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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 200 頁-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2條 為透過市場機制擴大社會參與濕地保育及推廣濕地環境教育,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濕地標章。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使用濕地標章,並應繳交一定比例之回饋金;其申請應具備之條件、程序、應檢附文件、使用方…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3條 主管機關為執行濕地保育相關事項,得成立濕地基金,其來源如下:一、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及前條規定收取之回饋金、濕地影響費及代金。二、基金孳息收入。三、政府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四、受贈收入。五、其他收入。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4條 …四、濕地保育及復育獎勵。五、濕地保育國際交流合作。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關濕地保育及復育之費用。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39條 …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第一項環境教育課程由主管機關自行規劃辦理或由主管機關會商環境主管機關併同施行。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40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國際級與國家級重要濕地。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第十二條第一項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41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十二條第二項申請公告暫定重要濕地,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濕地範圍圖,其比例尺不小於二萬五千分之一。三、濕地符合本法第八條各款之一內容。四、濕地現況、照片及緊急情況之說明。五、其他應表…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前條暫定重要濕地之現場勘查、公告及通知程序,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現場勘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二條第二項逕予公告為暫定重要濕地,經評定為非重要濕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公告廢止暫定重要濕地,並以書面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單位或團體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允許利用行為與土地容許使用項目、建築及設施等規定。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予適時、適地、適量、適性永續利用之事項。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辦理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檢討時,應考量重要濕地內生物資源、水資源、土地及環境變遷等因素,並檢討執行成效作適度調整。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隨時檢討變更或廢止:一、配合本法第九條規定。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配合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四、經調查監測與科學研究證據,有緊急保護特定物種及其棲息環境之必要…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棧道、棚架、網室、溫室、網籠、圍籬、欄杆及工寮等。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濕地生態衝擊較小者。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原設施,其申請面積不得超過原設施面積之百分之五十。前項規定經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定增設簡易設施或使用面積變更者,應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書圖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國民身分證影本,其屬法人者,應檢具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為政府機關者,免附。二、重要濕地增設簡易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說明書,…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主管機關收受申請重要濕地增設簡易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許可後,應於三十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須予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獲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補正。申請人得於前項補正期限屆滿之日前,申請展延一個月;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第…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主管機關應將許可使用之簡易設施及變更使用坐落土地之資料予以套繪、造冊,並建置資料庫列管。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主管機關辦理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審查,得準用本法第七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復育成果應至少每季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主管機關得就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之研擬、實施、經營管理、從來之現況使用增設變更及經營管理之許可、開發迴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之審查、處罰、重要濕地及保育利用計畫功能分區之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構)、委託其他機關(…
-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2條 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應檢附下列文件送主管機關查詢開發或利用區域是否位於重要濕地或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應納入整體規劃與管理範圍之其他濕地及周邊環境內:一、開發或利用計畫之名稱。二、基地面積、位置及地籍資料。其位於水域或屬未登…
-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3條 各級政府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徵詢中央主管機關意見時,得視需要提供實地環境調查研判資料,並請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檢附下列書圖文件,一併送中央主管機關:一、基地面積、位置及地籍資料。其位於水域或屬未登記土地者,並應提供座標數位資料…
-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4條 …破壞或威脅該重要濕地受評定之其他重要價值之虞。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有必要之開發或利用行為。於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核定前,申請開發或利用之行為屬前項第六款情形,或屬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審…
-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開發或利用之行為應依第四條規定擬具濕地影響說明書時,應函復各級政府函轉該申請開發或利用者,並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該申請開發或利用行為非屬第四條所定情形之一者,應逕予函復各級政府。
-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13條 …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事項之說明書初稿及舉行公開會議,並於主管機關指定網頁刊登下列事項,公開三十日供民眾表達意見:一、開發或利用行為之名稱。二、開發或利用行為之場所及內容。三、涉及之重要濕地。四、說明書初稿。五、公開會…
- 行政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14條 …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具體意見,向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提出,並副知主管機關。
- 行政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12條 …作,於每次受理委託簽章後,逐案向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報備登錄者,每案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九百元。
-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3條 …取得足以識別基因特徵之資料。四、去氧核醣核酸型別出現頻率:指主管機關所採用之鑑定系統,在特定人口中,去氧核醣核酸型別重複出現之頻率。五、去氧核醣核酸資料庫:指主管機關所建立儲存去氧核醣核酸紀錄之資料系統。六、去氧核醣核酸…
-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4條 主管機關應指定或設立專責單位,辦理下列事項︰一、鑑定、分析及儲存去氧核醣核酸樣本。二、蒐集、建立及維護去氧核醣核酸紀錄、型別出現頻率、資料庫及人口統計資料庫。三、應檢察官、法院、軍事檢察官、軍事法庭或司法警察機關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