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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4條 …構:指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經營外幣結算業務,並於外幣結算系統辦理外幣短期票券款項收付之機構。四、參加人:指於集中保管機構開設劃撥帳戶或發行登錄帳戶之票券商、清算交割銀行或發行人。五、自有…
  2.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9條 …人,由存保公司任免之。理事長應為專任。理監事得委聘具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專長之人員擔任,或由存保公司人員兼任。前項理監事由存保公司人員兼任者,存保公司應依其內規墊付差旅費,並由過渡銀行負擔之。理事長及理監事之報酬,由存保公司…
  3.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值及過渡銀行停業清理時出售剩餘資產之價格,扣除或加計過渡銀行經營期間損益後之金額;其未讓與之資產依清理人實際處分價格計算。前項之價值未確定前,過渡銀行承受之資產暫以帳面價值入帳。
  4.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6條 存保公司就過渡銀行之經營及業務管理等事項,必要時得派員稽核。
  5.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過渡銀行經營期間之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全額提存為法定盈餘公積作為填補累積虧損之用。
  6.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容應記載事項如下:一、銀行簡介。二、營運概況。三、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過渡銀行應編製之財務報表係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盈虧撥補表。
  7.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22條 過渡銀行有下列情形,應予停業清理:一、經營期間屆滿。二、讓與主要營業、資產及負債。
  8.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1條 …子票證自動扣款之方式,作為多用途支付使用,確保發行機構之適正經營,並保護消費者之權益及維持電子票證之信用,特制定本條例。
  9.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3條 …用途支付使用之工具。二、發行機構: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依本條例經營電子票證業務之機構。三、持卡人:指以使用電子票證為目的而持有電子票證之人。四、特約機構:指與發行機構訂定書面契約,約定持卡人得以發行機構所發行之電子票證,支…
  10.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7條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許可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者外,應專業經營電子票證業務。依本條例專業經營電子票證業務之機構,應由發起人或負責人檢具下列書件各二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發起人或股東與董事、監察人名冊及…
  11.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8條 …業計畫書內容欠具體或無法執行者。五、專業能力不足,有未能有效經營業務之虞或為保護公益,認有必要者。
  12.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25條 發行機構違反法令、章程或其行為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一、撤銷股東會或董事會等法定會議之決議。二、廢止發行機構全部或部分業務之許可。三、命令發行機構解除經理…
  13.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29-1條 …機關所指定同業公會及銀行公會電子支付業務委員會,為會員之健全經營及維護同業聲譽,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協助主管機關推行、研究電子票證業務之相關政策及法令。二、訂定並定期檢討共同性業務規章或自律公約,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變更…
  14.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31條 …款項逾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額。四、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未專業經營電子票證業務,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業務。五、違反第十三條所定限額之規定。六、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或與國外機構合作發行電子票…
  15.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2條 為強化發行機構負責人之專業經營績效,並提升負責人兼任職務之經營效率及制衡機制,以落實公司治理,爰訂定本準則。
  16.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2條 …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或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且不得少於三人。二、內部稽核人員應符合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三條或銀行…
  17. 行政管理外匯條例 第25條 …匯業務之銀行違反本條例之規定,得按其情節輕重,停止其一定期間經營全部或一部外匯之業務。
  1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0條 …機關於許可前應洽商中央銀行之意見。前項情形有事實顯示有礙健全經營業務之虞或未能符合金融監理之要求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廢止之。第一項之申請,經許可後如發現其申請或申報事項或檢附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主管機關得…
  19.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許可。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規定得經營之業務。前項業務往來對象已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資格或登記證照者,比照與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及其他機構往來。
  2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7條 臺灣地區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得與大陸地區經營信用卡、轉帳卡跨行資訊交換及資金清算業務之機構,為信用卡或轉帳卡之業務往來,其範圍如下:一、刷卡消費之收單業務。二、提供交易授權及清算服務。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業務…
  21.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0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赴大陸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一、守法、健全經營,且申請前三年內未受處分,或受處分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二、最近半年度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達百分之十以上。三、具備國際金融業務專業知…
  22.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5條 …定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赴大陸地區設立分行:一、守法、健全經營,且申請前三年內未受處分,或受處分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二、最近半年度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達百分之十以上。三、最近半年度逾期放款比率…
  23.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8條 …、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之核准函。二、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業務項目。三、預定開業日期及詳細地址。四、分行經理姓名。五、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臺灣地區銀行裁撤其大陸地區分行,應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
  24.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9條 …、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之核准函。二、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業務項目。三、預定開業日期及詳細地址。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
  25.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4條 …前項大陸地區分行之財務狀況如顯著惡化,有影響臺灣地區銀行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令臺灣地區銀行裁撤大陸地區分行或依銀行法對臺灣地區銀行採取其他必要之處置。第三地區子銀行在大陸地區分行有第一項規定之情形者,臺灣地區母公司…
  26.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5條 …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赴大陸地區設立子銀行:一、守法、健全經營,且申請前三年內未受處分,或受處分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二、扣除本次大陸地區子銀行投資金額後之第一類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達百分之八以上…
  2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8條 …、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之核准函。二、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業務項目。三、預定開業日期及詳細地址。四、子銀行副總經理以上經理人員之姓名。五、子銀行董事、監察人名單。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臺灣地區銀…
  2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0條 …、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之核准函。二、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業務項目。三、預定開業日期及詳細地址。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
  29.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1條 …、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之核准函。二、大陸地區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業務項目。三、預定開業日期及詳細地址。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
  30.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3條 …。大陸地區子銀行之財務狀況如顯著惡化,有影響臺灣地區銀行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令臺灣地區銀行提出退場計畫報主管機關許可後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