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水」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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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0條 …申請資料確認書,送核發機關審查。納管事業且無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辦理變更水措計畫時,亦同。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停工(業)或令限期改善而自報停工(業)之事業,須繼續營運時,領有排放許可證(文件)者,應依本法第六十三…
  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1條 許可證(文件)及納管事業且無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之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仍繼續使用者,應自期滿六個月前起算五個月之期間內,向核發機關申請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五年。但許可證(文件)或水措計畫核…
  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32條 …請資料確認書。十二、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且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功能不足之虞者,應檢具一年內最近一次之功能測試合格報告。十三、其他經核發機關指定之文件。納管事業且無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申請…
  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49條 …水措計畫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納管事業且無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於依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申請水措計畫核准文件之登記時,補齊相關證明文件,或於取得證明文件後三十日內,辦理變更。二、前款以外之事業,應於申請許可證(文件…
  5. 行政放流水標準 第7條 …體取水作為冷卻或循環用途之未接觸冷卻水,如排放於原取水區位之地面水體,不適用本標準。
  6. 行政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5條 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作為自來水及簡易自來水之飲用水水源者,其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項目│最大限值│單位│├─────────────┼──────────┼─…
  7. 行政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6條 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作為社區自設公共給水、包裝水、盛裝水及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之飲用水水源者,其單一水樣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項目│最大限值│…
  8. 行政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7條 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作為自來水及簡易自來水之飲用水水源者,經檢驗其水質任一項目超過第五條最大限值時,主管機關應針對該項目每十五日至二十五日檢驗一次,並持續檢驗五次。依前項檢驗之六次算術平均值超過第五條所定最大限值時,即認定…
  9. 行政飲用水管理條例 第3條 …之水。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飲用水之水源如下:一、地面水體:指存在於河川、湖潭、水庫、池塘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之水。二、地下水體:指存在於地下水層之水。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
  10.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2條 本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一、水:指以任何形式存在之地面水及地下水。二、地面水體:指存在於河川、海洋、湖潭、水庫、池塘、灌溉渠道、各級排水路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之水。三、地下水體:指存在於地下水層之水。四、污染物:指任何能…
  11.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7條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前項放流水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其內容應包括適用範圍、管制方式、項目、濃度或總量限值、研訂基準及其他應遵…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不含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及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其排放之水質水量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計算方式核定其排放之水質水量,徵收水污染防治費。地方政府應對依下…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14條 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
  14.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6條 事業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之廢(污)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本法所定各該管制標準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事業注入地下水體之廢(污)水含有害健康物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15.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71條 地面水體發生污染事件,主管機關應令污染行為人限期清除處理,屆期不為清除處理時,主管機關得代為清除處理,並向其求償清理、改善及衍生之必要費用。前項必要費用之求償權,優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16.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名稱。三、具有防止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掉落、溢散、洩漏、散…
  17. 行政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地面水體污染整治與水質監測。二、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水質改善。三、水污染總量管制區水質改善。四、水污染防治技術之研究發展、引進及策略之研發。五、執行收費工作所需人員之聘僱。六、辦理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1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0條 …管)者,應經下水道管理機關(構)同意,並於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始得排放於地面水體。
  1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36條 …標準。二、無法排放於海洋時,得由主管機關許可之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但排放期間超過九十日者,應向核發機關辦理許可證(文件)之變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記錄海放管故障或損壞之發生時間、通知時間、發生原因、修復狀況,並保…
  2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2條 前條回收使用後之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得排放於地面水體。但回收使用作為沖洗作業環境內辦公場所、員工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之室內用水,應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前項回收使用之廢(污)水應避免與人體接觸影響健康。
  2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3-1條 …(污)水處理設施可獨立分割,且回收系統無廢(污)水直接排放至地面水體或土壤。前項第三款淨化原廢水後回收至製程之行為,經主管機關認有未具淨化原廢水水質之功能之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提出淨…
  2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6-1條 …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畜牧場登記證,且已採行排放畜牧廢水於地面水體者:(一)飼養豬隻二千頭以上或牛隻五百頭以上之畜牧業,其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比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五年內應達總廢水產生量百分之五、十年…
  2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8條 …放流水標準,但未超過原水水質者,得直接放流至該溫泉泉源所屬之地面水體。
  2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1條 …雖超過放流水標準,但未超過進水水質,得直接排放於原取水區位之地面水體。
  2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9條 …者,依違反本法規定處分。畜牧糞尿非全量作為農地肥分而有排放於地面水體者,或不符合本章規定而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者,其排放地面水體或土壤應依本法規定辦理。
  2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1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者,申報內容如下:一、每月與廢(污)水、污泥產生量有關之製程設施及生產或服務規模。二、排放廢(污)水之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及每月排放水量。三、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
  2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6條 …)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且其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者,每三個月申報一次。三、採土壤處理者,其土壤樣品,每年申報一次。四、以海放管排放廢(污)水於海洋者,每三個月申報一次。主管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命事業或污…
  2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96條 …,收集區域內之廢(污)水。但依第二十條規定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事業之廢(污)水,不在此限。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以專用之雨水溝渠或管線,收集區域內之雨水及第八條以外之逕流廢水。前述溝渠或管線,不得…
  2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5條 …管機關連線傳輸:一、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至地面水體,且核准許可廢(污)水排放量每日一千五百立方公尺以上。二、發電廠以外之事業排放廢(污)水至地面水體,且核准許可廢(污)水排放量每日一千五百立方公尺以上。…
  30. 行政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第1條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