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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30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應將本場及其他重要市場之當日交易價格及數量,於市場內明顯處公告之。
  2.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31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不善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命其改善、整頓;必要時,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改組、依法合併或廢止其經營許可證。
  3.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32條 凡銷售農產品之零售市場,應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
  4.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33條 尚未設農產品批發市場之地區,農民或農民團體得與零售商、零售商團體訂定契約,供應其所需要之農產品。
  5.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6.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條第一款指定農產品時,並得就其農產品批發市場之設立原則、業務項目及有關事項併予指定公告之。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農產品交易,指農產品批發及零批交易。
  7.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格,指單獨或聯合以購存過量之農產品或以不正當之交易運作,妨害市場供需平衡或合理價格形成而言。所稱變更質量,指對農產品灌注液體、摻入異物或農產品本身與包裝標示不符而言。
  8.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9條 …項自行辦理共同運銷,貨源以其直接生產者為限;必要時農產品批發市場得請其提出當地農民團體簽證或出具之農產品生產面積及數量之證明。
  9.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在縣(市)區域內設立各類農產品批發市場,依下列原則行之。但縣(市)主管機關得視當地實際需要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增設或與鄰區合併設立之:一、果菜市場以每鄉(鎮、市、區)各設一處。二、家畜(肉品)、家禽市場以每縣(市)各設一…
  10.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業務項目如下:一、果菜市場:蔬菜類、青果類批發交易及有關業務。二、家畜(肉品)市場:豬、牛、羊等家畜類批發交易、屠宰及有關業務。三、家禽市場:雞、鴨、鵝等家禽類批發交易、屠宰及有關業務。四、魚市場:漁產品類…
  11.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設立,應就下列事項妥予規劃:一、市場設置地點、面積及業務區域。二、市場新建、擴建、改建或合併計畫目標。三、市場基本及附屬設施種類、規模及配置基準。四、市場公害防治設施基準。五、市場經營、管理及資金運用目標…
  12.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農民,以生產該農產品批發市場所經營之農產品者為限。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法人,販運商出資額不得超過該法人資本總額二分之一;第六款所定之法人,販運商出資額不得超過該法人資本總額三分之一…
  13.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經營,如有結餘,除股息外,應以之充實設備、改善產銷及經營業務,不得移作他用。
  14.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定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市場名稱及地址。二、經營主體名稱、組織章程及代表人姓名。三、業務種類。四、業務區域。五、市場平面圖及附近略圖。六、建築物構造設備計畫及圖說。七、市場業務章程。八、市場營運…
  15.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6-1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土地,應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不得租用私有土地。
  16.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十六條所定使用費之額度,不得超過市場管理費收入百分之十五。
  17.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品生產者,應備置農產品生產登記簿,載明生產之農產品名稱、供應市場及供應數量。三、其為販運商者,應備置農產品進、出貨登記簿,載明貨品名稱、數量及貨源或去處。四、其為農產品進口商者,應備置輸入農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及農產品進…
  18.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農產品依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由農產品批發市場代為分級包裝者,其收費標準,應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19.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費收費標準,由農產品批發市場在下列費率內擬訂,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一、蔬菜青果不得超過千分之五十。二、家畜(肉品)不得超過千分之二十五。三、家禽不得超過千分之二十。四、…
  20.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本法第三十二條所稱銷售農產品之零售市場,指設立固定攤位個別經營,以零售生鮮農產品為主要業務之市場。
  21.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6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許可證、販運商許可證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式印製。
  22. 行政漁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第9條 …繳稅證明。三、被投資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經理人、技術、生產、市場、財務、營運及研究發展計畫之評估。被投資之股份有限公司因前項投資,致其公司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本項同意文件核發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公司主管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
  23. 行政漁會法 第4條 …品之進出口、加工、冷藏、調配、運銷及生產地與消費地批發、零售市場經營。七、辦理漁用物資進出口、加工、製造配售、漁船修造及會員生活用品供銷。八、協助設置、管理國外漁業基地及有關國際漁業合作。九、辦理會員金融事業。十、辦理漁…
  24. 行政漁會法 第22條 …均為無給職,不得兼任漁會聘、雇人員、漁民小組組長、副組長、魚市場承銷人及其聘、雇人員,或其他與漁會有競爭性團體或企業之職務,並不得經營與漁會有競爭性之營利事業。
  25. 行政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本保險),指種植香蕉之農民於保險期間內,因氣候條件或市場變化致收入損失時,保險人應依保險契約約定負擔保險金給付義務。
  26. 行政鯖鰺漁業管理辦法 第21條 鯖鰺漁船所捕撈鯖鰺漁獲,應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規定辦理交易。
  27. 行政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4條 農險基金再保險費收入之純保險費總額,於扣除再保險市場或資本市場危險分散成本之餘額,應全數累積,用以支付農業保險分進業務應攤付之賠款與償還第三項融資貸款之本金及利息。農險基金為辦理農業保險之再保險、危險承擔及分散事宜而動用…
  28. 行政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9條 農險基金因市場重大變遷及業務之實際需要,而增加之支出,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得列入年度決算辦理。
  29. 行政乳業管理輔導辦法 第3條 …乳業經營合理化。四、健全廠農產銷體系。五、國產乳品研發及開拓市場。六、乳業技術發展及人才培育。七、轉型及發展休閒農業。八、其他健全乳業發展之措施。
  30. 行政畜牧法 第23條 …事項之調節措施:一、畜牧場家畜、家禽飼養頭數。二、農產品批發市場受理供應人供應家畜、家禽之頭數。三、大規模畜牧場所生產家畜、家禽之內、外銷比例。四、暫停受理畜牧場登記或已登記畜牧場之新建、增建畜牧設施及擴大飼養規模案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