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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24 部 條文 14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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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內政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
  2. 行政內政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本部通知後三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
  3. 行政內政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收受本部通知後三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
  4. 行政內政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本部得於每年六月底前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部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與稽核…
  5. 行政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
  6. 行政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本部通知後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7. 行政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收受本部通知後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8. 行政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本部得於每年十月底前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部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與稽核…
  9. 行政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2條 …委任所屬機關辦理。前項受委任之公務機關對於辦理受任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漏。
  10.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
  11.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本部通知送達後一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
  12.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之方式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本部通知送達後一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
  13.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本部應於每年十一月底前擇定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並得擇定其他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部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
  14. 行政國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3條 …辦理。前項受委任或委託之公務機關對於辦理受任或受託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漏。
  15. 行政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
  16. 行政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依本部指定之時間及方式提出。
  17. 行政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依本部指定之時間及方式提出。
  18. 行政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本部得每年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部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19. 行政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指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20. 行政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至第十一款及第十三款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前項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
  21. 行政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應依本部指定之期日及方式,提出或修正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第二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22. 行政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本部得每年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前項稽核得併同本部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進行之年度業務評鑑或業務檢查辦理。本部依前項併同辦理資通安全實地稽核時,應於年度業務評鑑或業務檢查計畫…
  23. 行政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一項實地稽核未併同本部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進行之年度業務評鑑或業務檢查辦理時,本部應依前條第四項規定因素,另訂稽核計畫,明定稽核項目、稽核人員及稽核時間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24. 行政經濟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
  25. 行政經濟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定之方式提出當年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本部通知後二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
  26. 行政經濟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出前一年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收受本部通知後二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
  27. 行政經濟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本部應於每年五月底前擇定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並得擇定其他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部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
  28. 行政經濟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所定特定非公務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與其實施情形之通知、收受及該計畫實施情形之稽核事務,本部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公務機關辦理。前項受委任或委託之公務機關對於辦理受任或受託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
  29. 行政交通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
  30. 行政交通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部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本部通知後一個月內,依本部指定之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