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人」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3 頁- 行政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 第2條 …:指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方,或已依法繼受者。四、出賣人:指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賣方。如建物與土地分屬不同出賣人者,為建物買賣契約之賣方。
- 行政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 第12條 …符合相關規定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發給核准函,並副知出賣人。前項核准函應載明建案名稱、買賣標的、買受人、簽約日期、有效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一項核准函有效期限為二年,並自核准日之次日起算。
- 行政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 第14條 …後,發現買受人之陳述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應撤銷其核准,並副知出賣人;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前項撤銷核准之原核准函未逾有效期限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被撤銷之核准文號登載於政府機關公開網站供民眾查詢。…
- 行政文化藝術事業辦理展覽或拍賣申請核准個人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辦法 第6條 …,辦理該次文物或藝術品展覽、拍賣交易時,應留存下列資料:一、出賣人及買受人身分相關證明文件及聯繫方式。二、個別文物或藝術品交易之日期、品項、金額紀錄及稅務申報所需其他相關資料。三、出賣人或買受人係委託第三人代為交易者,該…
- 行政文化藝術事業辦理展覽或拍賣申請核准個人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辦法 第10條 …化藝術事業,應就核准範圍之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於給付成交價款予出賣人時,按其成交價額之百分之六為所得額,依百分之二十稅率扣取稅款。前項出賣人為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文化藝術事業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
- 行政文化藝術事業辦理展覽或拍賣申請核准個人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辦法 第12條 …之限制。前項經核准之文化藝術事業,於核准日前已給付成交價款予出賣人者,應於核准日起算一個月內依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補扣取稅款並向國庫繳清所扣稅款;出賣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文化藝術事業並應依同條第三項規定補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