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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5條 醫院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採行適當措施,留存個人資料使用紀錄、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之證據資料,並於必要時提供說明。前項紀錄與資料,應至少留存六個月。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2.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6條 醫院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對業務終止後,其保有個人資料,依下列方式為之,並製作紀錄: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
  3.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7條 醫院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依據修正及其他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之合宜性,必要時應予修正。
  4.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8條 …人員應每年評核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評核結果,向醫院提出報告。醫院應依據前項評核結果,責成專責人員檢討、修正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事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第一項評核結果。
  5.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本辦法於公立醫院,準用之。
  6.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2條 醫院設立,或其總樓地板面積擴充、一般病床數及國際醫療病床數擴充或減少時,應申請許可;其申請人之資格如下:一、私立醫院:負責醫師。二、公立醫院:代表人。三、醫療法人設立之醫院或法人附設之醫院:法人。前項一般病床,依醫療機構…
  7.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3條 醫院設立或擴充、減少一般病床數時,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其程序如下:一、公立醫院、私立醫院或法人附設醫院:(一)設立或擴充、減少後之一般病床數在九十九床以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二)設立或擴充、…
  8.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4條 法人或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設立或增設一般病床:一、一般病床數達一百床以上,且最近三年總平均占床率,未達百分之六十五。二、經許可病床數,未全數開放使用。三、一般病床數達五百床以上,且最近三年門診費用,逾門診及住診…
  9.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5條 醫院申請設立或擴充樓地板面積、擴充或減少一般病床數時,應檢具設立或擴充、減少計畫書及計畫摘要;其為醫療財團法人或醫療社團法人設立之醫院,並應分別檢具董事會或社員總會同意醫院設立或擴充、減少之會議紀錄。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
  10.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一、依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許可設置之國際醫療病床。二、中醫、牙醫醫院,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設置之病床。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重大流行疫情或緊急醫療使用之病床。前項醫療區域,分為一級、二級醫療區域及次醫療區域,其劃分規定如…
  11.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7條 …可者,不在此限。(二)一級醫療區域:急性一般病床達五百床以上醫院,其病床數,每萬人不得逾六床。二、慢性一般病床:除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發布施行前已許可設置者外,不得再增設。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六日…
  12.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8條 …一月六日修正施行前,精神急性一般病床數逾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有醫院減設該類病床時,得在減設數之百分之五十內,供屬該二級醫療區域內之醫院申請設立或擴充。
  13.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0條 醫院設立或擴充樓地板面積、擴充或減少一般病床數之申請經許可後,核定之主管機關應通知醫院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
  14.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2條 醫院經許可設置之病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其許可或減少其許可之病床數︰一、自許可之日起,逾三年未取得建造執照。二、自取得建造執照之日起,逾五年未取得使用執照。三、自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許可設置或擴充之病床,逾二年未全…
  15.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3條 醫院有下列情事之一,致未能依前二條限定之期程完成者,得檢具病床分期開放期程、執行進度與預定完成期限相關證明文件、資料,準用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展延:一、依相關法規規定須辦理建院基地土地用途變更、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處…
  16. 行政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14條 醫院得依第三條第一項所定程序,申請許可設置國際醫療病床。國際醫療病床應設置於醫院內獨立區域,並與非屬國際醫療之病床有明顯區隔。設置國際醫療病床所需之醫事人力,準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三條附表(一)人員之規定;醫療服務設施,…
  17. 行政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適用範圍如下:一、申請醫院評鑑之實地評鑑審查費。二、申請教學醫院評鑑(含教學醫院新增職類評鑑)之實地評鑑審查費。三、申請本院與分院(或不相毗鄰院區)合併評鑑審查費。四、醫學中心任務指標審查費。醫院申請本院與分院(或…
  18. 行政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地評鑑、合併評鑑及醫學中心任務指標審查費,其收費費額如附表。醫院之各項申請,經審查不符評鑑申請資格、未達評鑑合格基準、不符本院與分院(或不相毗鄰院區)合併評鑑資格或醫院因故歇業者,其所繳納之審查費,不予退還。
  19.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十四條所稱醫院之擴充,指醫院總樓地板面積之擴增或病床之增設。前項所定病床,指急性一般病床、慢性一般病床、精神急性一般病床、精神慢性一般病床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床。
  20.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4條 醫院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設立或擴充許可,應檢附設立或擴充計畫書及計畫摘要表。前項設立或擴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醫院基本資料。二、醫院設立或擴充宗旨、規劃發展方向及目標。三、當地醫療資源概況及病人來源分析。四、…
  21.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5條 醫院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設立或擴充許可,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公立醫療機構、私立醫療機構或法人附設醫療機構:(一)設立或擴充後之規模在九十九病床以下者,由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二)設立或擴充後之規模在一…
  22.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之項目。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前項醫療機構為醫院者,並應檢附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文件;為醫療法人設立者,並應檢附其法人登記證書。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於開業申請之審查,應派員履勘,經審查合格者,發給開業執…
  23.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8條 …稱、地址及連絡電話。二、負責醫師之姓名、住址及連絡電話。三、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之床數、日期及文號。四、開放使用床數,包括各類病床數及各病房之病床數。五、診療科別及該登記科別之醫師姓名。六、醫療機構之總樓地板面積。七、設施…
  24.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法第十七條所定醫療機構名稱之使用、變更,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醫院、診所名稱,應標明醫院或診所。但鄉(鎮、市、區)衛生所,其名稱得使用衛生所。二、中醫醫院、診所名稱,應標明中醫醫院或中醫診所。三、牙醫醫院、診所名稱,應標明…
  25.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醫院評鑑,應訂定醫院評鑑基準及作業程序,並得邀請有關學者、專家為之。
  26.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醫院評鑑,應將評鑑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評鑑醫院,並將評鑑合格之醫院名單與其合格有效期間及類別等有關事項,以公告方式公開之。前項公告,應載明醫院在評鑑合格有效期間內,有違反法令或不符醫院…
  27.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醫院、診所業務督導考核,應訂定計畫實施,每年至少辦理一次。
  28.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公立醫院辦理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事項,應按年訂定具體計畫實施。
  29.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醫院依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於診療時間外照顧住院及急診病人,應指派醫師於病房及急診部門值班;設有加護病房、透析治療床或手術恢復室者,於有收治病人時,應另指派醫師值班。
  30.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醫院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所定醫療品質管理制度,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醫療品質管理計畫之規劃、執行及評估。二、醫療品質教育訓練。三、院內感染管制制度。四、設有醫事檢驗及血庫作業部門者,其作業品質管制制度。五、病人安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