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7 / 162 頁-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5條 …及第八款之應變必要措施,得命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或委託第三人為之。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7條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管制行為。土壤污染管制區內,禁止下列土地利用行為,並得限制人員進入。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一、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開發行為。二、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拆除非因污染控制計畫、污染整治計…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0條 污染土地關係人、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因第十七條至前條之管制,受有損害者,得向污染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整治場址之土地,應囑託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禁止處分之登記。土地已進行強制執行之拍賣程序者,得停止其程序。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2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據以實施,並將計畫及審查結論摘要公告。污染土地關係人得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前,提出整治計畫,並準用第一項規定辦理。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之實施者,得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之…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4條 …控制計畫,及準用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四項規定辦理。整治場址之土地,因配合土地開發而為利用者,其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目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核定。核定整治目標後之整治場址土地,不得變更開發利用方式;其有變更時,應…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5條 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或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對於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污染控制計畫或適當措施之實施,應予配合;各級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到場檢查或命提供必要之資…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6條 …或變更依第十六條所為之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劃定。三、囑託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塗銷依第十二條第三項所為之控制場址、整治場址登記及依第二十一條所為之土地禁止處分之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公告解除控制場址、…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9條 …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入。二、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繳納之款項。三、土地開發行為人依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繳交之款項。四、基金孳息收入。五、中央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六、環…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31條 污染土地關係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應就各級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三項、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四項、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支出之費用,與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負連帶清償責任。污染土地關係人依前項…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33條 意圖變更土地使用編定而故意污染土壤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故意污染土壤或地下水,致成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34條 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檢測機構從業人員及第八條、第九條所定評估調查之人員,對於依本法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代表人依第…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40條 …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違反第十七條或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止作為或停工、停…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41條 …要時,並得勒令歇業:一、非屬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之人違反第十七條或第十八條規定。二、違反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所公告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之限制事項。未依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42條 …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實施。三、未經公告為整治場址之控制場址污染土地關係人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其土地公告為控制場址。檢測機構違反前項第一款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撤…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44條 污染土地關係人未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支付費用,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每逾一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零點五滯納金,一併繳納;逾期三十日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繳…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45條 …市)主管機關,得於處分書送達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場址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後,通知有關機關,於應繳納費用之財產範圍內,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其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50條 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場所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受破產宣告或經裁定為公司重整前,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應繳納之費用,於破產宣告或公司重整裁定時,視為已到期之破產債權或重整債權。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51條 …整治場址之污染管制區範圍內屬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土地,不得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編定或為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事項之利用。土地開發行為人依其他法令規定進行土地開發計畫,如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整…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52條 …在污染責任人有數人者,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有重大過失之污染土地關係人,亦同。污染土地關係人依前項規定賠償損害時,對污染行為人或潛在污染責任人有求償權。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2條 …轄區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狀況時,應依轄區之地理、地質、水文條件及土地使用情形,逐年編列預算進行檢測,並對有土壤、地下水污染之虞之地區,優先檢測。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一項規定採取追查污染責任之適當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調查土地類別、實際使用及產權歸屬情形。二、清查污染來源。三、保存追查污染責任之相關證明文件。四、依相關環境保護法令處理,並通知農業、衛生、水利、工業、地政、營建或相…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囑託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載於土地登記簿時,囑託文件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土地所有人之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住址等基本資料。二、土地標示。三、公告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之日期及文…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提出之土壤、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計畫提出者、撰寫者、調查者及評估者資料。二、場址基本資料。三、場址現況及污染情形。…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二項規定擬訂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前,應通知整治場址之污染土地關係人,得於一定期限內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提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理者,應包含土壤離場之處理方式與設施及管制措施。八、整治後之土地使用方式。九、污染監測方式。十、清理或污染防治。十一、場址安全衛生管理。十二、整治完成之自行驗證方式及採樣檢測規劃。十三、經費預估。十四、整治期程。十五、其…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各土地使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復育事宜時,除應依土地使用相關法規辦理外,並為必要之指導及協助。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同時提出土地開發計畫及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者,土地開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審核時,應會商辦理。
- 行政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第2條 污染土地關係人於土地經主管機關公告為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前,管理其土地之管理措施及注意,無重大過失或輕過失者,認定其管理土地已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前項所稱無重大過失係指已盡一般人處理事務之注意義務。第一項所稱無輕過失係…
- 行政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 第3條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事項綜合判斷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一、場址土地使用分區及實際使用情形。二、污染土地關係人管理土地歷程及其地形地貌差異。三、經本準則規定或其他足資認定為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