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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統特種勤務條例 第7條 …、總統府侍衛室。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三、內政部警政署及各級警察機關。四、國防部憲兵指揮部。五、法務部調查局。主管機關為執行特種勤務,得協同前項各款所定機關(構)、單位,編成特種勤務任務編組,該任務編組並得設下列各編組:…
  2. 行政反滲透法 第11條 …有違反第三條至第九條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
  3.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組織規程 第2條 …宣傳之督導、考核。七、空襲防護之聯繫、協調。八、支援及協助各警察機關防情通訊設備檢修。九、協助重大災害應變之傳報、督導。十、其他有關民防防情、防護事項。
  4.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第1條 內政部為辦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執行警察任務,特設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
  5.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組織規程 第2條 …警用武器維修及零件製造。二、警用車輛之保養及修護。三、輔導各警察機關武器及車輛檢修。四、其他有關全國警察槍械及車輛維修事項。
  6. 行政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 第3條 本條例之適用對象如下:一、依警察機關組織法規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二、依消防機關組織法規執行消防救災任務之人員。三、依海岸巡防機關組織法規執行海巡任務之人員。四、依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規執行入出國(境)管理、移民事務及防制人…
  7.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第2條 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及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8.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第5條 …釐訂改進及職權之調整。二、分駐(派出)所設置基準、警察服制及警察機關設備標準之規劃、督導。三、警察勤務制度與各警察機關勤前教育之規劃、督導及管制。四、特殊任務警力編組、運用之規劃、督導及管制。五、妨害風化(俗)行為及電子…
  9.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後勤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警察機關(構)武器、彈藥與防彈裝備配賦基準及警用車輛設置基準之訂定。二、警察機關(構)武器、彈藥、防彈裝備與警用車輛之購置、補充、汰換、報廢、保養檢查及督導。三、警察機關(構)警用資訊、保安等專業…
  10.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第11條 保防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所屬警察機關(構)之機關保防工作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二、社會保防工作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三、偵防內亂、外患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之規劃、督導及考核。四、社會治安調查之規劃、指導、蒐集及處理。五、安全資…
  11.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處務規程 第21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發展警察資訊系統整體規劃及協調。二、警察機關(構)設置資訊系統計畫之審查、核轉。三、警察機關(構)資訊作業之開發及研究發展。四、警察機關(構)資訊系統之管理運作。五、各級警察機關(構)實施辦公室自…
  12.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辦事細則 第4條 …、警用武器修護及零件製造。二、警政署械彈倉儲代管。三、輔導各警察機關武器檢修及講習。四、其他有關警用武器及械彈事項。
  13.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辦事細則 第5條 車輛管理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警用車輛修護及保養。二、輔導各警察機關車輛檢修。三、其他有關警用車輛事項。
  14. 行政戶籍法 第16條 …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
  15. 行政戶籍法 第38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16. 行政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四十九條第二項、第五十條規定辦理者,戶政事務所得依矯正機關、警察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檢察官、軍事檢察官、法院、軍事法院、衛生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房屋所有權人、房屋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
  17. 行政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登記者,應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並註明地址,同時通報警察機關。
  18. 行政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 第9條 …依第二項審查結果,足認申請人有犯罪嫌疑者,應向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告發。
  19. 行政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 第20條 …無故離去職役已逾三日者,其訓練或服勤單位應發出離役通報,並請警察機關協尋,累計逾七日者,函請司法機關究辦,並副知需用機關。
  20. 行政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第16條 …代役役男無故離去職役達三日者,用人單位應即發出離役通知,並請警察機關協尋。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發生重大事故或無故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者,用人單位應妥為處理,並於二十四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21.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4條 …口統計資料庫。三、應檢察官、法院、軍事檢察官、軍事法庭或司法警察機關之請求,提供去氧核醣核酸紀錄及相關資料,或進行鑑定。四、研究發展鑑定去氧核醣核酸之技術、程序及標準。五、其他與去氧核醣核酸有關之事項。
  22.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7條 司法警察機關依第五條實施去氧核醣核酸強制採樣前,應以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前項通知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並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一、被採樣人之姓名或足資識別之特…
  23.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8條 司法警察機關、檢察官或法院執行採樣完畢後,應將去氧核醣核酸樣本送交主管機關之專責單位,並應發予被採樣人已接受採樣之證明書。依本條例應受採樣人得出具前項證明書拒絕採樣。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原採樣本無法取得足以識別基因特…
  24.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11條 主管機關對依本條例取得之被告及經司法警察機關移送之犯罪嫌疑人之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應妥為儲存並建立紀錄及資料庫。前項樣本、紀錄及資料庫,主管機關非依本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洩漏或交付他人;保管或持有機關亦同。
  25.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採集準則 第2條 …、軍事法院、檢察官、軍事檢察官及本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所定司法警察機關。
  26.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採集準則 第3條 法院、軍事法院、檢察官、軍事檢察官及司法警察機關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執行去氧核醣核酸採樣前,應先確認下列事項:一、被採樣人身分。二、被採樣人在去氧核醣核酸資料庫中無資料。三、少年被告之採樣,符合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
  27.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採集準則 第4條 …。唾液及毛髮樣本得由法院、軍事法院、檢察官、軍事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執行採取,血液樣本應由醫事人員採取。執行採樣完畢後,執行採樣機關應製作去氧核醣核酸採樣證明書發給被採樣人,並於採得之去氧核醣核酸(以下簡稱DNA)樣本記…
  28.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採集準則 第7條 …、拘票影本送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下簡稱刑事局)。司法警察機關應於採樣後十五日內,將DNA樣本連同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所發之通知書影本送交刑事局。於所涉案件移送時,應將移送書影本送交刑事局。送交少年被告DNA樣本,…
  29.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樣本與紀錄監督管理辦法 第3條 …DNA實驗室應符合國際認可之實驗室認證規範。辦理DNA鑑定之警察機關實驗室,應符合內政部警政署所定刑事DNA實驗室作業規範。
  30. 行政去氧核醣核酸樣本與紀錄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司法警察機關依本條例採樣之DNA樣本經刑事局鑑定比對後,所涉案件尚未移送者,該DNA樣本得暫存於刑事局,俟所涉案件確定移送與否,再行儲存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