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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14 頁-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一、工程位置、排水區域、面積及管線長度。二、工程標準。三、工程期限。四、工程概算。五、工程圖說。六、工程排水效益。七、其他。
- 行政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水道機構應將左列資料登錄建檔保管:一、下水道排水區域圖。二、管線系統分布平面圖。三、管線縱橫斷面圖(包括管材、管徑、埋設位置、高度、坡度、長度流量等)。四、處理設施及抽水設施平面圖、水位關係圖、構造圖等。五、放流口位置及…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6條 …全及衛生。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2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6條 …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57條 …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2-1條 電氣設備之管道間應有足夠之空間容納各電氣系統管線。其與電信、給水排水、消防、燃燒、空氣調節及通風等設備之管道間採合併設置時,電氣管道與給水排水管、消防水管、燃氣設備之供氣管路、空氣調節用水管等管道應予以分隔。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29條 …依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設計,以確保建築物安全,避免管線設備腐蝕及污染。排水系統應裝設衛生上必要之設備,並應依下列規定設置截留器、分離器:一、餐廳、店鋪、飲食店、市場、商場、旅館、工廠、機關、學校、醫院、老人福利…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375-4條 …縮縫等。四、構件之完整性:梁、柱、板、牆、基礎等構件之開孔、管線、預留孔及埋設物等位置、尺寸與補強方法。五、構件之連結:構件接頭之鋼筋排置及預鑄構件之連接。六、施工之特別要求:混凝土澆置次序,預力大小、施力位置與程序,及…
-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應依本標準規定,向使用市區道路土地之地面或其上空、地下設置管線或設施者(以下簡稱使用人)計收市區道路使用費(以下簡稱使用費),其收費依使用費收費基準表(如附表)計算。
-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3條 使用費按年度計徵,管線或設施設置使用期間未滿一年者,得按月計徵,未滿一月者,以一個月計徵。使用人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其於前一年度之已設置數量、使用期間及試算應繳費額。主管機關受理申報後,應於五月三十一日前…
-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4條 因市區道路工程需要,原設置於該路段內之管線或設施須辦理遷移時,其使用人配合如期完成遷移者,主管機關得自道路工程完工之年度起減半計徵三年使用費。
-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管線或設施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規定者,主管機關依其減徵期間減徵百分之七十五之使用費:一、使用人主動將所設管線地下化,且於所在區、鄉(鎮、市)路段內,三年內未受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處分三次以上,自完工之年度起,其地下化管線減徵…
- 行政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19條 …道傢俱之需要留設配置空間。三、公共設施帶得提供為交通、消防及管線設施物佈設使用。
- 行政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2條 …構成共同管道之獨立空間。二、幹管:指容納傳輸區域性之公共設施管線(以下簡稱管線),須藉供給管引至用戶之管道。三、供給管:指容納供給用戶管線之管道,包括支管、電纜溝及纜線管路等。四、標準部:指共同管道之一般斷面部分。五、特…
- 行政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3條 …地質調查。三、地下水調查。四、土地使用調查。五、地下結構物及管線調查。六、道路交通量調查。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有必要之調查。
- 行政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4條 …劃轄區內共同管道系統時,應依道路狀況、相關公共工程建設計畫及管線事業機關(構)配合計畫等事項,規劃設置幹管或供給管。幹管應設置於道路中央分隔帶或車道下方,供給管應設置於人行道或道路二側下方。
- 行政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5條 …特殊部外,不得小於千分之二。三、線形曲線部分,不得超過其收容管線之最大之容許彎曲角度。
- 行政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7條 …管不得小於二百二十公分;供給管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公分。但支管因管線容量需求、道路線形變化或人行道寬度限制等特殊情況,經主管機關核可者,不在此限。二、淨寬:依收容管線所需寬度及作業空間決定之。幹管之走道寬度不得小於八十公分。
- 行政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 第12條 …果良好之格柵板,並依實際需求留設階梯或爬梯。四、材料搬運口及管線分匯室之留設位置及尺寸大小,管線事業機關(構)應配合提出需求計畫,作整合性之規劃。五、配合道路景觀設計。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公告時,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及管線事業機關(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前項共同管道系統,得依實際情況分段公告之,並應以文字或圖表表明下列事項:一、行政區域及規劃地區範圍。二、共同管道位置、名…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檢討計畫:一、未規劃納入共同管道系統之管線事業機關(構)申請挖掘時,應提出配合共同管道系統之管線網路檢討。二、已規劃納入共同管道系統之管線事業機關(構)申請挖掘時,應提出配合共同管道系統之建設時程檢…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之新建或道路系統之更新。三、配合共同管道系統網路之建立。四、管線事業機關(構)之建議。五、其他與共同管道系統有關之公共建設。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他土地使用之配置及管制。六、道路系統及相關建設計畫。七、現有管線系統。八、各類管線系統在計畫年期內之需求規模推計。九、實施建設進度、經費及財務計畫。十、共同管道種類及平面配置;其配置圖之比例,不得小於一千分之一。十一、共…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應考量下列因素:一、配合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之計畫年期。二、管線之需求年期。三、共同管道構造物之耐久年期。四、道路建設計畫年限。五、共同管道種類。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實施計畫時,各該管線事業機關(構)應配合辦理。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實際需要,係指配合都市發展、交通建設、管線建設、天然災害、事變或其他公共建設等需要。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管線事業機關(構)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提出貸款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工程或投資計畫及經費概算。二、申請貸款金額及償還計畫。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提出之文件。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竣工日期及竣工圖。三、共同管道工程記事表。四、共同管道收容管線數量表。五、共同管道管線使用配置斷面圖及數量表。六、其他有關共同管道操作、維護、管理應行記載事項。
- 行政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經費分攤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共同管道工程建設經費分攤為工程主辦機關負擔三分之一,管線事業機關(構)按其參與之共同管道類別負擔三分之二。前項參與之管線事業機關(構)分攤比例值,依下列公式計算之:Vj×CjRj=───────nΣ(Vj×Cj)j=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