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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5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
  2.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6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前項規定例示如下:┌──…
  3.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
  4.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9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跨行車道、迴車、倒車或逆向行駛。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但於鄰近出口匝道路段之路肩,經公告或依標誌允許駛出匝道停等續行者,不在此限。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
  5.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12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執…
  6.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14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下列情形:一、缺水、缺電或缺燃料。二、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三、輪胎胎紋深度:(一)四輪以上汽車:輪胎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431…
  7.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16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行經隧道路段,應遵守下列規定:一、行駛於隧道內,應開亮頭燈。二、行駛隧道內,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先顯示方向燈逐漸減速停於緊急停車彎或緊靠路側停車待援。待援期間應將車輛熄…
  8.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18條 汽車駛離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主線車道擬進入交流道、服務區、休息站時,應循減速車道逐漸降低速率行駛之。
  9.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19條 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一、行人二、部隊行軍或演習。三、慢車。四、機車。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六、農耕機。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九、雙層公車。經…
  10.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19-1條 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之大型車,其使用之輪胎,應依下列規定:一、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二、前款以外之大型車,其轉向軸之車輪,不得使用翻修輪胎;非轉向軸之車輪…
  11.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0條 …亮頭燈。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除前項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二、不得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三、不得附載座人。
  12.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1條 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物品應依下列規定:一、裝載之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裝載砂石等粒狀物品,除應嚴密覆蓋外,並不得超出車廂高度。二、載運獸類、家畜、魚類之車輛,應有防止滲漏及盛裝排泄物之裝置,並不得任意傾…
  13.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2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
  14.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4-1條 大客車行駛高速公路,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進入大客車攔查點,並依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號誌指示停車或開車。
  15.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5條 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予拖、吊、移置、保管、處理外,並應予以舉發處罰:一、停放車道路肩之故障車輛逾一小時。二、停放服務區、休息站內之車輛逾四小時。三、交通事故損壞之車輛妨害交通。四、行駛中車輛…
  16.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6條 未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關登記許可之拖、吊車輛,不得擅自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沿線路權範圍內營業。
  17.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7條 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執行交通稽查之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應穿著制服,或配帶識別標識。經警察機關核准者,得攜帶稽查證實施便衣交通稽查。
  18.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8條 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勤之車輛,除實施便衣交通稽查所使用之車輛外,應有明顯之標識。
  19.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30條 高速公路之交通事故由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處理。快速公路之交通事故由所轄縣、市政府警察機關或內政部警政署指定之警察機關處理。
  20. 行政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3條 …但如其體型可依第三款規定使用安全帶者,不在此限。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乘載之四歲以上乘客,應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使用安全帶。
  21. 行政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7條 …全帶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起實施。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乘載之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實施。
  22. 行政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0條 …集會時,宣導其村里民在駕駛汽車及乘坐汽車前座、小型車後座或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乘坐大型車時,均應依第三條規定繫妥安全帶。
  23. 行政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2條 …應率先倡導所屬人員,在駕駛汽車、乘坐汽車前座、小型車後座或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乘坐大型車時應依第三條規定繫妥安全帶。
  24. 行政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13條 …道路上,其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小型車後座乘客及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乘載之四歲以上乘客應繫妥安全帶之宣導執行計畫,由交通部會同相關機關策劃推動之。
  25.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8條 …尺。但上層車廂為全部無車頂者,或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可使用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路線者,不得超過四公尺。2.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一日起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之前單軸後單軸大客車不得超過三點六公尺。但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
  26.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9-1條 …置安全帶。但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登檢領照且不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快速道路或標高五百公尺以上山區道路之市區公車及一般公路客運車輛,除前排座位外,得免裝設。十一、大客車、大貨車、曳引車、小型車附掛之廂式拖車、…
  27.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61-1條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駕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者,應領有小型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
  28.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0條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限制者。前項裝載整體物品行駛於高速公路之汽車,其長度超過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重量超過前項第二款規定,寬度超過三點二五公尺,高度超過四點二公尺者,接受申請之公路監理機關應先洽經高速公路…
  29.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4條 …車輛前後端各三十公尺至一百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十七、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時,除另有規定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但行經公告之交流道區前後路段,得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裝載危險物品車輛,行駛路…
  30.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5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應遵守其管制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