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職務」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6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3 / 6 頁
  1.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5條 …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薪);其期間為二年。
  2.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6條 …個月以上、三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3. 司法公務員懲戒法 第18條 …得為記過一次或二次。自記過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一年內記過累計三次者,依其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改敘;無級可降者,準用第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
  4. 司法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第14條 本法第五十條第四項所定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期間,依曆計算。受懲戒人於前項期間留職停薪、依法停止職務或離職者,其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期間停止進行,並自其復職或再任之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
  5. 司法法官法 第50條 …間屆滿,再任公務員,自再任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職務法庭為第一項第三款之懲戒處分,關於轉任之職務應徵詢司法院之意見後定之。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之懲戒處分,以退休或其他原因離職之法官為限。已給付之給與…
  6.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所稱職務加給,指主管職務加給。
  7.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12條 選送進修或考察期間在六個月以上者,如兼任行政主管職務,得視業務情形予以免兼。
  8. 考試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務之限制。現職人員得以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選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辦理銓敘審定。現職人員選擇依第一項或第三項之方式…
  9.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務之限制。現職人員得以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選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辦理銓敘審定。現職人員依本辦法轉任後,如調任金監…
  10.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4條 …,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前項人員之品德及忠誠,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辦理特殊查核;有關特…
  11.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3條 …者,取得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初任人員於三年內,不得擔任簡任主管職務。二、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高等考試按學歷分一、二級考試者,其及格人員分別取得薦任第七職等、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12.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0條 …分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試用人員不得充任各級主管職務。
  13.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等相同之職務。所稱本單位之非主管,包括本單位內次級之主管及副主管職務。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稱得就其考試、學歷、經歷或訓練等認定其職系專長,並得依其職系專長調任,指現職人員除得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調…
  14. 考試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9條 主管人員經核准留職停薪六個月以上者,得視業務需要調任為非主管職務。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由現職人員代理或兼辦。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之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得以所代理職務為薦任或委任官等,分別依約聘僱相關法令規定…
  15. 考試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 第4條 …公立學校應適用本條例之師級醫事職務,其級別配置基準如下:一、主管職務(護理長、護士長、護理主任除外),列師(二)級。二、前款以外之領有醫師、中醫師或牙醫師證書之師級醫事人員合計,每滿三人得列師(二)級一人;其餘人員均列師…
  16.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5條 …過本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為限。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人員不得轉任主管職務。
  17.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5條 …法委任之經理人、執行業務股東、董事長或技術部門、專業部門最高主管職務滿二年,且其工作性質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六、最近五年在政府機關主辦、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公立教育訓練機構或財團法人主辦之教育訓練…
  18. 考試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暨勞工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務之限制。現職人員得以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選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辦理銓敘審定。現職人員選擇依第一項或第三項之方式…
  19. 考試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能源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任,不受機關組織法規所定同官等職務十分之一員額及非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不得轉任主管職務之限制。現職人員得以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選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相關規定,辦理銓敘審定。現職人員依本辦法轉任後,如調任能源…
  20. 考試職務歸系辦法 第5條 …應敘明理由或檢附相關資料,連同職務說明書函送銓敘部核備:一、主管職務歸入技術類職系者。二、行政性、技術性通用職稱之職務歸系者。三、職稱性質與其工作內容不符者。
  21. 考試職等標準 1 …┘五、職等標準第一段,關於工作複雜性之敘述,凡包括有主管及非主管職務者均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說明主管職務,第二部分說明非主管職務,第三部分說明其他職責程度相當職務。六、本職等標準對於監督關係之敘述,為求簡要,使用直接監督…
  22.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6條 …級職務之經歷六個月以上者,免予試用。前項試用人員不得兼任各級主管職務。
  23. 考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4條 公務人員各種加給之給與,應衡酌下列因素訂定:一、職務加給:主管職務、職責繁重或工作危險程度。二、技術或專業加給:職務之技術或專業程度、繁簡難易、所需資格條件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三、地域加給:服務處所之地理環境、交通狀況、…
  24. 考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5-1條 …額為低者,准予補足差額,其差額並隨同待遇調整而併銷。二、所任主管職務因配合機關組織調整調降職務列等,致所支主管職務加給較原支數額為低者,准予補足差額,其差額並隨同待遇調整而併銷。三、由主管職務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者,不再支領…
  25. 考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9條 …應置專責承辦業務人員並授權訂定組織規程,其擔任組織規程內所列主管職務,並實際負領導責任者,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各機關組織法規未規定,由各機關首長命令指派或權責機關核准成立任務編組之主管職務,不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但在本辦…
  26. 考試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10條 經權責機關依法令規定核派兼任機關組織法規規定之主管職務者,其主管職務加給在不重領、不兼領之原則下,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兼任之主管職務如列有官等、職等者,其主管職務加給應在該兼任主管職務列等範圍內依本職銓敘審定職等支給。但…
  27. 考試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成績評量者,須成績及格,始得採計學習時數。(八)擔任主管或副主管職務領導有方,績效優良者。(九)主持專案工作,規劃周密,經考評有具體績效者。(十)對於艱鉅工作,能克服困難,達成任務,有具體事蹟,經權責機關獎勵者。(十一)…
  28.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4條 …公務人員之陞遷,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陞任較高之職務。二、非主管職務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三、遷調相當之職務。
  29.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7條 …年資或持有職業證照者酌予加分。必要時,得舉行面試或測驗。如係主管職務,並應評核其領導能力。各機關職缺擬由本機關以外人員遞補時,得參酌前項規定訂定資格條件辦理之。依第一項所評定之積分有二人以上相同時,以較高職等或訓練進修及…
  30.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0條 …機關首長、副首長。二、幕僚長、副幕僚長。三、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四、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五、駐外使領館(代表機構)、機構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擔任前項各款職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