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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9條 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其筆試或實作測驗有一項不及格者,得於一年內申請補測不及格之項目。申請前項補測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不同類別測驗之筆試或實作補測,且於補測項目及格後僅得申請所補測類別之駕駛執照,…
  2.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0條 以不正當手段報名參加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者,取消測驗資格,已領駕駛執照者,註銷其駕駛執照。冒名頂替代考者,取消測驗資格。
  3.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1條 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應由訓練機構備妥測驗用船與場地設施,於測驗六十日前檢送測驗計畫,報請航政機關核准後,由航政機關派員辦理測驗之筆試及實作。前項測驗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測驗類別。二、測驗日期。三、測驗…
  4.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1-1條 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駕駛測驗之試題題型、題目數量與評分基準及駕駛執照格式,依航政機關之規定。
  5.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1-2條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應於測驗日前,將測驗期間為應考人、駕駛及助手辦理傷害保險之保險文件送航政機關備查。第二十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6.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2條 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限至年滿七十五歲之日,屆滿得換發有效期間為五年之駕駛執照;外國人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亦同。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及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其遊艇或自…
  7.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3條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之異動登記及換發、補發,應依下列各款規定,向航政機關提出申請:一、有效期間屆滿者,檢具體格檢查證明書暨駕駛執照申請書、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文件、同條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所定其一文件及原領遊艇或動力小船…
  8.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5條 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籌設申請應繳交審查費新臺幣一萬八千元。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申請測驗、核發、換發、補發證照及異動登記,應依下列規定繳納報名費及證照費:一、報名費:(一)筆試測驗:新臺幣七百元。(二)實作測驗:自備測…
  9.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6條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前已持有臺灣省政府或福建省政府核發之動力小船駕駛證者,得檢具符合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文件,換發自用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10.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8條 …學校相關科畢業。六、曾任漁船普通船員資歷滿一年以上。七、曾任動力小船駕駛滿二年以上並持有證明。前項船員應於受僱前依職務完成專業訓練,並領有航政機關核發之合格證書。總噸位未滿五百船舶之艙面部門或輪機部門乙級船員,經見習轉任…
  11.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4條 …任性評估合格證明。前項適任性評估含實作及筆試測驗。營業用載客動力小船駕駛取得三等船副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合格證明者,其證明應加註限制服務於距岸三十海浬以內之沿海水域船舶。船員參加二等船長、輪機長、大副及大管輪岸上晉升訓練並…
  12.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8條 …照:一、服務於娛樂漁業漁船之船員所領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二、通信設備證照影本。三、責任險及個人傷害險契約影本。四、船舶檢查紀錄簿、船舶檢查證書或小船執照影本。五、新建造者,其核准建造函。六、兼營娛樂…
  13.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2條 …二十之娛樂漁業漁船,其船長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持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二、同時持有漁航員及輪機員兩種幹部船員執業證書。三、持有漁航員幹部船員執業證書,其船員持有輪機員幹部船員執業證書。前二項娛樂漁業漁船之船長、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