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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第2條 …託公司發行之受益憑證,或運用於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項目。但由營利事業捐助之基金,得部分投資該捐贈事業之股票,其比率由財政部定之。六、其董監事中,主要捐贈人及各該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董監事,人數不超過全體董監事人…
  2.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 第2條 …司應自股票發行年度起至所得人之所得課稅年度止,於辦理各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租稅減免明細表,並於辦理股票發行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下列文件:一、各中央目的事…
  3.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 第3條 …配股票予創作人年度起至創作人之所得課稅年度止,於辦理各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租稅減免明細表,並於辦理該機構分配股票予創作人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下列文件:一…
  4.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 第5條 …或股票可處分日年度起至所得人之所得課稅年度止,於辦理各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租稅減免明細表,並於辦理員工取得股票當年度或可處分日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下列文件…
  5. 行政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 第3條 …格發給證書後,得受託代理下列各項與所得稅有關之事務:一、充任營利事業之設立、合併、轉讓、廢止以及變更登記之代理人。二、會計制度之設計以及撰擬有關稅務之商事文件。三、各項會計紀錄、帳表、財務狀況之查核、整理、分析、簽證、鑑…
  6. 行政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 第13條 會計師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及未分配盈餘申報之方法為:一、查核簽證申報—應就委託人當年度有關關係人交易、所得額、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前一年度未分配盈餘及應納稅額之帳簿、憑證及有…
  7.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上者,得就購置成本按百分之七,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適用前項之設備,以全新及未申請投資抵減者為限。
  8.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三十,其餘事業得按百分之二十,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支出總金額超過前二年度研究經費平均數者,其屬公司組織者,超過部分得按百分之五十,其餘事業得按百分之三十抵減之。前條及前項之投資抵減,其每一年度…
  9.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資抵減證明時,應註明設備預定安裝完成日期。三、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憑前款證明文件及購置成本之原始憑證影本,送請事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可抵減稅額。前項第一款之訂購日期,依下列規定認定之:一、購置…
  10.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源回收再利用事業依本辦法規定投資於研究之支出,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送請事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數額。稅捐稽徵機關於核定其抵減稅額時,如對事業申報之支出…
  11.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2條 …四款規定所稱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轉投資事業股份或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二、營利事業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公開之企業會計準則公報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
  12.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3條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有關自應納稅額中扣抵之規定。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選擇依本條例規定課稅者,其經申請核准並於規定期間內匯回之境外轉投資收益,免依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
  13.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4條 …分證明文件。三、受理銀行辦理洗錢防制及資恐防制作業所需文件。營利事業選擇依本條例規定課稅者,應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算二年內,檢附下列文件向登記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一、營利事業選擇適用本條例申請書。二、…
  14.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5條 稽徵機關受理個人及營利事業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後,應進行適用資格審查,並於受理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將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申請資料函送申請人指定受理銀行依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表示審查意見。前項受理銀行應於…
  15.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6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應於稽徵機關核准文書發文之日起算一個月內,向受理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專戶開戶及將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匯回存入該專戶,每一核准文書應個別開立專戶;未能於期限內匯回存入者,應於期限屆滿前向稽徵機關申請展延一次,…
  16.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7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於前條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一年內,向經濟部申請並經核准投資產業或透過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政策領域產業者,應檢附該部核准投資函,依該函核准投資期程向受理銀行申請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
  17.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8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得於第六條第三項扣除稅款後之資金按百分之二十五計算之限額內,檢附其與受理銀行或證券商簽訂之信託契約、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金融機構簽訂之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及保管契約,向該受理銀行申請…
  18.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9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得於第六條第三項扣除稅款後之資金按百分之五計算之限額內,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自由運用。依前項規定提取之資金,經稽徵機關查獲自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五年內有用於購置不動產、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或交付之…
  19.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0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未依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提取之資金,及依第七條第二項及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存回原外匯存款專戶之資金,除屬前條第一項規定得自由運用者外,應自其依第六條第一項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屆滿五年始得提取三分…
  20.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1條 …應自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個人及營利事業依前五條規定於外匯存款專戶、信託專戶及證券全權委託專戶管理及運用資金之情形,函報個人戶籍所在地或營利事業登記地稽徵機關備查。前項函報稽徵機關備查之格式,…
  21.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2條 …二項規定所扣稅款之新臺幣金額向國庫繳清,並向個人戶籍所在地或營利事業登記地之稽徵機關申報扣繳憑單。受理銀行依前項規定向稽徵機關申報之扣繳憑單,應同時填發個人及營利事業收執。
  22.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3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投資,經向經濟部申請並核發完成證明者,應自取得該部核發完成證明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個人戶籍所在地或營利事業登記地稽徵機關申請退還稅款:一、退稅申請書。二、經濟部核發之完成證…
  23.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4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已擇定依本條例規定課稅者,不得就該同一資金之投資適用其他法令所定之租稅優惠。
  24.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5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對稽徵機關依本辦法所作之行政處分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25.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1條 為引導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於符合國際規範下,促進我國整體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26.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個人:指自然人。二、營利事業:指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三、境外資金: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以外國家或地區之資金。四、境外轉投資收益:指營利…
  27.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4條 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得選擇依本條例規定課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所得稅法規定課徵基本稅額及所得稅,且一經擇定不得變更。個人及營利事業適用本條例規定匯回境外資金、…
  28.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5條 …八。二、於本條例施行滿一年之次日起算一年內,稅率為百分之十。營利事業向登記地稽徵機關申請適用本條例規定,經稽徵機關洽受理銀行依前條第四項規定審核後核准,於前項規定期間獲配且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存入外匯存款專戶時,由受理銀…
  29.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6條 …應自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個人及營利事業依本條例規定匯回資金於外匯存款專戶、信託專戶及證券全權委託專戶之管理及運用情形,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報該管稽徵機關備查並副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違反第二項…
  30.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7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得於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一年內提具投資計畫向經濟部申請核准投資產業,並依核定投資計畫期程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從事投資。投資計畫應於核准之日起算二年內完成投資,未能於期限完成投資者,得於期限屆滿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