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者」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3 頁-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35條 他方締約國之居住者取得屬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短繳或溢退之稅款,得分別向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之轄區國稅局(總局)彙總補稅。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36條 中華民國之居住者依所得稅協定有關消除重複課稅之規定申報國外稅額扣抵,應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他方締約國稅務機關出具載有所得年度、項目、金額、適用稅率及已納稅額之納稅證明,其扣抵之限額及計算方式,依所得稅協定、所得稅…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37條 中華民國之居住者依所得稅協定有關消除重複課稅之規定申報視同國外已納稅額扣抵,應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提供他方締約國稅務機關出具載有其適用租稅減免之法律、所得額及減免稅額等相關資料之證明。前項視同國外已納稅額,不包括他方…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38條 中華民國之居住者為向他方締約國申請適用所得稅協定之需要,得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居住者證明。稅捐稽徵機關受理前項申請,應依所得稅協定規定,查核申請人有關資料,確認其居住者身分後,核給所得年度之居住者證明,或於他方締約…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39條 他方締約國之居住者為向該國稅務機關申報國外稅額扣抵之需要,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納稅證明。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42條 稅捐稽徵機關依第三十八條規定核給居住者證明後,應將申請人所取得他方締約國相關所得資料建檔,並於每年底彙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歸戶運用。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七條規定核准之案件,稅捐稽徵機關應予建檔,並於每年底彙送財政部財政資…
-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13條 領受人前往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應依本條例第七十二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條及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四項、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辦理。
- 行政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13條 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一、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二、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調解…
- 行政工業管線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6條 …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梁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二、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三、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住屋因災受損嚴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前項所稱受災戶,指災害…
- 行政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4條 …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在區內居住者,非屬必要之管理人員、警衛人員、員工與其眷屬及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值勤員工。二、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進出園區之人員、車輛,不依園管局或分局指定之地點出入…
- 行政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6條 …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二、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三、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住屋遭受水災嚴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前項所稱水災安遷受災戶…
- 行政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 第6條 因天然災害致原建物滅失或毀損無法居住者,得準用前條第二項補助基準申請補助。但同次災害之申請,以一次為限。前項補助,其建物所有權人應於災害發生日起二年內依第七條或第八條規定提出安裝補助申請;建物所有權人死亡者,得由其配偶或…
- 行政森林火災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5條 …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四、安遷救助: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者,其認定基準如下:(一)受災戶住屋屋頂毀損面積超過三分之一;或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二)受災戶住屋牆壁斷裂、…
- 行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第4條 …收及補償。三、農舍。四、無農舍者,其個人所有之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該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其公告土地現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四百萬元者;超過者,以扣除新臺幣四百萬元為限。五、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六、經直轄市、縣(市)…
- 行政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第18-2條 …人員為下列處分:一、暫停新收托兒童。二、行為人與托育人員共同居住者,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 行政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辦法 第9條 …之需求評估,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針對設籍於轄區內且實際居住者辦理為原則。但有特殊事由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未實際居住戶籍地之需求評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公私…
- 行政毒性化學物質及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4條 …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二、因災致受災戶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翻修不能居住者。前項受災戶,指於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理戶籍登記,且居住於現址者;所稱之住屋,以臥室…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6條 …退休(職、伍)軍公教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擬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改領一次退休(職、伍)給與,並由主管機關就其原核定退休(職、伍)年資及其申領當月同職等或同官階之現職人員月俸額,計算其應領之一次退休(職…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7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就養之榮民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其原有之就養給付、身心障礙撫卹金,仍應發給;本條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修正生效前經許可赴大陸地區定居者,亦同。就養榮民未依前項規定經核准,而在大陸地區設…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67條 …有關繼承權利應折算為價額之規定。但不動產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者,不得繼承之,於定大陸地區繼承人應得部分時,其價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三、前款繼承之不動產,如為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列土地,準用同條第二項但書規定辦理。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規定領取一次退休(職、伍)給與後,未於二個月內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由原退休(職、伍)機關通知支給機關追回其所領金額。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 第13條 …經核定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退除役官兵,嗣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不受第五條第一款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不予安置就養之限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七條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修正施行前經許可赴大陸地區定…
- 行政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第2條 …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安置就養之榮民,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其就養給付之發給,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行政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第3條 …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正施行前已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其就養給付之發給,不受第一項所定須出生地為大陸地區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