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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空運補充協議稅收互免辦法 第5條 大陸地區船舶運送業或民用航空運輸業有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者,應就其臺灣地區來源所得,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有第三條規定之所得者,應檢附所得相關證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2. 行政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空運補充協議稅收互免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一項之大陸地區船舶運送業或民用航空運輸業取得第三條規定之所得,已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課稅者,得由所得人或扣繳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五年內,檢附前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證明文件及扣繳憑單,向原受理扣繳申報之稅捐稽徵機關辦…
  3. 行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遊艇,指船舶法第三條第七款所定之遊艇,包括同條第八款及第九款所定之自用遊艇及非自用遊艇。
  4.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2條 …件者,其海運業務收入得選擇依本法第二十四條之四第二項規定,按船舶淨噸位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一、在中華民國境內依航業法設立,經交通部許可之船舶運送業。二、以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船舶實際從事客貨運輸,並負責該等船舶之經營策略…
  5.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3條 …營利事業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之四第二項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船舶,應以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為限:一、自有或向他人以光船、計時、計程租入實際經營之每艘總噸位三百以上之海上運輸船舶。但不包括以光船出租予他人之自有船舶。二、用於…
  6.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4條 …,包括:(一)營利事業以自有或光船、計時、計程租入實際經營之船舶,從事客貨運輸業務及其他必要且與該項業務不可分割活動之收入。所稱必要且不可分割活動,指使船舶順利營運所必要提供之服務,包括運輸客貨、船舶航行時提供乘客飲食或…
  7.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5條 …金,包括自有資金及借入資金;所稱自有資金,指淨值總額減除不含船舶、貨櫃及貨物裝卸設備之固定資產淨額及存出保證金後之餘額,其為負數者,以零計算。依前三項規定計算之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及應分攤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不得列為…
  8.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6條 …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二個月以前,檢具營利事業及其子公司營運船舶明細表,向交通部申請核發依本法第二十四條之四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適用範圍證明函。交通部受理時,應併同審核營利事業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要件之情…
  9.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7條 …件,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一、營利事業及其子公司營運船舶明細表。二、經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會計師複核之海運業務及非海運業務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稅捐稽徵機關收到結算申報書進行調查時,依…
  10.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3條 …、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運輸貨物進、出國境。但船舶清倉廢品,經報關查驗照章完稅者,不在此限。
  11.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8條 海關因緝私必要,得命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停駛、回航或降落指定地點,其抗不遵照者,得射擊之。但應僅以阻止繼續行駛為目的。
  12.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10條 …該場所占有人或其同居人、僱用人、鄰人並當地警察在場見證。如在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施行勘驗、搜索時,應邀同其管理人在場見證。前項關係場所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勘驗、搜索時,應會同該機關或事業指定人員辦理。
  13.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18條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依本條例應受或得受沒入處分者,海關得予以扣押。
  14.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23條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違反第八條規定而抗不遵照者,處管領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經查明以載運私貨為主要目的者,並沒入該運輸工具。
  15.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24條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未經允許擅自駛入非通商口岸者,沒入之。但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經管領人函報當地有關主管機關核實證明者,不在此限。
  16.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25條 船舶在沿海二十四海里界內,或經追緝逃出界外,將貨物或貨物有關文件毀壞或拋棄水中,以避免緝獲者,處管領人及行為人各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17.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27條 以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起岸或搬移者,處管領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經查明前述運送業者有包庇、唆使或以其他非正當方法,使其運輸工具之工作人員私運貨物進口或出口者,除依本條…
  18.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28條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未到達通商口岸之正當卸貨地點,未經許可而擅行起卸貨物或自用物品者,處管領人貨價二倍以下之罰鍰,並得將該貨物及物品沒入之。擅自轉載、放置或收受前項貨物、物品或幫同裝卸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19.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31條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所載貨物,有下列情事之一,且經海關查明未具有貨物運送契約文件者,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處罰運輸業者;責任歸屬貨主者,處罰貨主;運輸業者與貨主共同為之者,分別處罰之:一、未列入艙口單…
  20.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31-1條 船舶、航空器、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所載進口貨物或轉運本國其他港口之轉運貨物,經海關查明與艙口單、載貨清單、轉運艙單或運送契約文件所載不符者,沒入其貨物。但經證明確屬誤裝者,不在此限。
  21. 行政海關緝私條例 第35條 …口貨物、通運貨物、轉運貨物、保稅貨物、郵包、行李或貨櫃存放於船舶、航空器、車輛、其他運輸工具或其他處所,而在海關監管下或經海關加封、下鎖,有擅行改裝、移動、搬運、塗改標誌號碼或拆封、開鎖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
  22.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條 …劃建設之執行、港埠經營、港務管理、專用碼頭之興建、管理維護、船舶入出港、停泊、停航、港區安全、港區行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3.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條 …七、委託人:指委託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棧埠作業機構作業之船舶所有人、運送人、貨物託運人、受貨人或其代理人。八、危險物品:指依國際危險品海運準則分類及定義具危險性之物品。
  24.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4條 公民營事業於接獲船舶入港許可後,應安排船席,提供該船舶停靠,並提供下列作業服務:一、港勤作業服務:提供曳船、帶解纜車船、給水、加油、垃圾清理及其他相關服務。二、棧埠作業服務:提供裝卸、搬運、倉儲及其他相關服務。公民營事業…
  25.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6條 船舶入港,應於到達二十四小時前,出港應於發航十二小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檢附書面文件,或以電子資料傳送港埠網路系統之方式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港口信號臺依公民營事業排定之船席通知,始得為之。但船舶因緊急公…
  26.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7條 船舶在港內應以安全速度航行,不得與他船並列航行、超越他船或妨礙他船航行;遇有其他船舶正在從事潛水、測量、浚渫、修理浮標或其他水上水下作業時,應即避讓或慢速通過。在港內航行之船舶,其航行速度,得由公民營事業視實際需要限定,…
  27.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8條 船舶入出港,其指泊之特別信號,由公民營事業訂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28.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9條 船舶應按公民營事業指定之船席或錨地停泊。前項船席及錨地之指定調配規定,由公民營事業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單位核定後實施。
  29.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0條 公民營事業因正當理由,須調整船席時,得適時通知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移泊;拒絕移泊時,由公民營事業逕予移泊,其移泊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負擔。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如須自行移泊船舶時,應先向公民營事業提出申請,並經同意…
  30.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1條 船舶於裝卸作業中,因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貨物所有人或其委託人之事故停止作業超過四小時,或裝卸完畢四小時內未離船席或出港,或因加油、加水、調動船員、避難、小修或其他相關原因消失後超過四小時尚未出港,致影響船席調配時,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