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948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9 / 32 頁
  1.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7條 …檢測報告。五、第三國處理機構之處理方式說明書。六、轉運過程之包裝、運輸及處理方式說明書。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第一項復運進口或轉運之期限,不得超過九十日。
  2.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8條 …檢測報告。四、第三國處理機構之處理方式說明書。五、轉運過程之包裝、運輸及處理方式說明書。六、申請者非原輸出者時,應檢附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及委託合約。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第一項復運進口或轉運之期限,不得超過九十…
  3.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4條 …過境或轉口行為,其運輸方式應依相關國際公約及國際航運管理規定包裝及標示。
  4.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條 …收項目(廚餘除外)及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應回收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食用或使用後產生之一般廢棄物。三、有害垃圾:指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般廢棄物。四、廚餘:指被拋棄之生、熟食物及其殘渣或…
  5.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13條 …宣導民眾將一般廢棄物依下列方式排出:一、廚餘先瀝除水分並妥為包裝。二、刀片、玻璃碎片等尖銳利器以不易穿透容器或材質包妥並標示之。三、木、竹片予以裁剪並綑紮。四、封緊垃圾袋袋口。五、有害垃圾應分開貯存排出。六、資源垃圾依回…
  6.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7條 …溶出標準,始得進行最終處置。前項處理後之衍生物,應以適當材料包裝,避免飛揚;並於該包裝材料之適當位置標示產出單位(廠名代號)、產出及出廠(場)日期、編號等管理資料。第一項處理後之衍生物應每批進行戴奧辛總毒性當量及重金屬毒…
  7.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清理計畫書中載明。二、附表規定限制用途之再利用產品,應於產品包裝或盛裝容器明顯處,標示使用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項之警語。三、再利用後之衍生廢棄物應依本法相關規定清理。
  8.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一、責任物:指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者,及該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原料。二、營業量:(一)製造業者之營業量為其責任物之銷售量。但環境衛生用藥之特殊環境用藥製造業者之…
  9.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第4-1條 …紙製平板容器本體。(三)紙製平板容器商品應顯著標示於其容器、包裝或標籤。
  10. 行政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廢棄物回收項目。二、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應回收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三、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委託執行機關清除、處理之事業廢棄物中,其廢棄物種類與前二款相同者。
  11.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6條 …關得依事業別、特定種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及其數量與特性,公告其包裝標示、貯存期限及申請延長貯存期限申請方式。
  12.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7條 …、應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方式或危害特性分類貯存。二、應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三、貯存容器或設施應與有害事業…
  13.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21條 …及體液污染廢棄物,得經滅菌後破壞原型處理;未破壞原形者,應於包裝容器明顯處標示產出事業名稱、滅菌方式、滅菌操作人員或事業名稱、滅菌日期及滅菌效能測試結果。滅菌法之處理標準、操作規定及滅菌效能測試之標準程序,依中央主管機關…
  1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第3條 …理、物理、化學及危害特性,參照其安全資料表,並考量貯存容器及包裝種類,為防止其排放或洩漏,所應具備之緊急應變工具及設施項目如下:一、阻止或減少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洩漏之工具、材料。二、應變圍堵器材或設施。三、攜帶式…
  15.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5條 …相關管理機制,促使並引導利用其平台進行交易之事業或個人,落實包裝減量及促進資源循環。
  16.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8條 …私場所,實施本法所定資源循環相關產品、服務、營建工程、物品、包裝、容器製造、輸入、販賣、使用情形及再生資源、創新實驗運作或執行之檢查,或令其提供有關資料,受檢查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實施前項…
  17.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重複使用目標及方式,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應於公告所定期限檢具重複使用計畫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非屬前項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
  18.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減量目標及方式,指定事業應於公告所定期限檢具減量計畫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提送執行成果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非屬前項指定公告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得自願檢…
  19.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18條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禁止或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經限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者,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業者應定期提送營業量、生產量、進口量、銷售量及銷售對象、使用量、原料供應來源相關…
  20.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之運輸或販賣包裝之減量目標、空間比例、層數、使用材質之種類及數量,其製造、運輸、販賣業者應依公告事項辦理。前項業者應將辦理減量成果報告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其備查程序、減量成果報告提報方式、期限、…
  21.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1條 …關申請核准使用循環標誌,並應依核准事項使用循環標誌於其產品、包裝或服務場所:一、循環產品:使用易於資源循環材質、一定比率再生材料或符合綠色設計準則等促進資源循環特性之產品。二、循環服務:提供物品或其包裝、容器重複或延長使…
  22.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應依公告所定期限、方式,揭露及標示下列資訊:一、使用之材質及再生粒(材)料比率。二、包裝材質及重量。三、可維修性、耐用性及維修方式。四、回收、拆解及再利用方…
  23.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3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並發給證書者,應將環保標章標示於產品、包裝或服務場所。依前項規定取得環保標章使用權之業者,應提送環保標章使用情形、產品產量、銷售量等資料,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抽樣檢驗產品。前二…
  24.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4條 …或提供服務業者,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擅自使用環保標章於產品、包裝或其他消費者能取得之文件或資訊。二、擅自使用環保標章、證書、證號或文字進行標示、宣傳、廣告或其他對外之表示。三、變造環保標章使用證書或標章圖示。四、其他經中…
  25.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26條 再生資源為廢棄物品、包裝或容器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業者,共同成立或加入既有生產者責任組織(以下簡稱生產者責任組織),負擔再生資源之回收、清除及循環利用之財務與實際執行責任。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前項…
  26.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33條 為促進資源循環,事業自願提供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源頭減量、重複使用、延長使用或其他有利資源循環服務,績效優良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獎勵或補助。
  27.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1條 …三項規定,擅自使用、變造或不當使用循環標誌。三、指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未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期限揭露或標示資訊,或違反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揭露或標示內容、方式之規定。四、違反依第二十三條第三…
  28.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2條 …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指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業者,違反依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公告有關重複使用目標、方式、期限之規定,或違反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核准事項、管理、變更或執行成果備查之規…
  29.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4條 …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一、指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販賣業者違反依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公告有關重複使用目標、方式、期限之規定,或違反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核准事項、管理、變更或執行成果備查之規定。二、…
  30.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第45條 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揭露及標示物品或其包裝、容器資訊之業者,違反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揭露或標示內容、方式之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