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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6 頁-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本會應每年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會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包括稽核小組組成方式、稽核之方式、期間、項目與內容、基準與方法及保密義務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本會決定…
-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理前條第一項之稽核,應於一個月前將稽核計畫以書面通知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前項特定非公務機關因業務因素或其他正當理由,未能於本會指定之時間配合稽核者,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五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申請變更稽核日期。前項…
-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本會辦理第五條第一項之稽核,於實地稽核前,應先訪談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於實地稽核時,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應備妥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文件及佐證資料,供現場查閱。前項特定非公務機關有正當理由,未能為前項說…
-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8條 …偶、三親等內親屬、家屬或上開人員財產信託之受託人,與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或其負責人間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利害關係。二、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或家屬,與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或其負責人間,目前或過去二年內有僱傭、承攬…
-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9條 本會應於稽核作業完成後一個月內,將稽核結果報告交付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前項稽核結果報告之內容,得包括稽核之範圍、缺失或待改善事項、第七條第二項所定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未能為說明、配合措施或提供資料之情形與理由及其他…
- 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0條 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經稽核後認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一個月內,向本會提出改善報告。前項特定非公務機關提出改善報告後,應依其缺失或待改善事項之性質及程度,適時以書面提出改善報…
-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
-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院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接受本院通知後一個月內,依本院指定之方式提出。
-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院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接受本院通知後一個月內,依本院指定之方式提出。
- 司法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本院得每年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受稽核者),以現場實地查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院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
- 行政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 第17條 參與調度支援人員,於調度支援期間知悉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之機敏資訊,負保密義務。
- 行政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得每年擇定受稽核之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並以實地稽核或其他適當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公務機關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應每年擇定其所屬、所監督之公務機關、所轄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2條 資通安全事件分為四級。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發生資通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一、非核心業務資訊遭輕微洩漏。二、非核心業務資訊或非核心資通系統遭輕微竄改。三、非核心資通系統之運…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11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知悉資通安全事件後,應於一小時內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進行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前項資通安全事件等級變更時,特定非公務機關應依前項規定,續行通報。特定非公務機關因故無法依第一項規定方式通報者,應於…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12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特定非公務機關完成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後,依下列規定時間完成該資通安全事件等級之審核,並得依審核結果變更其等級:一、通報為第一級或第二級資通安全事件者,於接獲後八小時內。二、通報為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者…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1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知悉資通安全事件後,應依下列規定時間完成損害控制或復原作業,並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辦理通知事宜:一、第一級或第二級資通安全事件,於知悉該事件後七十二小時內。二、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於知悉該事件後三…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14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執行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及應變作業,應視情形提供必要支援或協助。主管機關就特定非公務機關執行資通安全事件應變作業,應視情形提供必要支援或協助。特定非公務機關知悉重大資通安全事件後,其…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16條 …變演練。三、網路攻防演練。四、情境演練。五、其他必要之演練。特定非公務機關應依前項規定配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劃或辦理之資通安全演練作業。但有侵害特定非公務機關之權利或正當利益之虞者,應先經其書面同意,始得為之。主管機…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17條 …項資通安全演練作業,其參與演練人員於演練過程如知悉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之機敏資訊,應予保密。
- 行政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辦法 第18條 …關於本辦法施行前,已針對其自身、所屬或監督之公務機關或所管之特定非公務機關,自行或與其他機關共同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機制,並實施一年以上者,得經主管機關核定後,與其所屬或監督之公務機關或所管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繼續依該…
- 行政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 第3條 …與公務機關應互相進行情資分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其所管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應互相進行情資分享。除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外,其他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就已分享或公開之情資,無須再行分享。第二項或第三項分享之情資,…
- 行政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 第5條 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進行情資分享,應先進行分析及整合,並規劃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避免情資內容或依法規規定不得分享之資訊外洩,或遭未經授權之存取或竄改。
- 行政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第2條 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由高至低,分為A級、B級、C級、D級及E級。
- 行政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第3條 …政院直屬機關應每三年提交自身、所屬、所監督之公務機關及所管之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報主管機關核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每三年提交自身、所屬、所監督之公務機關,與所轄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
- 行政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第8條 …上級機關、監督機關或上開機關指定之公務機關兼辦或代管。三、屬特定非公務機關,且其全部資通業務由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公務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或出資之公務機關兼辦或代管。
- 行政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第11條 …成資通系統分級,並依附表十所定資通系統防護基準執行控制措施。特定非公務機關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特定類型資通系統之防護基準認有另為規定之必要者,得自行擬訂防護基準,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依其規定辦理。公務機關經其上級機關…
-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3條 …央、地方機關(構)或公法人。但不包括軍事機關及情報機關。六、特定非公務機關: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公營事業、特定財團法人或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七、關鍵基礎設施:指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或網路,其功能一旦停止運作或…
-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7條 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應按其業務重要性與機敏性、機關層級、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及性質等條件,報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應符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
-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得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前項稽核後,發現受稽核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受稽核機關應提出改善報告,公務機關送交依第十四條規定收受其實施情形之機關、…
-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 第10條 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於本法適用範圍內,委外辦理資通系統之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之提供,應選任適當之受託者,要求受託者建立有效之資通安全管理機制,並監督該機制之實施。前項受託者辦理受託業務之相關程序及環境,應具備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