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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 54 頁-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70條 …如下:一、漏未接管之財產:動產部分,給予總值百分之八之獎金;不動產部分,給予總值百分之四之獎金。二、被人隱匿之財產:動產部分,給予總值百分之十之獎金;不動產部分,給予總值百分之五之獎金。三、埋藏沉沒之財產:依照國有埋沉財…
-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73條 本法施行前,有關國有不動產糾紛未結案件及尚未判決或已判決尚未執行終結之訴訟案件,如對方當事人請求依照本法或本細則有關規定處理時,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得視實際情況,予以處理結案。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臺灣省有財產,其範圍如下:一、不動產: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二、動產:指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雜項設備。三、有價證券:指股份、股票、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四、權利:指地上權、地役權、典權、抵押權及其他財產上之…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4條 …省政府(以下簡稱省政府)與其所屬機關、學校經管之臺灣省有公用不動產,原管理機關、學校應編造移接清冊,檢附原取得權利證明文件、權利書狀及租賃契約書,移交業務接管機關、學校,由該機關、學校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5條 原為省政府與其所屬機關、學校經管之臺灣省有不動產以外之省有財產,原管理機關、學校應編造移接清冊,檢附權利證明文件,移交業務接管機關、學校接管,由該機關、學校向相關主管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並於辦竣後將…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6條 原為省政府所屬事業機構經管之臺灣省有公用不動產及不動產以外之省有財產,原管理機構應編造移接清冊,分別囑託登記機關或向相關主管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登記,並於辦竣後將移接清冊檢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省政府及國產局備查。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7條 原為省政府與其所屬機關(構)、學校經管之臺灣省有公用不動產及不動產以外之省有財產,無須繼續公用者,原管理機關(構)、學校應編造移接清冊,檢附原取得權利證明文件、權利書狀及租賃契約書,移交國產局所屬臺灣各地區辦事處或分處,…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8條 原為中央或地方機關經管之臺灣省有公用不動產,管理機關應編造移接清冊,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登記,並於辦竣後將移接清冊檢送省政府及國產局備查。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9條 原為臺灣省議會經管之臺灣省有公用不動產及不動產以外之省有財產,臺灣省諮議會應編造移接清冊,分別囑託登記機關或向相關主管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並於辦竣後將移接清冊檢送省政府及國產局備查。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0條 第四條業務接管機關及前條臺灣省諮議會接管之公用不動產,財政部為整體規劃及統籌分配之需要,得報經行政院核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及由其他使用機關撥用。該業務接管機關及臺灣省諮議會應依核定結果編造清冊,移交撥用機關,由該機關囑託登…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1條 臺灣省有非公用不動產,原管理機關(構)應按財產坐落編造移接清冊,檢附原取得權利證明文件、權利書狀及租賃契約書,移交國產局所屬臺灣各地區辦事處或分處,由該機關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為國產局,並於辦…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3條 臺灣省有非公用不動產,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由原管理機關(構)依第十一條規定辦理:一、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前,已經申請讓售、標售或承租,未經原管理機關(構)辦結者。二、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後,向國產…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4條 臺灣省有不動產,未依第十二條規定期限內完成移交前,經行政院核准其他機關撥用者,應即由原管理機關(構)、學校辦理移交撥用機關。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5條 …辦理下列事項:一、妥為管理維護。二、收取孳息。三、追收被占用不動產使用補償金。四、原有訴訟案件之處理。五、執行已簽約之改良利用案件。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6條 …記機關全面清查土地登記簿內未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登記之臺灣省有不動產,編造清冊送國產局。國產局於接獲前項清冊後,應依財產性質,自行或洽請各接管之管理機關(構)、學校,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並於辦…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7條 本辦法規定之臺灣省有不動產移接清冊格式如附表一;臺灣省有不動產以外之省有財產移接清冊格式如附表二;登記機關清查發現未辦理所有權移轉國有登記之臺灣省有不動產清冊格式如附表三。
- 行政臺灣省有財產所有權移轉國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作業辦法 第19條 登記機關依本辦法辦理臺灣省有不動產所有權移轉及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免繕發權利書狀;應收取之登記費,由登記機關先行記帳,並由囑託機關編列預算分次繳納。
- 行政技師法 第28條 …證券交易稅。三、移轉之貨物或勞務,非屬營業稅之課徵範圍。四、不動產之移轉,免徵契稅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土地於再移轉時,以合併組織前該土地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11條 …審議。三、年度預算及決算報告之審議。四、規章之審議。五、自有不動產處分或其設定負擔之審議。六、本條例所定應經董事會決議事項之審議。七、執行長任免之同意。八、經費之籌募。九、其他重大事項之審議。
-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22條 …予以撤銷、變更、廢止、限期改善、停止執行或其他處分。八、自有不動產處分或設定負擔之核可。九、本中心遴派專業人員駐境外辦事之核准。十、其他依法律所為之監督。
- 行政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第27條 …廢止時,應移交各級政府公產管理機關接管。本中心接受捐贈之公有不動產,不需使用時,應歸還原捐贈機關,不得任意處分。
- 行政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7條 …格或標售之價格、房地漲跌趨勢及當地工商業榮枯等情形;並得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估價。前項底價,得依第十條於認定符合需要之廠商後訂定。
- 行政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9條 …,不在此限。(二)如有租賃情形或設定有典權、抵押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等擔保、用益物權或依法有優先承購權人時,應取得承租人、其他物權人或優先承購權人放棄權利並取得書面證明。(三)產權如有糾紛或被他人佔用,除機關同…
-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31條 …於儲金管理會指定之銀行。三、參加退撫儲金人員之福利貸款及有關不動產設施之投資。四、投資於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創業投資事業。五、經儲金管理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定通過,有利於退撫儲金收益之投資項目。
- 行政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 第10條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四、辦公廳、宿舍新建、擴建、遷建等營繕工程之審查、協調及督導。五、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六、本館圖書資訊書…
- 行政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 第7條 以不動產或動產捐資者,應按當地時價折合新臺幣計算。
- 行政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 第10條 …及學生事務與輔導支出、獎助學金支出、償還借款、興建校舍與購置不動產及教學設施設備為限;其中用於教學研究支出及購置教學設施設備者,合計並不得少於使用金額之二分之一。流入學校應依前項所定使用計畫及預算專款專用;其有未依使用計…
-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學校法人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因其不動產、重要財產有增減者,而為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時,其聲請書應由現任董事長、董事半數以上簽名蓋章,並加蓋學校法人印信,於學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檢具財產變更清冊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報法…
-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足。二、存放金融機構。三、購買公債及短期票券。四、購置自用之不動產。
-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九條第一項規定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轉法人主管機關核准購置或出租不動產者,應檢具估價報告書及契約書。法人主管機關核准學校法人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對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購置或出租時,應依其情形審查下列事項:一、學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