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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8條 既設電信線路通過請求人自己或他人之土地,致自己土地使用收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占有人或使用人得請求該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免費遷移:一、妨礙水利運用及農機耕種作業。二、妨礙依法令許可之建築或其他權利正當行…
  2.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9條 電信線路經過公私有土地之上下,其非該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占有人或使用者等請求遷移,並經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查勘受理者,請求人應負擔遷移費用之三分之二。
  3.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0條 電信線路因配合辦理道路工程而須遷移者,其相關線路遷移費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辦理國道、省道公路及直轄市所轄之快(高)速道路工程時,既有管線必須永久遷移者,應由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負擔全部費用。二、附掛於前款道路上橋樑之…
  4.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1條 電信線路因配合辦理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公共設施建設、土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必須永久遷移者,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應即配合辦理,並負擔全部遷移費用;其屬臨時遷移時,由辦理規劃單位、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或需用土地人全額負擔遷移費用。…
  5.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2條 電信線路因配合鐵路或捷運系統之建設必須遷移改善者,其所需遷移費用依鐵路法、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辦理。
  6.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3條 其他管線單位因維修或建設需要,要求遷移電信線路,經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會勘受理者,所需遷移費用由各該管線單位全額負擔。
  7.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4條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依照原有線路型式、數量計算之。計算遷移費用時應以材料費、人工費、運屯費、道路路面修復費及施工補償費,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一、材料費:如拆回材料堪用者以新料價七折折價,如無再利用價值者不予折價,拆回之材料應…
  8.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5條 …緊急事故依其他法令規定辦理者外,應於開始施工七日前,書面通知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攜帶管線圖面資料到場指明電信線路設置位置,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不到場指明或雖到場指明而指明不正確者,施工者不負損壞賠償責任。
  9.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3條 …架空、地下或水底管線、電信引進管線、建築物內之管線,與其各項電信線路所需之管道、人孔、手孔、塔臺、電桿、交接箱、配線架、機房及其他附屬或相關設施。五、電信網路:指由電信基礎設施組成,用以傳送、接收通訊傳播訊息之網路,包括…
  10.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基礎設施:指為建設市內、長途及國際通信所需之架空、地下或水底電信線路、電信引進線、電信用戶設備線路,及各項電信傳輸線路所需之管道、人孔、手孔、塔臺、電桿、配線架、機房及其他附屬或相關設施。七、固定通信業務市場主導者:指依…
  11. 行政高級電信工程人員及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管理辦法 第4條 …資格之一:一、曾從事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滿一年以上能提出證明,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一)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自動控制工程、電力工程、控制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工程、…
  12. 行政高級電信工程人員及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管理辦法 第5條 …士以上及格,並曾從事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滿三年以上能提出證明者。十、公立或立案之國內高級工業(工商)職業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外國高級工業(工商)職業學校之電機、電子、電子自動控制、控制、…
  13.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下列資格之一:一、具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經驗滿一年以上,有證明文件,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自動控制工程、電力工程、控制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電機工…
  14.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5條 …技術士以上及格,並具電信交換、電信傳輸、數據通信、電信電力或電信線路等工作經驗滿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十、公立或立案之國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外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電機、電子、電子自動控制、控制、電訊、電…
  15. 行政電信法 第38條 …之電信設備,包括電信引進管、總配線箱、用戶端子板、電信管箱、電信線纜及其他因用戶電信服務需求須由用戶配合設置責任分界點以內之設備。既存建築物之電信設備不足或供裝置電信設備之空間不足,致不敷該建築物之電信服務需求時,應由所…
  16.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3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電信管箱設備:指收容建築物電信線纜之設備,如電信引進管、垂直幹管、管道間、線架、水平配管、地板管槽、地板線槽、總配線箱(架)、光終端配線架、集中總箱、主配線箱(室)、支配線箱、拖線箱、宅內配線箱及…
  17.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4條 …之電信設備,包括電信引進管、總配線箱、用戶端子板、電信管箱、電信線纜與有線廣播電視相關設備及其他因用戶電信服務、有線廣播電視服務需求,須由用戶配合於責任分界點以內設置之設備。既存建築物之電信設備或供裝置電信設備之空間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