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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 200 頁- 行政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26條 …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技專校院教師之研習或研究期間,應至少半年;技職校院相關研習或研究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研…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 第2條 …規核發之證照。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委託國內外公私立機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以下合稱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教師及學生取得證照及參與技藝競賽獎勵辦法 第5條 …下:一、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二、公私立機構或外國政府所舉辦,最近三年平均參賽國家或地區數在十個以上之國際性技藝技能競賽。三、其他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定應鼓勵師生參與之技藝技能競賽。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3條 …實習者,應增加下列評量項目:一、實習機制:(一)校外實習合作機構之擇定及媒合機制。(二)校外實習合約之簽訂及執行。(三)校外實習保險之投保情形。(四)校外實習合作機構與實習學生發生爭議時之協商處理機制。二、實習成效:(一…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4條 …校校務評鑑,依校務評鑑程序規定辦理,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量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定期辦理評量。前項受託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一、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且設立宗旨與教育相關之法人或團體。二、有專業客觀之評量實施能力,包括…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5條 受託機構應依下列原則及程序辦理評量工作:一、組成評量小組,統籌整體評量事宜。二、訂定評量實施計畫,包括評量項目、基準(指標)、程序、結果、申復、申訴、評量委員資格、講習、倫理、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經評量小組通過及本部核定…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5條 …場接受教育及訓練課程。前項職場教育及訓練課程,應由學校及合作機構共同規劃設計,並與學生簽訂職場教育訓練契約。學生至職場接受職場教育及訓練課程時,合作機構應指派專責技術人員,負責職場學習輔導;學校並應安排專責教師定期至職場…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8條 …其他方式辦理學習評量。實施職場教育及訓練課程者,學校應與合作機構共同進行學習成績評量。
- 行政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10條 …部核定,在我國所設分校、分部及學位專班,或以國外學校名義委託機構在國內招生授課取得之學歷。五、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學歷不符第七條規定者。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2條 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招生對象為十五歲以上或未滿十五歲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得受僱從事工作之在職者或轉業者。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4條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職業繼續教育課程,應與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合作,共同規劃及設計。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5條 職業訓練機構申請職業繼續教育課程認可,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與合作學校共同規劃之課程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依合作學校之學校主管機關公告之程序、期間,向學校主管機關提出。前項實施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合作學校名稱…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6條 …申請認可。前項課程於認可有效期間內,有變更之必要者,職業訓練機構應擬具變更計畫,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7條 職業訓練機構應依核定後之實施計畫,於招生簡章載明開班名稱與時間、招生對象之資格或條件、招生人數、教學科目名稱與內容、收費與退費規定及相關事項。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9條 職業繼續教育學員修習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由職業訓練機構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發給學分證明。持有職業訓練機構學分證明者,得申請採認作為入學條件;入學後,得依相關規定,申請抵免學分。持有職業訓練機構學分證明者,得依學校、…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0條 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得收取學分費、雜費、代收代付費或代辦費;其收費基準,由職業訓練機構定之。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者,職業訓練機構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代辦費: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二、前…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1條 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由其合作學校之學校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辦理評鑑或訪視。前項合作學校之學校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者,其評鑑或訪視之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2條 學校主管機關辦理評鑑,應每三年辦理一次。但職業訓練機構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依法令規定評核獲頒銅牌等級以上資格者,得向學校主管機關申請於該銅牌等級以上有效期間內,免接受評鑑。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3條 學校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辦理評鑑,應擬定評鑑計畫,其內容包括評鑑程序、方式及評鑑項目。學校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應於評鑑完成後,公告評鑑結果。前項結果分為通過、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學校主管機關得依下列規定,辦理職業訓練機構課程…
-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14條 學校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得隨時派員對職業訓練機構進行訪視。前項訪視,學校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得遴聘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為之。學校主管機關對訪視結果不佳之職業訓練機構,應予限期改善;訪視結果得作為學校主管機關課程審核或廢止課程認可…
- 行政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第2條 …辦法獎勵對象為中央政府各級機關(構)及其主管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依法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
- 行政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第4條 …以下簡稱本部)審查。二、中央政府各級機關主管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依法設立、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團體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各該主管之機關提出申請;其主管之機關應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將符合前條規定之初審合格名單及…
- 行政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 第6條 前條審查作業,得由本部自行或委由其他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辦理。
-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2條 私立社會教育機構種類如下:一、社會教育館。二、圖書館、圖書資訊館或圖書室。三、科學教育館或科學類博物館。四、體育場館。五、兒童及青少年育樂場館。六、動物園。七、其他具社會教育功能之機構。
-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3條 私立社會教育機構之組織類型如下:一、非屬財團法人之私立社會教育機構:個人設立,未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之社會教育機構。二、財團法人私立社會教育機構:個人、法人或依人民團體法設立之人民團體(以下簡稱為人民團體)設立,並辦理財團法…
-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4條 個人申請設立非屬財團法人之私立社會教育機構,應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一、設立申請書:包括名稱、地址、設立宗旨、種類及規模。二、創辦人與主管之國民身分證明影本及主管之學、經歷證明文件…
-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5條 私立社會教育機構之名稱應符合下列規定。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前已設立者,不在此限:一、不得使用易使人誤解其與政府機關(構)有關之名稱。二、應冠以私立字樣。三、應標明其種類。四、財團法人私立社會教育機…
-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6條 私立社會教育機構應置主管一人,並以專任為原則。
-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7條 私立社會教育機構經核准設立者,應由創辦人於一年內檢具第四條所定文件、資料,申請財團法人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者,並應檢具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立案。第四條申請設立程序,得併同前項申請立案程序辦理;…
- 行政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私立社會教育機構之立案申請後,經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應核准其立案,並通知申請人;未符合規定者,應附具理由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