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6條 法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26條 未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關登記許可之拖、吊車輛,不得擅自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沿線路權範圍內營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