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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74 頁- 行政軍事學校自費學生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就讀各校之自費學生,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辦法 第6條 軍費生自入伍、入學之日起,軍事學校自費學生自經核定轉為軍費生之日起,受領公費待遇及津貼,至畢業或核定轉學、退學、開除學籍、輔導轉學或停止發給公費待遇及津貼之前一日止,並以在學修業期間為限。軍費生休學者,自休學生效之日起,…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辦法 第7條 …:一、依招生簡章所定之修業期限,完成學業。二、預備學校國中部學生畢業後,應考入預備學校高中部就讀;預備學校高中部學生畢業後,應考入軍事學校正期班、專科班就讀。三、軍事學校畢業任官後,應服滿招生簡章所定之現役最少年限。
- 行政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處務規程 第9條 …調查統計及考核評鑑作業之執行。二、公共圖書館館員之在職訓練、學生實習及刊物出版。三、圖書資訊之利用推廣與閱讀、終身學習相關活動之策劃、推動及媒體公關。四、志工召募之組訓及運用。五、其他有關輔導推廣事項。
- 行政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事細則(1011230訂定) 第6條 …推廣及輔導。三、學校表演藝術教育之研究、推廣及輔導。四、全國學生創意偶戲比賽之規劃辦理。五、學校藝文教師教學增能之輔導。六、教育劇場之實驗及推廣。七、演出場地之規劃、管理及使用。八、其他有關學校表演藝術教育事項。
- 行政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5-1條 …臺之整合及建置。二、原住民族教育發展相關之研究。三、原住民族學生學習成就之調查。四、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專業諮詢之提供。五、各國原住民族教育制度及政策之研究。六、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事項。
- 行政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6條 …動。四、青年政策參與平臺建置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五、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組織之聯繫服務與網絡平臺之促進及推動。六、青年志工多元服務方案之開發及推動。七、青年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輔導及監督。八、其他有關青年公共參與事項。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2條 國民中學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或專科學校五年制相關科組一年級甄審入學: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國立臺…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3條 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專科學校二年制、技術學院與科技大學四年制或大學相關系科組一年級甄審入學: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勞動力…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4條 專科學校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或大學相關系組相當年級甄審入學: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國立臺…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6條 國民中學學生之甄審入學,依核算之積分及學生志願順序,分發相關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學生之甄審入學,依學生甄審成績及志願順序分發入學;保送入學依學生志願、獲獎種類及名次等予以分發。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7條 學校應組成招生委員會辦理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以下簡稱技優入學)事宜。二所以上學校得組成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技優入學事宜;其主辦學校,由主管機關指定。第二條至第四條所列各類競賽、展覽之認可,由各學年度招生委員會辦…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申請入學學生,於取得資格證件之日起,得申請參加甄審及保送入學。但參加當學年度前各學年度甄審及保送入學並獲分發之錄取生,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競賽、展覽獎項參加當學年度甄審及保送入學,違者取消其當學年度報名及錄取入學資…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10條 高級中等學校與專科學校學生,得同時報名參加甄審及保送入學,獲錄取時,僅得擇一校系報到,並不得再參加其後當學年度各校之招生;經發現重複報到或報到後再參加各校之招生者,取消其甄審及保送入學之錄取資格。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11條 學校對以技優入學之學生,應加強其基礎學科之輔導。
- 行政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12條 第二條及第六條規定,適用於一百零三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生。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2條 矯正學校學生之入校,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國小部、國中部學生入校後,矯正學校應依規定編班,並於學生入校十四日內繕造該入校學生名冊五份,除一份報法務部外,一份存校,一份報學生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由其督責學生學籍之歸…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3條 矯正學校學生之學籍資料,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矯正學校應詳細填載學生學籍表,並送學生學籍所屬學校,按學年度永久保存,以備查考。二、學生學籍資料如有錯誤,學校應予更正。如因戶籍資料登錄錯誤者,應即通知學生家長向戶政機關申請更…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4條 矯正學校學生之出校,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學生出校時,應回其學籍所屬學校就讀,如有轉學需要,依一般轉學規定辦理。二、高中部及高職部學生出校時,矯正學校應協助學生,依其意願繼續接受銜接教育。三、矯正學校應於學生出校後十四日內…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5條 矯正學校高中部及高職部學生校內轉科,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學生如因就讀科別與志趣不合,得轉科。二、學生之轉科資料,矯正學校應即函知學生學籍所屬學校。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6條 矯正學校學生之成績,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學生成績考查應參酌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規定、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及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規定辦理之。二、學生各定期及日常考查成績紀錄表應予保存一學年;畢業生三學年成績及短期…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7條 矯正學校學生之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核發,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矯正學校應檢具其畢業或短期修業學生名冊送學生學籍所屬學校,由其依規定編列名冊,繕製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並於當年七月底前,造列名冊三份,一份存校,一份送矯正學校…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8條 矯正學校應成立學生學籍安置小組,依本辦法規定妥適安置入校及出校學生學籍歸屬。遇特殊個案,得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由其邀集相關機關專案處理。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9條 矯正學校學生學籍之管理,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派員訪視與督導。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10條 矯正學校為應實際需要,得訂定學生學籍管理補充規定,報請教育部備查。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11條 矯正學校設立後,本辦法施行前,矯正學校已出校學生之學籍,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之。
- 行政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規定,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就讀國立與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
- 行政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3條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得減免學雜費;其減免基準如下:一、低收入戶學生:免除全部學雜費。二、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及其相關法…
- 行政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4條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不予減免。
- 行政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申請減免學雜費之學生,應於就讀學校所定申請期限內,填具申請表及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前項學生未檢附證明文件者,由就讀學校經衛生福利部電子查驗系統,查驗學生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