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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2條 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應妥善保管申請審驗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相符之測試治具及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使用相同版本之測試軟體至該設備停止生產或停…
  2.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4條 依本辦法核發之型式認證證明及符合性聲明證明,係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稱審驗合格之證明。
  3.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5條 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屬取得審驗證明者所有。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得授權他人於同廠牌同型號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依前項授權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
  4.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2條 …電信網路之終端點介接,並以光或電磁波方式進行通信之設備。二、型式認證:指由製造商、進口商或經銷商按電信終端設備之廠牌型號,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或經本會認可委託之驗證機構(以下合併簡稱驗證機關(構))申請審…
  5.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7條 …與自用二種。販賣用電信終端設備,製造商、進口商或經銷商得申請型式認證或符合性聲明。自用電信終端設備,由自用之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申請審驗。
  6.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9條 申請販賣用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者,應向驗證機關(構)申請;經審驗合格者,由驗證機關(構)核發印有審驗合格標籤式樣之審定證明。
  7.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0條 申請販賣用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者,應填具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正本或影本一份向驗證機關(構)申請。必要時,驗證機關(構)得要求申請者檢送設備樣品。一、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二、中文或英文規格資…
  8.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4條 驗證機關(構)得建置網路申辦系統,受理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及符合性聲明之申請。前項網路申辦作業及實施時程由本會公告之。
  9.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5條 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所有。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同意他人於同廠牌同型號之電信終端設備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次日起三十日內,應檢具使用電信終端設備審驗合…
  10.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0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者,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但學術研究、科技研發或實(試)驗所為之製造、專供輸出、輸出後復運進口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1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0-1條 …標(PersonalLocatorBeacon,簡稱PLB)型式認證之廠商,應於該器材標示持有者須向交通部航港局辦理資訊登錄,未依規定登錄者,依電信法規定處罰之字樣。為使用而持有前項器材者,應向交通部航港局登錄器材識別碼…
  12.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1條 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並應領有電臺架設許可證、電臺執照或專案核准文件,始得設置。
  13.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2條 …頻器材,且屬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者,得免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或專案核准。前項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影響飛航安全或干擾合法通信者,主管機關應通知其停止使用,或改善至無干擾始得使用。
  14.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7條 …可證或專案核准文件。三、衛星行動地球電臺或衛星小型地球電臺:型式認證證明文件、符合性聲明證明文件或專案核准文件。四、業餘無線電機:型式認證證明文件、符合性聲明證明文件、架設許可文件或專案核准文件。五、供外國船舶或外銷船舶…
  15.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8條 …者,得免請領進口許可證:一、經主管機關或其認可委託之驗證機構型式認證合格或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二、除衛星行動地球電臺及衛星小型地球電臺外,輸入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應…
  16.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9條 …、非國內製造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出後復(退)運進口者。二、供型式認證用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次進口同廠牌型號十部以內者。三、供研發、測試或展示用不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四、進口加工、維修或組裝後專供輸出之電信管制…
  17.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23條 …、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地點,查核其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型式認證、技術特性、數量或電臺執照,販賣、公開陳列、設置或持有者不得拒絕或規避。
  18.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條 …管制射頻器材,為完全最終產品。八、審驗證明:指依本辦法核發之型式認證證明、符合性聲明證明、簡易符合性聲明證明或審驗合格證明。九、配件:指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於一般正常使用時連接之信號線材或裝置。十…
  19.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5條 …其用途分為販賣用及自用二種。販賣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分為型式認證、符合性聲明、簡易符合性聲明及逐部審驗,其辦理程序規定如下:一、型式認證由本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外國製造商取得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檢驗報告,檢附第…
  20.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6條 …。十二、測試受理及完成日期。十三、器材樣品之天線總表(含天線型式、廠牌、型號、最大增益與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之輸出功率組合)。天線應具4x6吋以上具尺規之彩色照片。前項之外接電源、配件或週邊設備於…
  2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7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型式認證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之紙本或電子檔案向驗證機關(構)申請,經審驗合格者,由驗證機關(構)核發印有審驗合格標籤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必要時,驗證機關(構)得要…
  22.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8條 …,符合性聲明證明內容應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天線總表(含天線型式、廠牌、型號、最大增益與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出功率組合)、併同審驗之外接電源與配件之名稱、廠牌及型號。
  23.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3條 …式、配件或天線時,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重新申請審驗。變更經型式認證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不變更原申請者,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系列產品型式認證:一、僅變更天線、外觀、顏色、材質、附屬非射頻功能、電源供應…
  24.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4條 取得型式認證證明、符合性聲明證明或簡易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應妥善保管申請審驗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相符之測試治具及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使用相同版本之測…
  25.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6條 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屬取得審驗證明者所有。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得授權他人於同廠牌同型號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依前項授權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
  26.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2條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依照原有線路型式及數量計算之。計算遷移費用時應以材料費、人工費、運屯費、道路路面修復費及施工補償費,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一、材料費:拆回材料堪用者以新料價七折折價;無再利用價值者不予折價,拆回之材料應歸設…
  27.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路之目的,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測試電信網路系統相關設備之型式認證所需技術。二、開發或測試各類電信網路之通信或加值服務,以研擬服務之種類及內容。三、研究、發展或測試電信網路系統之技術或相關設備,以因應技術研發之需要。四…
  28.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1條 …;經審驗合格發給電臺執照,始得使用。前項設置之電臺設備屬取得型式認證、符合性聲明及簡易符合性聲明之低功率射頻電機者,應於設置計畫書載明,並得免申請架設許可及電臺執照。第一項電臺屬特定實驗場域使用特定實驗頻率之技術或商業實…
  2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2條 …視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並以光或電子方式進行傳輸之設備。二、型式認證:指由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或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按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以下簡稱終端設備)之廠牌型號,向中央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
  3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6條 終端設備應由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或系統經營者申請型式認證或符合性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