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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3 頁-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2條 偵煙式探測器除光電式分離型外,依下列規定裝置:一、居室天花板距樓地板面高度在二點三公尺以下或樓地板面積在四十平方公尺以下時,應設在其出入口附近。二、探測器下端,裝設在裝置面下方六十公分範圍內。三、探測器裝設於距離牆壁或樑…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33條 …(四)從各廣播區域內任一點至揚聲器之水平距離在十公尺以下。但居室樓地板面積在六平方公尺或由居室通往地面之主要走廊及通道樓地板面積在六平方公尺以下,其他非居室部分樓地板面積在三十平方公尺以下,且該區域與相鄰接區域揚聲器之水…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3條 …列規定。但在一警報分區僅一室時,得免設之。(一)設有檢知器之居室面向通路時,設於該面向通路部分之出入口附近。(二)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四點五公尺以下。(三)其亮度在表示燈前方三公尺處能明確識別,並於附近標明瓦斯漏氣表示燈…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6條 下列處所得免設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或避難指標:一、自居室任一點易於觀察識別其主要出入口,且與主要出入口之步行距離符合下列規定者。但位於地下建築物、地下層或無開口樓層者不適用之:(一)該步行距離在避難層為二十公尺以下…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9條 …規定之一者,其應設之避難器具得免設:一、主要構造為防火構造,居室面向戶外部分,設有陽臺等有效避難設施,且該陽臺等設施設有可通往地面之樓梯或通往他棟建築物之設施。二、主要構造為防火構造,由居室或住戶可直接通往直通樓梯,且該…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66條 …以上││,每字五平方公分以│││廊、通道│。││上。│││及居室之││││││入口。││││└───┴────┴────────┴──┴─────────┘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79條 下列處所得免設緊急照明設備:一、在避難層,由居室任一點至通往屋外出口之步行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之居室。二、具有效採光,且直接面向室外之通道或走廊。三、集合住宅之居室。四、保齡球館球道以防煙區劃之部分。五、工作場所中,設有固…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0條 …排煙設備:一、建築物在第十層以下之各樓層(地下層除外),其非居室部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天花板及室內牆面,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且除面向室外之開口外,以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區劃。(二)樓地板面積每…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2條 …、二十安培以下之插座分路,供電給住宅場所之客廳、餐廳、臥房等居室或區域者,得加裝電弧故障啟斷裝置予以保護。該居室或區域之插座分路配線更新或延伸時,得加裝於分路源頭或既設分路第一個插座出線口。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6條 …一、住宅場所之臥房、書房、客廳、餐廳、廚房、娛樂室、工作間等居室、浴室、走廊、樓梯,或供住宿用途之客房及浴室,應至少裝設一個由壁式開關控制之照明出線口。二、住宅場所之臥房、書房、客廳、餐廳、廚房、娛樂室、工作間等居室或其…
-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5條 …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至八十五年四月十八日間興建完成者,同一層內之居室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或地下層一百平方公尺以上,雙側居室之走廊,寬度為一百六十公分以上,其他走廊一點一公尺以上;未達上開面積者,走廊均為零點九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