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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法官法 第89條 …其移送及審理程序準用法官之懲戒程序。法務部部長由法官、檢察官轉任者及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其俸給準用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標準支給。法務部政務次長由法官、檢察官轉任者,其俸給準用政務人員次長級標準支給,並給與第七十…
  2. 司法法官法 第90條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之任免,轉任、停止職務、解職、陞遷、考核及獎懲事項。前項審議之決議,應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之。第一項委員會之設置及審議規則,由法務部定之。法務部部長遴任檢察長前,檢…
  3.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條 …項所稱審議事項,定義如下:一、任免:指初任、再任及免職。二、轉任:指非具法官身分人員轉任法官。但不包括現職法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或政務人員。三、解職:指候補法官、試署法官之候補、試署服務成績經依本法第九條第六項再予考核仍不…
  4.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5條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比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規定得轉任薦任官等職務之資格。三、具公務人員薦任官等以上資格,經銓敘合格。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款、第二項第四款、第三項第五款及第八十七條…
  5.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6條 現職法官轉任下列人員後,再回任法官者,毋須經法官遴選程序:一、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定特任人員。二、其他法律明定年資及待遇依相當職務之法官、檢察官列計之人員。先後擔任前項各款人員,其年資未中斷者,亦同。
  6.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法庭為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懲戒處分,應於判決主文中記載轉任之職務所屬機關、職稱及職務編號。
  7.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七十八條第五項及第八十條第三項所稱司法院秘書長由法官、檢察官轉任者,除現任法官、檢察官轉任者外,包含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後再轉任司法院秘書長,及法官、檢察官離職後經任命為司法院秘書長。
  8.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條之法官、檢察官年資。二、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由法官、檢察官轉任之司法院秘書長年資。三、本法第七十六條實任法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年資及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七十六條由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法務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理行政…
  9.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現職法官、檢察官轉任下列人員後,再回任檢察官者,毋須經檢察官遴選程序:一、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九項所定政務人員及特任人員。二、其他法律明定年資及待遇依相當職務之法官、檢察官列計之人員。先後擔任前項各款人員,其年資未中斷者,亦…
  10.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第三項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本法第八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對轉任法務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依其他法律規定由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辦理行政事項、退休或其他原因離職檢察官,於轉任、退休或離職前之行為適用之。檢察官有本法第八十九…
  11.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日。檢察官不服法務部所為撤銷任用資格、免職、停止職務、解職、轉任檢察官以外職務或調動等職務處分時,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程序救濟之。
  12.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之規定,於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法務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依其他法律規定由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辦理行政事項之人員準用之。有關前項人員及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人員轉任、回任之換敘事宜,依本法第…
  13.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八十九條第九項及第十項所稱法務部部長、政務次長由法官、檢察官轉任者,準用第三十五條之規定。
  14. 司法法官評鑑委員會法官代表票選辦法 第5條 …應按候補順序依序遞補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一、辭任法官代表。二、轉任特任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或其他法律明定年資及待遇依相當職務之法官、檢察官列計之人員。三、退休、資遣、辭職。四、受免職、撤銷任用資格等職務處分。五、有第二條第二…
  15. 司法實任公設辯護人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審查辦法 第6條 法官、檢察官轉任公設辯護人者,其擔任法官、檢察官之年資,視同擔任公設辯護人之年資。
  16. 司法職務法庭法官及參審員之遴選及遞補規則 第8條 …條第三項之遞補人選順序,且符合第二條第四項規定者任命之:一、轉任特任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或其他法律明定年資及待遇依相當職務之法官、檢察官列計之人員。二、退休、資遣、辭職。三、受撤銷任用資格、免職之職務處分。四、受停止職務之…
  17.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41條 …二、被付懲戒人所屬法院院長或檢察署檢察長。三、銓敘機關。四、轉任之職務所屬機關。
  18.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9條 …。三、經律師考試及格,並執行律師職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具有轉任薦任職任用資格者。四、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而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任教授或副教授三年或助理教授五年,講…
  19.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11條 …二、經律師考試及格,並執行律師職務十四年以上,成績優良,具有轉任薦任職任用資格者。本條例所稱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實任法官、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實任檢察官,係指考查服務成績及格予以實授者。第一項第二款人員之遴任,適用第九條…
  20.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34條 實任法官除經本人同意外,不得轉任法官以外職務。
  21.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39條 實任司法官轉任司法院或法務部之司法行政人員者,其年資及待遇均仍依相當職位之司法官規定列計;其達司法行政人員命令退休年齡三個月前,應予轉任司法官職務。
  22.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8條 …順序依序遞補,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一、辭任法官代表。二、轉任特任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或其他法律明定年資及待遇依相當職務之法官、檢察官列計之人員。三、退休、資遣、辭職。四、受免職、撤銷任用資格等職務處分。五、有第三條第二…
  23.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 第2條 …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法審議司法院所提法官之任免、轉任、解職、遷調、考核、獎懲、專業法官資格認定或授與、本法第十一條所規定之延任事項及其他法律規定應由本會審議之事項。本會幕僚作業,由司法院人事處辦理。
  24.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6訂定) 第6條 …以實際參與議案表決人數為準。學者專家委員對法官之初任、再任、轉任、解職、免職、獎懲、候補、試署法官予以試署、實授之審查及本法第十一條所規定之延任事項,有表決權;對其餘事項僅得列席表示意見,無表決權。
  25. 司法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 第3條 法官、檢察官轉任本法第七十八條第四項、第五項人員退職時,依前條附表所示標準,按離職儲金本金總額給與一次退養金。前項所定法官、檢察官轉任者,包括法官、檢察官離職後經任命或由本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至第五款所列轉任之人員…
  26. 司法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 第5條 …官,或經任命為本法第七十八條第四項及第五項人員者,如於離職或轉任時已支領退養金,所領退養金無須繳回,其已結算之任職法官年資亦不再合併計算。
  27. 司法法官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實施辦法 第8條 …之法官;自同年十月一日起就任之司法院大法官,其由法官、檢察官轉任者,亦同。前項人員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時,以司法院為主辦機關,並準用第三條、第五條至前條之規定。
  28.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0條 …年資,並依前項規定計算:一、現職實任檢察官經遴選為法官者,其轉任前之實任檢察官服務年資。二、由實任法官轉任之現職司法行政人員或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定特任人員回任法官,且服務年資未中斷者,其回任前之司法行政人員或…
  29.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3條 …曾任檢察官者,其年資視同相當職位之法官服務年資。三、實任法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或特任人員者,其年資視同相當職位之法官服務年資。四、兼任一審法院院長者,其年資視同二審法院之法官服務年資。五、兼任二審法院院長者,其年資視同三審…
  30.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15條 …結業期別;如同年分發有二期者,比照後期:一、未滿六年者,比照轉任當年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分發之期別。二、六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比照轉任當年之前一年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分發之期別。三、十年以上者,比照轉任當年之前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