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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5 頁-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22條 毒性化學物質之污染改善,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之。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23條 政府機關或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得依下列規定為之:一、運作毒性化學相關物質之管理權責、用途、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運送、紀錄製作、申報與保存年限、標示、貯存、查核、預防、聯防、應變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目的事…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1條 …得修改或增加。中央主管機關確認新化學物質之毒性符合第三條所定毒性化學物質之分類定義者,應依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其特性符合第三條所定關注化學物質定義者,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3條 …事業使用化學物質之用,並供中央主管機關作為評估、篩選及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或關注化學物質之依據。經備查之申報資料,亦同。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4條 經核准登錄之化學物質之運作及管理,除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或關注化學物質者,應依本法辦理外,依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規辦理。中央主管機關得將既有化學物質及新化學物質核准登錄及其他相關業務,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捐助成立之財團…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5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相關運作人應檢送完整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內容實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前項完…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6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相關運作人應採取必要之防護第三人措施,並依規定對運作風險投保責任保險。前項應投保責任保險之運作人及保險標的、保險契約項目、最低保險金額、保險內…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7條 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相關運作人應積極預防事故發生,並指派專業應變人員或委託經主管機關認證之專業應變機關(構),於事故發生時,負責採取必要之防護、應變、清理等處理措施。前項運作人…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8條 製造、使用、貯存、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相關運作人應組設聯防組織,檢送設立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輔助事故發生時之防護、應變及清理措施。前項聯防組織之應輔助事項、…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9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運作過程中,應維持其防止排放或洩漏設施之正常操作,並備有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前項經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連線者,運作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設置…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0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所有人應於運送前向起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運送表單,並於核准後副知迄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運送前項化學物質之車輛,應依中…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1條 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運作人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於三十分鐘內,報知事故發生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有污染運…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3條 …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前項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應變車輛之標識、車身顏色識別、裝備標準、用途、駕駛人資格、運作人登記核准、任務執行督導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4條 …關執行職務上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進入公私場所,查核毒性化學物質、關注化學物質及其他應登錄化學物質之運作、有關物品、場所或令提供有關資料;為查核該等物質之流向得令提供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相關報表及其…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5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查核之毒性化學物質、關注化學物質、其他應登錄化學物質或有關物品,依查核結果,為下列處理:一、有違反本法規定之情事,依本法規定處罰;其物質或物品,得令運作人限期依廢棄物清理有關法規規定清理之。二、封存之物質…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63條 依第四十四條規定查核之毒性化學物質、關注化學物質、其他應登錄化學物質或有關物品,依查核結果,為下列處分:一、有違反本法規定之情事者,其物質或有關物品,得沒入之。二、封存之物質或有關物品經認定得改善或改製其他物質,屆期未完…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68條 未經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前已運作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後,運作人對於依規定應申報、提報或辦理事項,應於公告規定期間內完成相關事項,並依本法取得許可證、完成登記或取得核可後,始得繼續為之。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7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運作人申請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許可、登記或核可時,應依防制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必要,要求運作人申報運作場所全廠(場)及內部配置圖;其運作經審核通過者,並應將運作場所全廠(場)及內部…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72條 …管機關得予以獎勵:一、運作人連續十年未違反本法規定。二、致力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危害預防及有關設備改善績效卓著。三、發明或改良降低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製造、運送、貯存、使用時所產生危險或污染之方法,足資推廣…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十九條所稱停止運作,指運作人結束部分或全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之情形。停止運作或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視為停止運作之毒性化學物質處理完成後,主管機關認有收回相關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之必要者,得命運作人返還之。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將所剩毒性化學物質列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時,應造冊申報停止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名稱、成分含量、數量、處理方式或受讓者。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聯防組織,指製造、使用、貯存及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相關運作人,為因應突發事故發生,避免事故…
- 行政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3條 …第二項公告之限制或禁止規定。二、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未取得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或未依其內容運作。三、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四、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取得關…
-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 第29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領有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環境用藥製造業專業技術人員、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
- 行政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第3條 …令規定。六、環境保護:產生廢水、廢氣、廢棄物、噪音振動、使用毒性化學物質及用水回收率等,應符合有關法令及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七、其他依該園區事業特性應評估之事項。前項第二款產品或服務之評估,如因產業特性已於投資計畫核准時…
- 總統中央研究院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5條 運作管理單位申請單一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或核可文件,依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辦理。運作管理單位申請單一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其運作總量低於分級運作量者,免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本院運作毒性及關…
- 總統中央研究院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6條 本院運作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其單一物質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應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本院運作前項物質,區分數運作管…
- 總統中央研究院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7條 運作單位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應依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之格式記錄,逐日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並以書面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三年備查。本院採網路傳輸方式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四月三十日、七月三十一日、十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之…
- 總統中央研究院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0條 本院運作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除廢棄、輸出外,其單一物質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製作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二、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設置…
- 總統中央研究院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1條 本院運作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者,應加入該物質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內組設之地區性聯防組織,並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