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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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23條 …科學校法、大學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特殊教育法、學位授予法、師資培育法、學生輔導法、國民體育法及其相關法規之部分規定,並應載明其不適用之相關規定。屬第二項但書情形者,併實驗教育計畫報送。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校…
  2. 行政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65條 …校兼任、代理、代課教師。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四、符合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五、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
  3.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10條 …並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專職方式聘用為原則。國家語言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定之。
  4. 行政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學齡前兒童國家語言教育相關事務、各級學校國家語言教育、教材、師資培育、通譯課程、書寫系統、未於相關法令規定或保障之國家語言能力認證之規劃、推動、監督事項。三、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營造收托未滿二歲兒童使用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
  5. 行政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第5條 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委託、委任師資培育大學或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開辦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6. 行政客家基本法 第12條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校、幼兒園與各大專校院推動辦理之。客語師資培育、資格、聘用等相關事項應積極推動,其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客家委員會定之。第一項獎勵額度、標準及方式之辦法,由客家委員會定之。
  7. 行政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31條 為保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之來源,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協調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保留一定名額予原住民學生,並得依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之原住民族教育及族語師資需求,提供原住民公費生名額或設師資培育專班。前項原住民公費生取得教師證…
  8. 行政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32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民族教育教師培育及資格之取得,依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供於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實際從事族語教學工作滿四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
  9. 行政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5條 …身教育司,分四科辦事。五、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分六科辦事。六、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分四科辦事。七、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分七科辦事。八、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分六科辦事。九、秘書處,分五科辦事。十、人事處,分五科辦事。十一、…
  10. 行政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11條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師資政策、制度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修。二、師資培育大學之認定、職前教育課程、獎補助、公費獎助金、輔導與評鑑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與教師資格認定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11.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4條 …未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仍繼續於該校擔任教職者,得由本部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該校改制後六年內,專案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供其進修機會。前項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教師修畢師資培育法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
  12. 行政教育部組織法 第2條 …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教師專業發展與教師評鑑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五…
  1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4條 …中等學校、私立國民中學、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私立國民小學,改隸為師資培育之大學附屬學校。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7條 …級中等學校、私立國民中學、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私立國民小學改隸為師資培育之大學附屬學校。
  15. 行政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得由系、所、院提供授課師資、教學設備空間等資源。教育學程,依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16. 行政大學法 第40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與私立大學之設立、組織及教育設施,除師資培育法、私立學校法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得設立空中大學;其組織及教育設施,另以法律定之。
  17.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16條 非師資培育之大學,不得辦理以取得教師資格為目的之推廣教育學分班。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推廣教育學分班各班次,應與師資培育相關教育學程區隔;屬師資培育相關教育學程者,應於招生簡章註明,該修習學分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核發之…
  18.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1條 …任教師,其聘任資格、限制及義務,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及師資培育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其權利義務事項本辦法有規定者,應納入聘約定之。前項教師之聘期、工作內容、薪資、福利、進修、退休、資遣、解聘、停聘、不續聘及其他權利義務…
  19. 行政幼兒園在職教保員修習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學分費補助辦法 第2條 …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實際就讀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之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以下簡稱幼教專班),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一、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於托兒所任職,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之日…
  20. 行政幼兒園在職教保員修習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學分費補助辦法 第5條 …申請表資料填報併同佐證資料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但因師資培育之大學更正申請人成績者,不在此限: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之任職證明。二、任職期間幼兒園為受補助人員加保之勞工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證明。三、申請補…
  21.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師資培育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2.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標準 第3條 …小組。前項國外學歷之採認及認定事項之初審,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
  23.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一覽表(如附表)所載之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初審之師資培育之大學提出申請。申請人以國外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料申請認定修畢同一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以一次為限。
  24.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標準 第5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初審應成立審查小組,審查方式如下:一、普通課程:由審查小組依申請人就讀之大學所訂定要求學生修習之共同課程辦理初審。二、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由審查小組分別送設有該師資類科別、學科、群科、領域專長別師資…
  25.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標準 第7條 …果,僅缺分學科、分領域或分群科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學分者,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以隨班附讀方式補修學分,修畢後由接受補修之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學分證明。申請人依前項規定取得修畢學分證明後,得檢具修畢學分證明及學分認定結果…
  26.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標準 第8條 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初審之師資培育之大學為不受理之決定:一、國外學歷採認不通過。二、持國內非依大學法、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立案學校之學歷及學分。三、普通課程非大學所訂定要求學生修習之共同課程…
  27. 行政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師資培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8. 行政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費生,指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享有師資培育公費待遇,畢業後應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之學生。前項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由各級主管機關按學校位置或不足類科師資需求認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後,並報中央…
  29. 行政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3條 …公費生培育名額。公費生培育名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分配至各師資培育之大學。
  30. 行政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4條 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費生培育名額及訂定之招生相關規定,公開辦理招生或校內甄選;其錄取方式、名額、公費受領起訖時間與年限、所享權利、應履行與其他相關事項之義務、違反義務之處理及分發服務相關規定,應於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