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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 39 頁-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5條 …中央警政主管機關應分別指定所屬機關專責指揮督導各地方檢察署、警察機關辦理有關本條例犯罪偵查工作;各地方檢察署、警察機關應指定經專業訓練之專責人員辦理本條例事件。為辦理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性剝削行為之犯罪偵查,警察機關…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8條 …之個人資料及網路使用紀錄資料,應保留一百八十日,以提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被害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審理中向法院請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第一項之網路業者於技術可行下,應依直轄市、縣(市)主…
- 行政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47條 …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未保留資料一百八十日,或未將資料提供司法或警察機關調查。
-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5條 …學領有公費。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九、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
-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17條 警察機關發現無家可歸之遊民,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通知社政機關(單位)共同處理,並查明其身分及協助護送前往社會救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安置輔導;其身分經查明者,立即通知其家屬。不願接受安置者,予以列冊並提供社會福利相關資…
-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二十九條所定加害人應接受司法警察機關對其照相、採取指紋及採樣去氧核醣核酸,加害人於矯正機關收容期間,尚未採樣者,矯正機關應提供場地及必要之協助。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學領有公費。五、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六、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七、免除扶養義務,經法院判決確定、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前項第二款所定無扶養能力,準用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7條 …之維護:一、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相關證據。二、必要時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三、檢討所屬場所安全。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於性騷擾事件發生後知悉者,應採取前項第三款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為預防及處理性騷擾事…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11條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應視被害人之身心狀況,主動提供或轉介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14條 …三、申訴時行為人不明或為前二款以外之人:向性騷擾事件發生地之警察機關提出。性騷擾事件經撤回申訴或依第二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視為撤回申訴者,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行申訴。申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一、…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15條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訴或移送到達之日起七日內開始調查,並應於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當事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條第三項第二款性騷擾申…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17條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調查時,行為人及受邀協助調查之人或單位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 第18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及警察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程序中,獲知任一方當事人有調解意願時,應協助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當事人以言詞申請調解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製作…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0條 …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令之聲請、撤銷、變更、延長及抗告,均免徵裁判費,並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三第四項規定。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2條 …請,應以書面為之。但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前項聲請得不記載聲請人或被害人之住居所,僅…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5條 …變更或延長之;保護令有效期間之延長,每次為二年以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當事人或被害人依第二項規定聲請變更或延長通常保護令,於法院裁定前,原保護令不失其效力。檢察官、警察機…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6條 …核發緊急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於聲請人撤回通…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8條 …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應登錄法院所核發之保護令,並供司法及其他執行保護令之機關查閱。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21條 …保護令,由被害人向相關機關申請執行。五、其他保護令之執行,由警察機關為之。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執行,必要時得請求警察機關協助之。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22條 警察機關應依保護令,保護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對人之住居所,確保其安全占有住居所、汽車、機車或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前項汽車、機車或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相對人應依保護令交付而未交付者,警察機…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23條 …,相對人應一併交付有關證照、書據、印章或其他憑證而未交付者,警察機關得將之取交被害人。前項憑證取交無著時,其屬被害人所有者,被害人得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註銷或補行發給;其屬相對人所有而為行政機關製發者,被害人得請求原…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24條 義務人不依保護令交付未成年子女時,權利人得聲請警察機關限期命義務人交付,屆期未交付者,命交付未成年子女之保護令得為強制執行名義,由權利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並暫免徵收執行費。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4條 …時,應以書面為之,並送達於被告、被害人及被害人住居所所在地之警察機關。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4-1條 法院或檢察署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即時通知被害人所在地之警察機關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一、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之被告解送法院或檢察署經檢察官或法官訊問後,認無羈押之必要,而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者。二、羈押中之被告,…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6條 …問或詰問,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採取適當隔離措施。警察機關於詢問被害人時,得採取適當之保護及隔離措施。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8條 …。法院為第一項之緩刑宣告時,應即通知被害人及其住居所所在地之警察機關。受保護管束人違反第二項保護管束事項情節重大者,撤銷其緩刑之宣告。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40條 …第二項或前條規定所附之條件,得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執行之。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42條 …違反保護令罪受刑人預定出獄之日期通知被害人、其住居所所在地之警察機關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但被害人之所在不明者,不在此限。受刑人如有脫逃之事實,矯正機關應立即為前項之通知。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49條 …庭暴力被害人之權益,有受到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虞者,得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
-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50條 …主管機關或受其委託之機關(構)或團體進行訪視、調查時,得請求警察機關、醫療(事)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其他相關機關(構)協助,被請求者應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