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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09條 …二以下後,再通氣於液貨艙甲板上。二、船舶未具有惰氣系統者,除出口處可燃氣體之濃度已減至低可燃限百分之三○得在液貨艙甲板上排洩外,應經由前條第九款規定之通風出口排洩。或以每秒二○公尺以上之速度經由液貨艙甲板高度為二公尺以上…
  2.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10條 …通風導管之佈置應使空間之各部分均能有效通風。二、通風之進口與出口及其他甲板室與上層建築界限空間之開口等之佈置,準用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排風口之位置應儘可能向後裝設,尤其是機艙空間者及液貨之裝卸係在艉者應予特別注意。電力設…
  3.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13條 …乘客房艙間應以緊密而又堅實之艙壁分別隔離,並應直接通至有兩個出口之公用走道。航程在七十二小時以上之遠洋區域者,其公共走道之寬度,應在零點九公尺以上,出入口之寬度,不得少於零點六公尺,各房艙均應裝有堅強之門鎖,內外均可關閉…
  4.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 第10條 自由港區事業經營港區貨棧,其設施、設備應符合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等相關規定,於取得管理機關營運許可後,憑管理機關營運許可文件,向海關辦理公告監管編號及卸存地點代碼。港區貨棧得進儲以貨櫃(盤)載運之自由港區事業供營運貨物…
  5.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 第18條 …自用機器、設備之處理,未依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補繳稅費或復運出口者,亦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5條 …用品使用限制之告知。三、座椅安全帶繫緊及鬆開之說明。四、緊急出口位置。五、救生背心位置及使用方法。六、氧氣面罩位置及使用方法。七、供乘客個別及共同使用之其他緊急裝備。對可能需要協助迅速移至緊急出口之乘客,客艙組員應個別說…
  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1條 …座椅,並能符合遂行緊急撤離之需求。前項客艙組員座椅應接近緊急出口位置並貼近於客艙地板。年滿二歲以上乘客搭乘航空器時,航空器使用人應為其配備具安全帶之座椅或臥舖,供其於航空器起飛、降落及飛航中使用。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該座…
  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3條 飛機應配備手斧一把,供機門或緊急出口無法開啟時砍破機體使用。
  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5條 載客飛機之各緊急出口應配備獨立電源之緊急照明設備。但經飛機型別檢定屬非運輸類者,不在此限。
  1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7條 …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1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8條 …空器起飛、降落或機長指示時,應平均配置於客艙內並坐於靠近緊急出口之指定座椅及繫妥安全帶,如有裝置肩帶者,並應繫妥肩帶。當航空器於地面滑行時,依第一項派遣之客艙組員應就座於指定座椅並繫妥安全帶或肩帶。但需處理與航空器或乘客…
  1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0條 …各項緊急及求生裝備之使用與緊急程序,如救生背心、救生艇、緊急出口及滑梯、便攜式滅火器、氧氣裝備、急救箱、醫療箱及衛生防護箱等之使用方法。三、具有於一萬呎以上飛航缺氧及艙壓失效時之生理現象知識。四、緊急情況時,其他組員之職…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8條 …位置及使用方法,並提供書面使用說明:一、座椅安全帶。二、緊急出口。三、救生背心。四、氧氣裝備。五、供乘員個別及共同使用之其他緊急裝備。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3條 …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30條 …飛機起飛、降落或機長指示時,應平均配置於客艙內並坐於靠近緊急出口之指定座椅及繫妥安全帶,如有裝置肩帶者,並應繫妥肩帶。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2條 …位置及使用方法,並提供書面使用說明:一、座椅安全帶。二、緊急出口。三、救生背心。四、氧氣裝備。五、供乘員個別及共同使用之緊急裝備。航空器搭載乘員者,機長於航空器起飛、降落時,應告知乘員繫妥安全帶或肩帶。飛航中遭遇亂流或緊…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06條 …之地點運渡至有修理或更換能力之地點。四、適航試飛。五、為運渡出口轉入他國登記之飛航。六、為展示之飛航。七、為運渡出口轉入他國登記前,外籍飛航組員飛航訓練之飛航。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3條 …地點及情況。二、繫妥安全帶及肩帶之時間、地點及情況。三、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四、求生裝備之位置。五、越水飛航時之水上迫降程序、救生背心、個人浮水器具及救生艇之使用方法。六、使用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前項規定事項…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6條 …椅或地板結構之負載限制。(四)貨物裝載位置不應妨礙任何通道及出口之使用。(五)貨物不得裝載於坐有乘員座椅之上方。貨艙設計需由組員進入貨艙撲滅火災時,其貨物之裝載應利於組員在手持便攜式滅火器時,能將滅火器內盛裝之藥劑有效噴…
  20.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9條 …業同業公會會同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中華民國託運人協會及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協商訂定;其未能協商訂定時,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召集有關單位協商。前項收費基準應於實施前送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備查,實際收費金額應容許船舶理貨業自由…
  21.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42條 …型別認可檢定證影本、原製造國或登記國之適航主管機關發給有效之出口適航證明文件、噪音證明及其他符合特別適航要求之文件。必要時,民航局得要求再試飛。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航空器適航證書期限屆滿三十日前向民航局申請換發。
  22.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66條 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出口,應向民航局申請出口適航文件。
  23.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67條 航空器出口或變更登記為他國國籍時,航空器製造許可證持有人、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得向民航局申請出口適航證明。出口發動機、螺旋槳之製造者、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技術標準件或零組件之製造者得向民航局申請其產品之出口用適航掛籤。
  24.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8條 申請航空器之出口適航證明,經民航局檢定符合下列規定者,發給出口適航證明(附件十二之一):一、符合第三十九條發給適航證書之適航要求。二、符合進口國適航主管機關之特殊要求。前項航空器係未經裝配及試飛之航空器或不符前項規定者,…
  25.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69條 申請發動機、螺旋槳、技術標準件或零組件之出口用適航掛籤,應依適航核准簽證程序(附件十七),向民航局申請,經檢定合格,發給出口用適航掛籤。
  26.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70條 持有國內製造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出口適航文件之出口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向進口國適航主管機關提供妥善使用出口產品所需之文件及資訊。二、出口未經裝配之航空器時,向進口國適航主管機關提供製造者之裝配說明書及民航局…
  27.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條 …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以下簡稱集散站經營業)係指提供空運進口、出口、轉運或轉口貨物之集散與進出航空站管制區所需之通關、倉儲場所、設備及服務而受報酬之事業。
  28.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條 …與航空貨櫃、貨盤之裝櫃、拆櫃、裝盤、拆盤、裝車、卸車。二、進出口貨棧。三、配合通關所需之服務。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得兼營下列業務:一、航空貨櫃、貨盤保養、維護及整修。二、與航空貨物集散站倉儲、物流有關之業務。
  29.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公司章程。四、董事、監察人名冊(如附件四)。五、海關核發之進出口貨棧登記證。六、航空貨物集散站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或使用權利證明文件。七、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未能依前項規定於四年內申請核發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者,如有…
  30.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航空貨物集散站內設立之進出口貨棧,其登記與管理應另依海關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