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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5 頁- 行政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正確、具備專業性與獨立性及遵循主管法令規定等事項。(八)銀行之子公司持有投資性不動產者,應依各業別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或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辦理;未適用上述準則規定者,應依本款規定辦理。十八、無形資產:(一)指無實體形…
- 行政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銀行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二號規定揭露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及該非控制權益等資訊。銀行得選擇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並於附註中揭露。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權益者,後續期間不得重分…
- 行政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6條 …三十一、依信託業法規定辦理信託業務之內容及金額。三十二、銀行之子公司持有銀行股份者,應分別列明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數、金額及原因。三十三、私募有價證券者,應揭露其種類、發行時間及金額。三十四、停業單位之相關資訊。三十五、受…
- 行政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我境內未設有分行者,如因合併總行或承受本身百分之五十以上持股之子公司在我國境內分行之資產負債,且符合第一項之條件者,得依第六條規定併同申請設立分行。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1條 為規範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並確保客戶權益,特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共同行銷,指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在其營業場所辦理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之一定範圍之業務。得依前項規定申請在營業場所辦理共同行銷之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六條第…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4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首次申請辦理第六條共同行銷案件,應由金融控股公司檢具符合前條標準之證明文件或聲明書、作業流程及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向本會申請核准。嗣後經核准事項如有變動,除增加子公司或業務項目應向本會申請核准…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5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辦理共同行銷應簽訂契約,其內容至少應包括營業場所及人員之共用、契約期間等項目。金融控股公司依前條申請核准後,如有不符合第三條標準之情形者,於前項契約屆期前,可繼續承作至期限屆滿為止。但該契約屆期時,…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6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得從事他業之業務範圍如下:一、銀行業務:(一)存款戶之開戶。(二)信用卡業務之推介及卡片之代為轉發。(三)代理公用事業稅費等款之收付。(四)銀行本機構業務之代收件。二、證券業務:(一)證…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7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其營業、業務人員及服務項目應使客戶易於識別,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辦理共同行銷之營業場所,應顯著明確標示所提供他業服務之公司名稱及共同行銷之服務項目。二、辦理共同行銷之業務人員,進行…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10條 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依使用目的得交互運用其客戶資料進行行銷。前開子公司之範圍不包括國外子公司。前項所稱客戶資料係指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客戶之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一、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11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基於行銷目的蒐集個人資料時,不得為行銷目的外之利用,並應切實依下列規範辦理:一、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時,除法令另有規定、經客戶簽訂契約或書面明示同意者外,所揭露、轉介或交…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12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與客戶訂立之既有往來契約,於終止該業務往來契約(如信用卡剪卡、結清存款帳戶等等)時,不得繼續使用客戶資料進行行銷。但經客戶書面同意繼續提供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作為行銷使用者,不在此限。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13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為客戶資料之處理、儲存、整合或交互運用資料進行行銷,得交付客戶資料予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之其他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相互揭露客戶資料或依前項規定將客戶資料交付予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時,應訂…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14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辦理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及共用人員、設備進行他業商品之推介,或交易契約締結或履行以外之行銷相關前置或後續工作,應建立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制度,並落實執行,且依各業別法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及…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減資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減資,係指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稱金控子公司)以退還股本予股東而減少資本之方式,使金融控股公司取得資金。金控子公司如以減少資本方式彌補其累積虧損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6條 …理一次專案業務查核,並納入年度稽核計畫。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子公司,應向母公司呈報董(理)事會議紀錄、會計師查核報告、金融檢查機關檢查報告或其他有關資料,已設置內部稽核單位之子公司,並應將稽核計畫、內部稽核報告所提重大…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41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應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規定認定;銀行業之子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認定。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2條 …二)金融控股公司、本法第三十八條所稱不得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股份之子公司或投資事業未提供保證、擔保品或其他安排,以增進持有人之受償順位。(三)發行期限七年以上,最後五年每年至少遞減百分之二十。(四)特別股或次順位債券約定持有…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3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合格資本,依下列業別及方式分別計算之:一、銀行業、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及保險公司:依各業別資本適足之相關規定計算之合格自有資本淨額、自有資本或約當數額。二、信託業、期貨業、創業投資事業及融資租賃業:以…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4條 …子公司之資本溢額。三、依銀行業或票券金融公司計算合格資本方式之子公司者,該等子公司來自次順位債券之資本溢額(不包含符合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定之非普通股權益之其他第一類資本條件者),補充其他銀行業或票券…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6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應符合各業別資本適足性之相關規範。金融控股公司依本辦法計算及填報之集團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金融控股公司之集團資本適足率未達前項之標準者,除依本法第六十條規定處罰外,盈餘不得以現金或其他財產…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第11條 …金融機構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將股份轉換成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者,該投資案應與金融機構依本法第二十六條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之申請案併同申請,不適用本辦法。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8條 …前項第九款之規定,於金融機構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者,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16條 …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者,不得將其股票設定質權予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但於金融機構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前,所取得該金融控股公司股票之質權,在原質權存續期限內,不在此限。第一項所定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與第五項辦法所…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4條 …本法施行前已召集之股東會,亦適用之。他公司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逕發營業執照,不適用銀行法、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有關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商設立之規定。金融機構依第二項第一款買回之股份,自買回之日…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6條 …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得依股份轉換之方式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前項所稱股份轉換,指金融機構經其股東會決議,讓與全部已發行股份予預定之金融控股公司作為對價,以繳足原金融機構股東承購金融控股公司所發行之新股或發起設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0條 金融控股公司為子公司業務而發行新股,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員工得承購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並準用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至第六項規定。金融控股公司持有子公司已發行全部股份或資本總額者,該子公司發行新股時,得…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2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吸收合併其持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之他公司,得作成合併契約,經各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不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十六條股東會決議之規定。董事會為前項決議後,應於十日內…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3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讓與其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予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以繳足該子公司(以下稱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承購既存公司發行新股或新設公司發行股份所需股款進行公司分割者,應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被分割公司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