後,始得營業。前項外國人或組織之資格要件、許可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8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應收取規費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9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有明確標示者,指測量標標示有點號、等級、點別、測設日期及設置機關,並於測量標基座或相鄰之適當位置設置說明及其罰則規定。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二項所定測量計畫,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計畫名稱。二、辦理測量機關。三、計畫範圍及經費。四、計畫目的及依據。五、計畫期程。六、計畫內容及項目;其項目應敘明採用之坐標系統、與上級控制點之聯測、實施步驟等。七、作業方法及使用儀…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九條第二項所稱執行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或足資辨別之標誌,指服務機關識別證,並備有測量機關出具之公文。測繪業依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受委託辦理測量時,測量人員應攜帶任職於測繪業之證件,並出示委託機關出具之公文。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通知,應包括測量機關、測量人員、測量地點、測量時間、聯絡方式及相關法規規定等。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其他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勘查或測量事項,須遷移或拆除地上物時,應於測量標施測或設置必要之範圍內擇其損失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定期實地查對,每年應至少施行一次;遇有天然災害,應隨時查對,並將查對紀錄層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一定規模或條件者,指機關辦理應用測量工作經費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或測繪作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控制點點數一百點以上。二、起迄距離二十公里以上。三、面積或範圍一百公頃以上。四、成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發行行政區域圖,以每五年一次為原則。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基本地形圖,以每五年一次為原則。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發行海圖,應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行…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上。前項實務經驗之證明文件如下:一、服務證明書:(一)在政府機關、軍事機關、公營機構服務者,應繳驗該機關(構)出具載明任職職務之服務證明書。(二)在依法登記之開業技師事務所、測量工程業、測繪業、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五款所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量專業訓練,指測量學術團體、技師公會、同業公會或從事測量教學之大專校院,檢具測量專業訓練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據以辦理之訓練。前項訓練計畫…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核發之測繪業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測繪業名稱及所在地。二、測繪業為公司組織者,記載公司統一編號。三、負責人姓名。四、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五、營業範圍。六…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得以電信網路傳送方式辦理;其傳輸格式及電腦資料庫,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毀損者,應填具申請書,敘明遺失原因或檢具原登記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 行政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基地房屋優待辦法 第5條 …役軍人或其家屬享受減租優待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證件,逕向出租機關申請之。出租機關應於每期徵收租金前,將享受減租優待軍人名冊檢送當地役政機關核對。
- 行政測量技師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辦法 第2條 …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及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向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申請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一、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學分或時數證明。二、地政機關辦理之專業訓練時數證明。測量技師曾在地政機關擔任委任第五職等職務以上,且實際從事…
- 行政測量技師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辦法 第4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受理申請,經審查符合第二條規定者,應發給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證明書。不符合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合規定者,應駁回其申請。前項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審查認…
- 行政測量技師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認可辦法 第5條 …損壞或滅失原因,檢附第二條之相關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申請。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受理前項申請,準用前條規定辦理。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2條 機關、團體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使用測繪成果,得向該成果產製之機關為之。前項成果依本法第八條第二項及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應送主管機關建檔管理者,其申請,亦得向主管機關為之。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3條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申請人資格及身分資料:(一)申請人為機關者,其名稱、地址、代表人姓名、聯絡人姓名及聯絡電話。(二)申請人為團體者,其名稱、立案證號、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代表人姓名、聯絡人姓名及聯絡電話。(三)申…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4條 前條申請資料不完備或內容欠缺,其能補正者,受理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收受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之。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5條 依第二條受理測繪成果申請之機關,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前項測繪成果之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提供:一、測繪成果內容依法規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二、申請範…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6條 申請測繪成果之收費,受理機關應考量下列因素為之:一、測繪建置成本。二、管理維護成本。三、檢索、審查、複製及重製成本。前項收費,於學術研究、公益用途或機關間訂有協議者,得予減免。
- 行政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7條 測繪成果涉及國家機密者,其機密等級由產製機關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報由權責機關核定,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以提供機關申請使用為原則,非經原核定機關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攜帶或傳遞至國外。二、申請應載明保管人姓名、通訊地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