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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5 頁-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0條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之無火藥區,其構造、設備依建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2條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之有火藥區,其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與無火藥區間應設置有效隔離之境界柵欄,並於顯明位置及出入口設立危險區域、嚴禁煙火、非作業人員禁止進入等警告標示。二、於明顯位置標示最高工作人數、原料及半成品或成品…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4條 …、裝(壓)藥機或填土機或鑽孔機以一臺為限。二、從事以具爆炸性火藥製造煙火時,機械相互間有適當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通道者,以設置裝(壓)藥機、填土機各一臺為限。三、從事以非具爆炸性火藥製造煙火時,機械相互間有適當安全防護設施…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6條 …土、鑽孔分別於不同作業室作業者,每一作業室應在二人以下。但無火藥之填土,不在此限。三、以含氯酸鉀之原料從事煙霧類一般爆竹煙火產品製造作業,或以具爆炸性火藥製造爆竹煙火採裝(壓)藥、填土於同一作業室連續作業,或以非具爆炸性…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7條 …竹煙火儲存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儲存總火藥量應在五公噸以下或總重量應在二十五公噸以下,其與鄰近場所安全距離符合下表規定:┌─────────────────┬──┬──┬──┬──┐│安全距離│與第…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8條 …臺煙火儲存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儲存總火藥量應在十公噸以下或總重量應在五十公噸以下,其與第一類對象物至第四類對象物之安全距離如下表:┌─┬──┬────┬────┬────┬────┬───┐││總…
-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21條 …其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儲存數量:(一)摔炮類:儲存總火藥量不得超過五公斤或總重量不得超過二十五公斤。(二)摔炮類以外之一般爆竹煙火:儲存總火藥量不得超過一百公斤或總重量不得超過五百公斤。(三)同時放置前二目之一般…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76條 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條 …底火帽、點火頭、延期信管及發射藥等。三、製造前二款爆炸物用之火藥類與炸藥類原料。前項第一款所稱現場拌合爆劑,為非爆炸性之物質或化工原料,經由特殊設備在使用現場拌合後成為爆劑,並立即注入砲孔內,藉由引爆裝置引爆之混合物。第…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5條 …。(五)爆炸物販賣業設置營業分處所、爆炸物之輸出入、寄存他人火藥庫、廢棄處理、火藥庫之設置核准、監督及管理事項。(六)爆炸物配購及運輸之發證事項。(七)爆炸物及其製造、販賣或使用工作場所與安全設施之監督檢查及採取緊急措施…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13條 …核備。三、應專設單位或人員,負責辦理人事查核。四、應完成設置火藥庫及看守房,並派駐專人或輪值人員。五、應配合有關機關採行必要之安全措施。爆炸物製造、販賣業者,對於員工及訪客出入廠(庫)區,應嚴禁擅自攜出或攜入爆炸物。於使…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17條 …疏導交通。二、運輸工具應依規定懸掛標幟或警示。三、雷管不得與火藥、炸藥或其原料同車裝載。四、爆炸物包裝應力求堅固,並防止劇烈震動。五、停放車輛或卸載爆炸物時,應確定煞車穩定,並嚴禁於加油站或有火焰燃燒處所附近停靠。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18條 …日依作業所需數量領用,其賸餘之爆炸物應於領用二十四小時內歸還火藥庫存放,不得置放於其他場所。但有特殊情形,經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二、爆炸物之點交應在火藥庫外之適當地點為之。三、炸藥成品與火工製品應分別裝於木製…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19條 爆炸物應儲存於火藥庫內。但當日需用之爆炸物,經指定專人看管,得暫時存放於工作場所之安全處。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0條 …造、販賣業者及購買者,除合於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核准者外,應設置火藥庫及看守房,並派駐專人或輪值人員。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1條 爆炸物販賣業者及購買者,其儲存或使用爆炸物地點鄰近他人火藥庫時,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將爆炸物寄存於他人火藥庫。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2條 火藥庫之設置或變更,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勘查核准。火藥庫興建完竣時,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查驗合格發給登記證後,始得使用。火藥庫之設置位置、構造、設備、儲存量及儲存高度,…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8條 在爆炸物製造廠、火藥庫或使用場所,不得吸菸、使用火源或擅自攜入易燃性、著火性物質。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4條 …業者或購買者,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一、全部或部分停止使用設備或火藥庫。二、禁止或限制其製造、販賣、儲存、運輸或使用爆炸物。三、變更爆炸物存放處所。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7條 …存、暫時存放或指定專人看管爆炸物者。四、未依第二十條規定設置火藥庫及看守房,並派駐專人或輪值人員者。五、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未經勘查核准擅自設置或變更火藥庫或未取得登記證擅自使用火藥庫者。六、違反第二十八條…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8條 …處罰:一、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未經核准擅將爆炸物寄存於他人之火藥庫者。二、未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置爆炸物管理員負責辦理規定之事項者。三、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撤換爆炸物管理員之處分者。四、違反第二十七條關於…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第3條 現場拌合爆劑原料應儲存於平房式或移動式火藥庫內,並依下列方式辦理:一、獨立設置現場拌合爆劑原料庫房儲存者:(一)現場拌合爆劑原料儲存數量以五百公噸為限;與各類設施安全距離,不得低於一百公尺,其與各類設施間設有擋牆或具天然…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第5條 …成或無法改善,得令採取下列措施:一、全部或部分停止使用設備或火藥庫。二、變更現場拌合爆劑原料儲存場所。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2條 …員及暫存看管專人。各人員負責職務內容如下:一、領退料人員:自火藥庫提領爆炸物至工地或將工地使用賸餘之爆炸物退還至火藥庫儲存。二、裝藥人員:將爆炸物裝入砲孔、填塞不燃性物質及處理引爆後之殘留爆炸物。三、發爆人員:具裝藥人員…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3條 …七日修正施行前已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四條規定,參加火藥爆破作業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訓練,其訓練課程包括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受訓期滿成績及格,並提出結業證書者,得予採認該結業證書,並據以申請爆破專業人…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6條 …並檢附下列書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一、爆破專業人員訓練、火藥爆破作業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爆炸物管理員訓練結業證書或爆炸物管理員證影本。但依第十二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線上作業網站申請,且已有訓練合格紀錄…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關辦理之調訓。二、領用之賸餘爆炸物,未於領用二十四小時內歸還火藥庫存放,置放於其他場所。三、爆炸物之點交,未在火藥庫外之適當地點為之。四、炸藥成品及火工製品,未分別裝於木製、紙製、塑膠製或其他不導電材料製之專用堅固容器,…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入礦區境界線、現行及停止採掘處所、岩石、礦碴或廢石堆置處所、火藥庫、重要建築物及其他安全上有關事項。三、石油、天然氣礦場:(一)平面圖、地形圖;其縮尺以作業範圍大小決定。(二)圖內繪入礦區境界線、井場位置、儲油槽、集油氣…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消防栓、消防器具或滅火用砂等防火設備。坑內油類儲藏所應與坑內火藥庫、機電設備及直井保持五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並不得設置於主入風坑內。選煤場及坑外煤塵飛揚或沉積較多之處所,應嚴禁煙火,並應有灑水或其他消除之適當設備。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21條 …工作人員方可引爆。十、賸餘或不良爆炸物應於每日工作完畢後退還火藥庫保管,不得存放其他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