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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田水利設施發生損害緊急處置補償或計價辦法 第2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拆除合法建築物者,按合法建築物重建價格予以補償;其經主管機關以協議價購方式與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達成協議者,按拆遷補償費加發百分之二十之獎勵金。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拆除違章建築者,由主管機關參考各直轄市、縣…
  2. 行政農村再生條例 第13條 …興建者,優先補助。五、依法規應保護、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之宅院拆除遷居農村社區者,優先補助。六、零星農舍拆除遷居農村社區者,優先補助。前項所定個別宅院整建補助之申請資格、應檢具之書件、辦理程序、補助基準、審核條件與程序、查…
  3. 行政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第5條 …、花臺、門、窗與屋頂突出物之修繕、熱對流改善設施、窳陋建築物拆除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項目。三、庭院改善:庭院、入口與圍牆之修繕、綠美化、透水舖面、生態與綠色工法設施、污廢水生態淨化設施、節能減碳設施、窳陋設施拆除及…
  4. 行政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第7條 …證明文件影本。三、位於依法規應保護、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之住宅拆除遷居農村社區者,應另檢附機關出具個別宅院坐落於該地區之證明文件。四、土地及建築物為共有者,應另檢附符合民法規定之使用同意文件。
  5.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牙體技術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6. 行政呼吸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居家呼吸照護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7. 行政物理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物理治療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8. 行政語言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語言治療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9. 行政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職能治療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10. 行政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醫事放射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11. 行政醫事檢驗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醫事檢驗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12. 行政聽力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聽力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13. 行政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共用招牌。驗光所歇業或受撤銷、廢止開業執照處分者,應將其招牌拆除。
  14. 行政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第3條 …規定者,其罰鍰標準如下:一、機器腳踏車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每拆除或改裝一項處新臺幣三千元;每拆除或改裝一項依新臺幣三千元標準加倍處罰最高得至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二、小型車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每拆除或改裝一項處新臺幣六千元;…
  15. 行政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第6條 交通工具所有人拆除或改裝二項以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於違規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七日內,檢具維修單或其他完成改善相關證明文件送主管機關認可者,以拆除或改裝一項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論處。但其拆除或改裝觸媒轉換器者,仍依第三條第二項規…
  16.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7條 …放量者,得不重新進行檢測。二、改用低污染性原(物)料或燃料、拆除或停止使用產生空氣污染之設施、增設防制設施或提升防制效率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審核機關提出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條件異動,未涉及原許可…
  17.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8條 …使用許可證之申請及核發程序辦理。二、改用低污染性燃料、增設、拆除或停止使用產生空氣污染之設施或防制設施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審核機關提出申請。依前項第一款規定重新申請燃料使用許可證者,應填具申請表…
  18.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7條 …蓋防塵罩,或防塵罩之邊緣未綑紮牢固。七、於開挖、鑽孔、爆破或拆除等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之作業,未設置有效防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設施。八、雖有其他防制設施,但仍無法有效抑制塵土飛揚。
  19.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37條 …染源使用人或所有人應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有效運作,並不得拆除或不得改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前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種類、規格、效能確認方式、標識、認證、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
  20. 行政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 第6條 …明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相關位置圖及標識,並加註使用人或所有人不得拆除或不得改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但機車得僅標明其標識。
  21. 行政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 第4條 移動污染源使用人或所有人違反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拆除或改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罰鍰額度如下:一、機車:每拆除或改裝一項,處新臺幣三千元;每拆除或改裝一項依新臺幣三千元標準加倍處罰最高得至新臺幣…
  2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7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開發行為。二、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拆除非因污染控制計畫、污染整治計畫或其他污染改善計畫需要之建築物或設施。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影響居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土地利用行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直轄…
  23. 行政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辦法 第2條 …址現存設施、建築物、地上物植栽農作之種類、現況、設施或建築物拆除或遷移等相關內容。
  24. 行政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第2條 …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審議程序前,有下列情事之一:一、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者。二、工程施工進行者。三、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危及建造物存在者。四、其他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
  25. 行政商業銀行投資不動產辦法 第3條 …年。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三款所稱就地重建,係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銀行投資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四款之非自用不動產,應事先檢具不動產投資計畫書、使用該不動產之機構團體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其他…
  26. 行政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20條 …物,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土地改良物之所有權人限期收割或拆除;逾期未收割或拆除者,由鄉(鎮、市、區)公所逕行處理。前項土地改良物為合法栽種或建築者,經鄉(鎮、市、區)公所估定其價值,由新受配人補償原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
  27.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2條 …發生或擴大之臨時權宜措施。(二)災害現場危險建築物、工作物之拆除及對公共設施有危害之障礙物或漂流物之移除。(三)土石不運離河川並置於不影響水流處之疏導水路,以避免洪水阻塞不通或沖擊村落等情形之措施。四、搶修:指各級地方政…
  2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地臺,設置者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繳回執照,並於主管機關所命期限內拆除基地臺射頻設備及附屬設施。
  29. 行政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其屬移用前後設置處所相同之設備者,於取得架設許可前,得免予拆除。得標者或經營者如經主管機關核准將其自身或其他行動業務經營者之基地臺移用為其系統網路之一部,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及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電臺架設切結書,依…
  30.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5條 …。其屬移用前後設置處所相同之設備者,於取得架設許可前,得免予拆除。移用使用中之系統設備且移用後未變更系統軟硬體設備者,得免予系統技術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