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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 56 頁- 行政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5條 …以居住組織區域內具各該類合作社章程所定社員資格,並能參加共同經營者為限。
-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8條 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得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但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六年內應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3條 …資訊插座)及保安器等。三、電信室:指建築物內專供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引接線纜及設置電信設備之專用空間。四、電信機械設備:指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使用於建築物內之電信交換設備、電信傳輸設備、電信終端介面設備及其相關附屬設備之總稱…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4條 …築物之電信服務需求時,應由所有人與提供電信服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協商,並由所有人增設。依第一項及前項規定設置專供該建築物使用之電信設備及空間,應按該建築物用戶之電信服務需求,由各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依規定無償連接及使用。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5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連接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之電信網路設備,應設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6條 …任分界。(二)建築物未設置用戶側端子板設備者,以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設置於建築物端子板之電介接端子為責任分界,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二、建築物引進光纜者:(一)建築物設置光終端配線架者,以光終端配線架用戶側光纜配線箱之光介…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7條 …以外之公眾電信固定通信網路設施,由提供電信服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設置及維護。但社區型建築物內建築物間之管線設施,得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由所有人維護。依第四條規定設置之電信設備,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並由所…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8條 …之光纜。(四)宅內配線、出線匣及資訊插座等設備。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於前項建築物內提供電信服務時,應設置下列電信設備:一、銜接公眾電信網路之引接電信電纜或光纜。二、經營者端子板或光纜配線箱(盒)。三、必要之電信機械設備。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9條 新建建築物為收容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之電信設備,供該建築物用戶通信之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設置電信室:一、用戶側光纜總心數超過二十四心者。二、地上層五樓以上且設有地下室之建築物,引進電纜總對數超過二十對以上者。前項電信…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11條 …查/審驗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如附件二),洽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諮商辦理引進管、電信室或總配線箱及線纜之位置等事項。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受理前項洽辦後,應於七工作日內完成洽辦事宜;其他未參與洽辦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不得對…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13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經審驗合格,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始得提供起造人或所有人申請之電信服務。但經本會依電信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建築物不在此限。申請前項電信服務時,起造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各一份:一、審驗機構核發之審驗合…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14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應保存完成洽辦之申請表及其相關資料之電子檔或原件,備供本會查核。各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均無法辦理第十一條及前條所定相關事宜時,應成立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建設協商小組,協調各地受理窗口、網路銜接或共用管線等…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15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或其他第三人受託代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或維護用戶建築物電信設備,或負擔其設置、維護、使用之費用者,其約定不得違反下列規定:一、不得妨礙用戶選擇不同經營者提供電信服務之機會。二、不得妨礙不同電信服務經…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16條 …備不符本規則之規定,於建築物所有人改善或增設前,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得不予銜接提供服務,以維通信安全。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18條 …專用交換機等,應另依實際需求預留空間及管線,並與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之電信設備分開設置。但經洽得提供該建築物電信服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同意者,不在此限。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19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利用設置於電信室之電信設備,提供該建築物以外之用戶電信服務者,應事先徵求該建築物所有人同意,其補償由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與該建築物所有人協議之。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86.04.11 訂定) 第20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為建設其電信網路之需要,得有償使用建築物空間設置集線室及集線電信設備。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92.09.29 訂定) 第3條 …一、依法設立之電信、電機、電子等專業公會團體,或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二、申請人應於北、中、南三地區各配置負責審查及審驗之電機技師或電子技師(以下簡稱審驗人員)至少四人。前項審驗人員應配置於各直轄市、縣、市(以下簡稱縣市)…
-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登記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後仍需繼續經營者,經營者應於登記執照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照,其有效期間自原登記執照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一、申請書。二、資本額。三、原登記執照。四、…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4條 …得修正固定通信業務市場主導者所報之接續費。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之接續費,除法規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會公告定之,其計算及檢討準用第三項之規定。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7條 …備。八、查號設備及服務。九、信號網路設備。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之細分化網路元件如下:一、行動通信中繼線。二、行動通信基地臺。三、行動通信基地臺控制設備。四、行動通信交換、傳輸設備。五、其他本會認定…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8條 …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出租銅絞線市內用戶迴路之費率應按歷史成本法計價,並應每年報請本會核准。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1-1條 …通信服務時,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間之國際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不適用前條有關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規定:一、如有協議,依其協議辦理。二、如無協議,依下列…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6條 …協商,並簽訂協議書。除國內不同市內通信營業區域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網路間之長途通信外,二家第一類電信事業網路間之通信,需經由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之網路轉接者,其網路互連協議,應由相關第一類電信事業共同協商,並共同簽訂協議書…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39條 …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批發轉售服務及行動轉售服務經營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間之通信,其通信費之處理,準用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指由衛星系統與地球電臺組成之通信網路。七、衛星通信業務:指經營者利用衛星通信網路提供無線電通信服務之業務。八、衛星機構:指擁有在太空運作或即將運作並在國際電信聯合會登錄之衛星之國內外機構或組織。九、經營者:指經主管機關…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條 …一、衛星固定通信業務。二、衛星行動通信業務。衛星固定通信業務經營者設置固定地球電臺,以經營國際、國內衛星小型地球電臺網路出租業務、衛星節目中繼業務或其他衛星電路出租業務。衛星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設置地球電臺、以經營國際、國…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5條 …營。二、與我國衛星通信業務或經營國際網路業務之固定通信業務之經營者訂定合作契約,並由我國衛星通信業務或經營國際網路業務之固定通信業務之經營者代理在我國推展其衛星行動通信業務。衛星通信業務或經營國際網路業務之固定通信業務之…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7條 …民基本通信權益,提供偏遠地區通信服務,以達電信普及化之目標,經營者應依規定繳交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作業方式、信號方式、建設地點等之詳細說明。五、與其他電信事業經營者間網路介接之介面、預定介接點及通信協定需求之說明資料。六、衛星機構授權使用衛星之證明文件(未提出指配頻率者得免檢附)。七、監督衛星通信網路設備施工之工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