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5 / 200 頁
  1. 行政航業法 第30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於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有關業務前,應檢具其在本國設立登記文件、代理契約及有關文件,由該船務代理業向航政機關辦妥代理登記後,始得營業。
  2. 行政航業法 第31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申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或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有事實足認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予許可或登記:一、申請文件不足或不符,經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二、有侵害乘客或託運人合法權益…
  3. 行政航業法 第32條 …十六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於在中華民國設有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準用之。
  4. 行政航業法 第33條 …、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變更登記之管理、營運資金、證照費收取或委託船務代理業攬運客貨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5. 行政航業法 第37條 船務代理業經營代理業務,應以委託人名義為之,並以約定之範圍為限。
  6. 行政航業法 第40條 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非依法設立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為處理業務,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前項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理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在中華民國之業務,於代理時應檢附有關文書,向航政機關辦理登記。海運承攬運送業…
  7. 行政航業法 第53條 …港口間運送客貨。二、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或未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而在中華民國境內攬運客貨。三、違反第三十二條準用第十三條規定,經營固定航線業務,未辦理航線登記、航線變更登記或未…
  8. 行政航業法 第56條 …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三項準用第二十八條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或未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業務,而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未於前項限期內完成改善者,除按次處罰及再限期改善外,並得在六個月以內期間停止其營業之全部或一部。經前項…
  9. 行政航業法 第57條 …後無故退保。二、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或未委託中華民國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為處理業務,而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三、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準用第九條規定,未換領許可證,或未於辦妥變更登記或未於辦妥分公司登記後三十…
  10. 行政航路標識條例 第6條 …向航政機關繳納航路標識服務費。前項費用之收取作業得由航政機關委託其他機關(構)代收。第一項航路標識服務費之收費標準及收取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1.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7條 …運。在臺灣地區未設有分公司之外國船舶運送業或大陸船舶運送業應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依前項規定申請航線及業務許可後,始得營運。前二項業者之航線及業務許可期間以二年為限,並應於屆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變更時亦同。航政機關於必…
  12.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經管公有財產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使用辦法 第9條 經營機構設定地上權之土地轉租、委託經營、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再提供第三人使用之期限,不得逾航港局與經營機構簽訂之地上權契約期間。
  13. 行政航路標識服務費收取辦法 第10條 航政機關必要時得委託其他機關(構)代收航路標識服務費,並得派員或委託專業人士稽核受委託機關(構)之收取作業。
  14.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3條 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自行或委託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施行後,依該規定申請並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
  15.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5條 經審查符合前條規定之營利事業自行或委託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活動,符合下列範圍者,其銷售貨物之所得,得適用第三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一、採購:(一)指將中華民國境內採購之貨物儲存於自…
  16.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6條 …業,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外之證明文件。四、營利事業自行或委託自由港區事業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之計畫書,內容包含:(一)營利事業基本資料,包含設立日期、資本額、董事長、總經理、員工人數、年營業額、營業項目、公…
  17.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7條 …函影本。二、租稅獎勵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及營利事業依第五條第一款第一目之2規定申請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租稅獎勵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應經會計師複核。前項申報表格之格式,由財政部定之…
  18.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9條 …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將各該年度受營利事業委託從事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業務之營運績效資料提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自由港區營運機構應於辦理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將各該年…
  19.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10條 營利事業委託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之業務,如受委託之自由港區事業或受託內容有變更,或因合約屆滿再行續約者,應依第六條規定重行申請。
  20.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7條 …之一時,得申請民航局同意以設定地上權之方式提供土地使用:一、委託經營。二、與他人合作經營。三、開發土地或興建地上物。
  21.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 第13條 機場公司設定地上權之土地轉租、委託經營、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再提供第三人使用之期限,不得逾民航局與機場公司簽訂之地上權契約期間。
  22.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11-1條 …攬業停業、復業之備查與許可證之發給、換發、補發及註銷等事項,委託航政機關辦理。前二項委任及委託事項,交通部或民用航空局應依規定公告,並刊登公報及網站。
  23.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許可。民用航空局得派員檢查航空貨運承攬業各項設備及業務,並得委託或會同相關公會辦理。
  24.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航空貨運承攬業應派員接受民用航空局舉辦或委託相關公會舉辦之相關訓練。
  25.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27條 外籍航空貨運承攬業未依本規則規定設立分公司營運者,應委託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航空貨運承攬業代為執行或處理航空貨運承攬業務,始得在中華民國境內辦理航空貨運承攬業務。
  26.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28條 航空貨運承攬業受外籍航空貨運承攬業委託辦理承攬業務時,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民用航空局申請核准:一、申請書。二、委託書。三、外籍公司登記國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影本。四、委託人之分提單樣本。前項第四款之分提單得免列印許可證字號、…
  27.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8條 …一項自由港區之開發及營運,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或委託民間機構辦理。
  28.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2條 …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園區內下列事項,得委託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專責機關辦理:一、自由港區之勞工行政、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二、自由港區工商登記證照之核發。三、自由港區工業用電證明之核發。四、自由港區…
  29.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27條 機場公司應負責機場專用區之安全維護作業,並得由機場公司委託保全業執行;其涉及公權力之行使者,由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以下簡稱航警局)為之。前項安全維護作業由機場公司自行執行或委託保全業執行者,機場公司應擬訂安全維護計畫…
  30.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31條 機場專用區內各項商業服務設施,機場公司得以自營、委託民間機構經營或以約定方式租賃經營。前項租賃經營之作業規定,由機場公司訂定,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