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5 / 145 頁- 行政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 第5條 通過初審者,逕送本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審查。前項審查,得通知申請人提出說明及補正相關證據資料;申請人至遲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說明及補正;逾期不為完足說明或補正者,應為不予補助之審定。
- 行政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 第9條 …撤銷、廢止其全部或一部分之補助,並得限制其三年內不得再申請本基金之補助;其受撤銷者,並應繳回已受領之補助款:一、違反法令或辦理不善,經中央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而未改善。二、違反法令或辦理不善,情節重大。三、規避、妨礙或拒…
- 行政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設置辦法 第2條 衛生福利部(以下稱本部)為管理及監督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以下稱本基金)之運用,特設本基金管理監督小組(以下稱本小組)。本小組任務如下:一、基金之保管、財務狀況及執行運作之監督。二、本法第五十六條之一第四項補助業務之審查。三…
-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56-1條 …央主管機關為保障食品安全事件消費者之權益,得設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前項基金之來源如下:一、違反本法罰鍰之部分提撥。二、依本法科處並繳納之罰金,及因違反本法規定沒收或追徵之現金或變賣…
-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 第5條 …(市)主管機關發給第一項獎金,由其編列預算支應;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並得酌予補助。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第一項獎金,由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之。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銷售、保管及製造方法之研究事項,特設置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衛生福利部為主管機關(以下簡稱本部),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管理機關。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產品之銷售收入及製藥工廠提供勞務收入。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產品之生產與銷售支出及製藥工廠提供勞務支出。二、產品行銷、管理、總務及研究發展支出。三、其他有關支出。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意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預算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 行政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19條 …四款情形之一者,政府機關、醫療機構、罕見疾病病人與家屬及相關基金會、學會、協會,得專案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但不得作為營利用途。前項專案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委託或指定相關機構或團體辦理。前二項專案申請應備之書證…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設置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管理機關。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之收入。二、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受贈收入。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辦理癌症防治相關支出。二、辦理罕見疾病等醫療及相關支出。三、辦理戒菸服務、菸品成分監測、菸害相關防制宣導教育、稽查取締、人員培訓、研究調查、國際交流及與菸害相關性疾病防治等菸害防制有關支出。四、辦理…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2條 …人老人福利機構。二、附設老人福利機構之財團法人。三、財團法人基金會,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事項者。四、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前項受補助或委託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辦理補助或委託服務…
-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 第8條 …,政府應依法提供法律扶助;其扶助業務,得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他民間團體辦理。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人權,政府應對司法人員辦理相關訓練。
-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前,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上月之差額補助費。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應按月繕具載有計算說明之差額補助費核定書,通知未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繳納差額補助費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
- 行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屬預算法第四條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專款專用;其會計事務,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之主計機構或人員,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