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款」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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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1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一、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者。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
  2. 行政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2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應經董(理)事會之決議通過,並通知監察人(監事)。但經主管機關或金融檢查機關(構)要求轉銷者,應即轉銷為呆帳,並提報最近一次董(理)事會及通知監察人備查。董事會休會期間,得由常務董(理)事會代為行…
  3. 行政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3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應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保證責任準備等項下沖抵,如有不足,得列為當年度損失。
  4. 行政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4條 銀行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及呆帳之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報經董(理)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備查,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資產之評估及分類。二、備抵呆帳及損失準備提列政策。三…
  5. 行政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5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轉銷時,應即查明授信有無依據法令及銀行規章辦理,如經查明係依授信程序辦理,並依規定辦理覆審追查工作,且無違法失職情事者,免予追究行政責任。如有違失,由銀行依其分層負責及授權情形考核處分,涉及刑責者,移送檢…
  6. 行政保險法 第148-3條 …關定之。保險業對資產品質之評估、各種準備金之提存、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及保單之招攬核保理賠,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保險業對委託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
  7. 行政保險業利害關係人放款管理辦法 第6條 …徵信及事後管理,一旦發生延滯應迅速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積極催收。
  8.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險業專營再保險業務,就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之處理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財務、業務管理事項,其本國法令或本公司制度有不低於我國法令之規定者,得提出其本國法令或本公司制度之說明,並出具已依其本國…
  9.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如應收票據及其他應收款。(一)應收票據:1.應收之各種票據及催收款項。2.應收票據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但未附息之短期應收票據若折現之影響不大,得以原始債權金額衡量。3.應收票據業經貼現或轉讓者,應就該應收票據…
  10.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轉利益:係指主要經營活動之金融資產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認列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迴轉)金額。(9)其他投資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係指主要經營活動非屬前列應依國際財務…
  11.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5條 …債權餘額後全部之和之百分之一。三、第七條之逾期放款及第八條之催收款經合理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之合計數。前項最低應提列備抵呆帳之合計數低於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評估者,仍應以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評估之數額為最低應提列備抵呆帳…
  12.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8條 本辦法所稱催收款,指經轉入催收款科目之放款。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後六個月內轉入催收款科目。但經協議分期償還放款並依約履行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9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依下列規定積極清理:一、經評估債務人財務、業務狀況,認為尚有繼續經營價值者,得酌予變更原放款案件之還款約定,並按董(理)事會規定之授權額度標準,由有權者核准。二、保險業應依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及其他相…
  14.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0條 逾期放款經轉入催收款者,應停止計息。但仍應依契約規定繼續催理,並在催收款各分戶帳內利息欄註明應計利息,或作備忘紀錄。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仍未收清者,應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科目。
  15.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1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一、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者。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債權後,已無法…
  16.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2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應經董(理)事會之決議通過,並通知監察人(監事)。但經主管機關要求轉銷者,應即轉銷為呆帳,並提報最近一次董(理)事會及通知監察人備查。董(理)事會休會期間,得由常務董(理)事會代為行使,並通知監察…
  17.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3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應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項下沖抵,如有不足,列為當年度損失。
  18.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4條 保險業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及呆帳之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報經董(理)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備查,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資產之評估及分類。二、備抵呆帳及損失準備提列政策。…
  19.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5條 保險業辦理逾期放款及催收款轉銷時,應即查明放款有無依據法令及保險業規章辦理,如經查明已依放款程序辦理,且無違法失職情事者,免予追究行政責任;如有違失,由保險業依其分層負責及授權情形考核處分,涉及刑責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20.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6條 經依規定程序轉銷呆帳之逾期放款及催收款,其債權仍應列帳記載,並詳列登記簿備查。由有關業務單位隨時注意主、從債務人動向,如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前項經評估確無追索之實益者,得報經(常務)董(理)事會核准後,…
  21.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7條 保險業應按月依主管機關所規定之報表格式、內容,填報逾期放款催收款及不良資產等相關資料予主管機關。
  22.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8條 第九條及前七條規定,於逾期之各種應收款項及其他催收款準用之。
  23.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20條 第十八條所稱其他催收款,指除放款外經轉入催收款科目之各種應收款項。應攤回再保賠款與給付及應收再保往來款項,應於清償期屆滿後九個月內轉入催收款項;應收票據逾清償期未能正常兌收者,應即轉入催收款項;應收保費,應於清償期屆滿後…
  24.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3條 …業主權益百分之十。保險業對外幣放款資產品質之評估、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應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保險業辦理第一項第四款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依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
  25.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1條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對資產品質之評估、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應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6.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6條 …公司專營再保險業務,就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之處理以及其他經金管會指定之財務、業務管理事項,其母國法令或總公司制度有不低於我國法令之規定者,得提出其母國法令或總公司制度之說明,並出具已依其母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