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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18條 …配藥;所稱分裝,指以販賣為目的,將已核發許可證之環境用藥改變包裝內容量。第一項環境用藥之分裝以具有同一劑型設備之環境用藥工廠,始得為之。
  2. 行政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20條 …發、零售業者,不得貯存、販賣未加標示之環境用藥或將環境用藥原包裝拆封販賣。
  3.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15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廢棄物,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一、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食用或使用後,足以產生下列性質之一之廢棄物:(一)不易清除處理。(二)含長期不易腐化之成分。(三)含有害物質之成分。(四)具回收再利用之價值。二、經…
  4.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16條 …管機關指定之物品或容器規格等資料。製造、輸入或販賣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不在國內廢棄或使用後不產生廢棄物之責任業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扣抵營業量、進口量、銷售量或辦理退費。
  5.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責任業者,應於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上標示回收相關標誌;其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販賣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
  6.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20條 …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人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責任業者與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業者之場所及第十八條第二項所定回收、處理業之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場所,查核其營業量或進口量、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再生能源發電設…
  7.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39-3條 …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再利用產品,應符合產品品質規範,並於產品或其包裝、容器、銷售相關文件明顯處,標示使用限制、警語及供料履歷。再利用事業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應進行再利用產品或再利用製程之驗證者,其生產之再利用產品應經中央…
  8.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容器、包裝:指任何袋、筒、瓶、箱、罐、桶及其他可裝盛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但不包含貯槽、管路、反應器及其他固著設施。二、運作場所、設施: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製造、輸入、輸出、販賣、運送、使用、貯…
  9.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030所定分類、標示要項,並依附表格式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危害圖式:直立四十五度角之白底紅色粗框正方形,內為黑色象徵符號,大小以能辨識清楚為度。二、內容:…
  10.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4條 容器、包裝標示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容積未超過三公升者,不得小於五十二毫米乘以七十四毫米。二、容積超過三公升而未超過五十公升者,不得小於七十四毫米乘以一百零五毫米。三、容積超過五十公升而未超過五百公升者,不得小於一百零…
  11.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5條 製造、輸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逐一標示其容器、包裝;買受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應維持標示內容清晰、完整。
  12.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6條 自行使用所分裝、調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使用人應依第三條規定標示。前項於同一處所以數個容器、包裝裝盛相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得於明顯處依第九條規定設置公告板代替容器、包裝標示。
  13.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7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依第三條規定標示:一、外部容器、包裝已標示,僅供內襯且不再取出之內部容器、包裝。二、內部容器、包裝已標示,由外部可見到清晰標示事項之外部容器、包裝。三、毒性及關注化學物…
  1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8條 輸出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其容器或包裝標示得依國際慣例或逕依該物質運抵國之相關規定辦理。
  1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13條 標購海關拍賣或輸入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其容器、包裝之標示應自海關提領起四日內完成,並備安全資料表。
  1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18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設施之標示及安全資料表所用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必要時得以英文為輔。
  17.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3條 …,應具有下列設備:一、微生物醱酵、培養或配製設備。二、分裝或包裝設備。三、貯藏設備。四、滅菌消毒設備。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除作業場所之室內天花板、牆壁、門窗、地面等之構造設備,應便於洗滌及消毒,其製造、加工等作業場所應有獨…
  18.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一、調合容器。二、攪拌機。三、儲槽。四、填充設備。五、分裝或包裝設備。製造內壓噴霧劑者,應具備加壓填充設備及試漏檢查設備。
  19.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列設備:一、粉碎機或篩選設備。二、混合或煉合設備。三、分裝或包裝設備。
  20.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6條 …備:一、混合或煉合設備。二、成型、模製或填充設備。三、分裝或包裝設備。
  21.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4條 …全設施。五、古物出借時,應規定保存環境條件及保管責任、點交、包裝運輸、安全等事項,並應簽訂契約及辦理保險。
  22.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6條 …訂定災害搶救計畫,內容包括災害現場古物緊急保護處理程序、遷移包裝運送及臨時庫房規劃、古物受損檢視評估及後續維護或修復處理規劃等事項。前項第四款之災害搶救計畫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及分工人員名單、聯絡方式等,於災後確認人員安全…
  23.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19條 …,其工作項目如下:一、擬定發掘出水作業計畫,包括水下文化資產包裝出水方式、現場緊急處理、出水後之運送、記錄等規劃。二、根據水下文化資產之材質、大小、作業時間久暫等,備妥相關合格、有效且適當之儀器設備、補給作業及臨時庫房。…
  24.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20條 …資產之材質、大小、脆弱性及現場環境等,以適當材料或設備固定或包裝,使用適當設備或方式慢速送至水面船隻之適當保存設備儲存。有減壓之必要者,應於出水前減壓。十一、後續現地發掘或保存處理。
  25.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4條 …,以供營業所需之廠房、辦公室、倉庫、實驗室、作為儲運、裝卸、包裝及修配等之工作場地及專供員工使用之設施為限。但有特殊事由,經管理局同意者,不在此限。園區事業於園區土地興建建築物,其土地使用及建築物興建應符合園區土地使用分…
  26. 行政文物運出入申請辦法 第4條 …關申請:一、申請書,內容包括文物運出或運入目的、運出入期間、包裝運輸、保管地點等。二、計畫書。三、契約書,應以中文或中外文對照方式作成,包括文物提交及返還期限、保管責任、保存環境條件及安全等約定事項。四、文物資料清冊,內…
  27.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8條 …毛重未逾二十公斤,其輸入時,得填具園區事業空運或郵寄少量原料包裝加封交運進廠申請書,向進口地海關申請核准,交由該園區事業所派人員攜運進廠,並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以郵寄輸出時,應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經海關驗放後交郵寄出口。前…
  28.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或以委外檢測之檢測報告作為紀錄。再利用機構之再利用產品應於包裝及銷售發票或出貨單明顯處標示其再利用機構、聯絡電話、產品名稱、用途及限制使用範圍;無包裝者應於銷售發票或出貨單上標示。外銷者應同時有中文及英文標示。第一項至…
  29.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4條 …原始文件內容一致,次序相同後,於微縮片之開端未曝光部位及其外包裝註記「同原檔案」字樣。
  30. 行政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5條 …與微縮母片儲存紀錄完全相同後,於微縮片之開端未曝光部位及其外包裝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