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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3條 自由港區未按核定或核准之開發興建期程完成興建,自全部或一部之期限屆至之日起逾一年,申請人仍未取得營運許可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得視情形分別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廢止原核定,或由原核准機關廢止其…
  2.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4條 自由港區完成開發興建後,申請人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許可。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後,應會同有關機關實地會勘,並得提出改善建議,限期命申請人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由主管機關駁回其營運許可之申請。自由港區採分期分區營運者,主管機關…
  3.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免予收取:一、依離島建設條例由中央政府或離島建設基金編列預算興建者二、公私事業機構自行投資興建者。
  4.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53條 …法及本規則有關航港局經管國內商港經營管理事項及公共基礎設施之興建維護,航港局得委託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辦理。本法及本規則有關商港港務管理及其處罰事項,指定機關得委任所屬商港經營管理機關辦理。前二項情形,應將委託或委任事項及法…
  5. 行政商港法 第7條 …出租、設定地上權或作價投資之方式,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開發、興建、營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前項之公有財產,供國際商港公共設施或配合政府政策使用者,得無償提供商港經…
  6. 行政商港法 第9條 商港區域內建築物及設施之興建、增建、改建或拆除,除經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公告之區域外,應經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核准;未經核准擅自建造、設置者,應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依法拆除。
  7. 行政商港法 第10條 …門哨、管制設施等商港公共基礎設施,由政府委託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興建維護外,得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興建自營,或由公民營事業機構以約定方式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得由公民營事業機構以約定方式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者,其甄選事業機…
  8. 行政商港法 第11條 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興建維護費用,由航港建設基金支付。
  9.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業務者,除前項各款文件外,並應檢附商港經營事業機構簽訂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合約影本。
  10.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業務者,除前項各款文件外,並應檢附商港經營事業機構簽訂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合約影本。
  11.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8條 國營航空站之籌設、興建、營運,應由民航局報經交通部核准後,始得為之。直轄市、縣(市)營航空站之籌設、興建、營運,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後,始得為之。民營航空站應由符合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目規定…
  12.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8-1條 前條航空站於興建後,其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應由航空站經營人申請民航局認證合格。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營運之航空站,其供航空器起飛、降落與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由民航…
  13.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一、申請書(如附件一)。二、民營飛行場名稱及其設立地點。三、興建計畫書:應包括設立目的及用途、設施及聯外道路配置、安全維護計畫、擬使用之航空器及起降航線。四、營運計畫及財務計畫。五、土地所有權證明、租用或同意使用之證明文…
  14.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民營飛行場應在核准籌設期間內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並於興建完成後,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許可並經民航局公告後,始得使用:一、營運管理手冊(如附件三)。二、代表人及經理人名冊。三、…
  15.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 第13條 由民間機構進行興建營運之自由港區,區內自由港區事業申請籌設許可、展期、營運計畫變更及營運許可等事項,由該民間機構向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16.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4條 …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合作興建或租賃經營專用碼頭,或與專用碼頭經營業者訂定船舶貨物裝卸承攬契約。前項情形,於未開放租賃經營之碼頭,申請人應與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合作興建或租…
  17.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機場公司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於公有土地上自行興建建築物及其相關設施,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應一併辦理預告登記予該公地管理機關,並於辦竣登記後十五日內檢附登記謄本送該公地管理機關備查;其所需費用由機場公司負擔。
  18.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2條 民營航空站應由符合下列規定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籌設、興建及營運:一、股份總數逾百分之五十為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二、董事長及董事逾半數為中華民國國民。三、單一外國人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逾百分之二十五。四、公司設立五年以上…
  19.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人應自籌設許可之日起三年內提出興建規劃書三十份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屆期無法提出者,得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延展;核准延展期限不得逾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20.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7條 興建規劃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規劃目的及規劃目標年。二、航空運量分析及預測。三、場站規劃。四、飛航服務規劃。五、禁限建範圍規劃。六、周邊障礙物之影響分析及排除計畫。七、周邊土地現況及未來發展計畫。八、土地取得方式。九、聯…
  21.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人應自興建規劃書核准之日起二年內,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核轉交通部核准後,始得辦理興建:一、經核准之航空站籌設可行性研究計畫書及興建規劃書。二、施工計畫:應包括工程設計圖說、聯外道路系統配置計畫…
  22.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9條 經核准興建之航空站,如施工計畫開工或竣工年月變更時,申請人應報請民航局轉交通部備查。
  23.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申請人於興建完成後,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核准,並由民航局核發航空站營運許可證(附件二)後,始得營運:一、營運管理手冊。二、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之空側認…
  24.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12條 申請人申請籌設許可、興建規劃書核准、興建核准與請領營運許可證,及航空站轉讓由新經營人請領營運許可證時,應分別繳納審查費、許可證費各新臺幣九千元。航空站營運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時,應申請換發營運許可證,並繳納換發之營運許可證…
  25. 行政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第6條 …港區者係指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管理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並興建營運本自由貿易港區之民間機構。管理機關依第一項規定為委託行為時,應將委託對象、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26.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條 …物或新建地上物時,應檢附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文件,申請民航局核准興建,並於興建完成後檢附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文件,經民航局、航空站經營人及相關機關會勘同意後始得啟用。機場因設施條件限制而無航空貨物集散站於機場內營業者,機場外集散…
  27.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5條 …不燃材料裝修其牆面替代之。三、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六日以前興建完成者,走廊淨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走廊一側為外牆者,其寬度不得小於八十公分;走廊內部應以不燃材料裝修。六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至八十五年四月十八日間興建完成者,…
  28.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5條 …件,向交通部申請核准籌設。前項營業計畫書或興辦事業計畫所列之興建範圍,得採分期、分區方式興建。經核定興辦事業計畫,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興辦事業計畫之開發期程變更,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三日修正生效日起,以二次為限。二、…
  29.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9條 …規定,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用途為觀光旅館之建造執照依法興建,並於取得建造執照之日起十五日內報交通部備查。二、於取得建造執照之日起五年內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用途為觀光旅館之使用執照,並於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十五日…
  30.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9-1條 …,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發用途為觀光旅館之建造執照依法興建,並於取得建造執照之日起十五日內報交通部備查。再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辦理。二、原建造執照仍有效力,應於修正生效之日起五年內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