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水區」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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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專用公路管理規則 第2條 …廠、工廠等與公路銜接之道路。二、林場長期使用之道路。三、水庫集水區之幹線道路。四、風景名勝、休閒育樂區之道路。五、其他事業經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興建專供其事業運輸之道路。
  2.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工業經濟分析、林業經濟資訊處理與電腦系統管理等事項。八、森林集水區之地文、水文、氣象、災害治理、環境影響、森林採運、林道規劃及維護等研究事項。九、森林之動物危害、病蟲害之研究、火災、天然災害之監測、評估、預警、防範、控制…
  3.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集水區經營管理之整體規劃與農業工程及公共設施興建及維護之協調推動,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在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內者,由該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但規模龐大,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能辦理者,…
  4.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15條 主管機關對於集水區之經營管理,應會同相關機關作整體規劃。對於水土保持、治山防災、防風林、農地改良、漁港、農業專用道路、農業用水、灌溉、排水等農業工程及公共設施之興建及維護應協調推動。
  5. 行政森林法 第10條 …造林困難者。二、伐木後土壤易被沖蝕或影響公益者。三、位於水庫集水區、溪流水源地帶、河岸沖蝕地帶、海岸衝風地帶或沙丘區域者。四、其他必要限制採伐地區。
  6. 行政森林法 第13條 為加強森林涵養水源功能,森林經營應配合集水區之保護與管理;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7. 行政森林法 第21條 …、滑落地、破碎帶、風蝕嚴重地及沙丘散在地。二、水源地帶、水庫集水區、海岸地帶及河川兩岸。三、火災跡地、水災沖蝕地。四、伐木跡地。五、其他必要水土保持處理之地區。
  8.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1-1條 …例第十五條之一規定之查報、制止山坡地違規使用行為,得委託相關集水區治理機關(構)或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之。
  9.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6-1條 …三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指定治理機關(構)之分工如下:一、水庫集水區在直轄市行政區域者,由直轄市主管機關指定之。二、水庫集水區在縣(市)行政區域或跨越直轄市與縣(市)行政區域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10.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條 …。(二)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四、集水區:係指溪流一定地點以上天然排水所匯集地區。五、特定水土保持區:係指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劃定亟需加強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之地區。六、水庫集水區:係指水…
  11.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8條 …經調查規劃,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一、集水區之治理。二、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三、探礦、採礦、鑿井、採取土石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四、修建鐵路、公路、其他道路或溝渠等。五、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開發…
  12.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9條 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各有關機關、機構或水土保持義務人分期分區實施。前項河川集水區由中央主管機關會…
  13.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0條 …宜農、宜牧山坡地作農牧使用時,其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應配合集水區治理計畫或農牧發展區之開發計畫,由其水土保持義務人實施之。
  14.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6條 下列地區,應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一、水庫集水區。二、主要河川上游之集水區須特別保護者。三、海岸、湖泊沿岸、水道兩岸須特別保護者。四、沙丘地、沙灘等風蝕嚴重者。五、山坡地坡度陡峭,具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六、其他對水土保育…
  15.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9條 …保持區之各類地區,其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之擬定重點如下:一、水庫集水區:以涵養水源、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淨化水質,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為重點。二、主要河川集水區:以保護水土資源,防治沖蝕、崩塌,防止洪水災害,維護自然生…
  16.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0條 經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之水庫集水區,其管理機關應於水庫滿水位線起算至水平距離三十公尺或至五十公尺範圍內,設置保護帶。其他特定水土保持區由管理機關視實際需要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前項保護帶內之私有土地得辦理徵收,公有…
  17.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9條 …建水庫或修建鐵路、公路、其他道路或溝渠時,應於施工預算內編列集水區治理或道路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經費。
  18.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1條 休閒農業區或休閒農場,有位於森林區、水庫集水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地質敏感地區、濕地、自然保留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沿海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區域者,其限制開發利用事項,應依各該相關法令…
  19.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2條 集水區內之山坡地保育、利用,應配合各該所在地集水區經營計畫辦理,並於興建水庫時,優先納入興建計畫內實施。
  20.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2-1條 於水庫集水區內修建道路、伐木、探礦、採礦、採取或堆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開發或經營遊憩與墳墓用地、處理廢棄物及為其他開發或利用行為者,應先徵得其治理機關(構)之同意,並報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前項治理機關(構),指…
  21.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2條 …、大眾捷運系統之開發,如位於現有、興建中、或已定案之重要水庫集水區,應以穿越性、封閉型、且不得設置機廠(場)、站及交流道為限。但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道路、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之開…
  22.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6條 …發單位應分析堰壩或其他攔水設施於施工期間或興建後,對上、下游集水區之居民所產生之社會、經濟、文化之正、負面影響,並針對負面影響納入環境保護對策。另對河川上、下游水道變遷、水量變化(含基流量)、地下水互補、水體涵容能力與水…
  23.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條 …法評定公告之重要濕地及再評定前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四、水庫集水區:水庫指經經濟部公告者,其集水區分為第一級水庫集水區、第二級水庫集水區及攔河堰集水區。五、山坡地:指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水土保持法定義者。六、農業用地:指…
  24.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水庫集水區。(六)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七)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八)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申請…
  25.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4條 …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水庫集水區。六、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七、位於原住民保留地。八、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九、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
  26.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5條 …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水庫集水區。(六)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七)位於山坡地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長度二.五公里以上;其同時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
  27.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6條 …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水庫集水區。(六)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七)位於山坡地、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其附屬隧道或地下化工程長度…
  28.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7條 …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水庫集水區。但申請擴建或累積擴建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下,經水庫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六)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但申請擴建或累積擴建面積一千…
  29.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8條 …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水庫集水區。但申請擴建或累積擴建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下,經水庫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六)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但申請擴建或累積擴建面積一千…
  30.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原住民保留地。(六)位於水庫集水區。(七)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八)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保護區。(九)位於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或一般農業區之農業用地。(十)位於海域。但為維持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