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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25 頁- 行政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19條 地球電臺應置工程主管一人,並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聘任之:一、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之電機、電子、資訊、電信、電力、控制或相關科組考試及格,並在行政、軍事機關或公民營事業機構擔任電機、電子、資訊、電信、電力、控…
- 行政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22條 主管機關必要時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至地球電臺查核機器設備使用情形。
- 行政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23條 …促進廣播電視工程技術水準,得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固定型地球電臺執照工程評鑑。工程評鑑項目為工程設施、傳輸品質、監理業務及綜合評分等四項;領有交通部核發之固定型地球電臺執照之經營者,均應參與工程評鑑;設有分臺之電臺,由主…
- 行政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26條 申請核准使用轉頻器或設置地球電臺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標準繳納審查費、審驗費、證照費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等。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三、中繼:指將無線電信號接收、放大、變頻並轉發。四、節目中繼電臺:指利用微波、超高頻或特高頻技術傳送無線電信號之設備。五、壓縮技術:指將信號經轉換、處理過程,以減少所需資訊量,使傳送該信號所需頻寬縮小之技術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際困難,有傳輸中繼節目信號之必要者,得申請設置固定點節目中繼電臺。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設置固定點節目中繼電臺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後發給架設許可證,始得架設:一、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申請書。二、廣播電視頻率指配申請表。三、主管機關核發之廣播執照、電視執照、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廣播電視業者為從事現場轉播之需要,得申請設置現場轉播節目中繼電臺。現場轉播節目中繼電臺不得作為固定點節目中繼使用。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申請設置現場轉播節目中繼電臺者,應檢具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後發給架設許可證,始得架設。前項審查時,主管機關得視審查評估需要,要求申請人進行實地測試,申請人為填寫第五條第一項第二…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8條 …期間為一年,並以一次為限。架設許可證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電臺名稱。二、設置地點。三、電臺頻率。四、電臺頻寬。五、發射機電功率。六、發射機廠牌。七、發射機型號。八、天線廠牌、型號、組數及電功率增益。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電臺執照有效期間為三年,廣播電視業者於期間屆滿三十日前應檢附原執照及節目中繼電臺自行檢驗紀錄表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其有效期間為三年,自原執照有效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電臺執照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電臺名稱。二、設置地…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1條 既設固定點節目中繼電臺遷移發射地址、變更頻率、頻寬、電功率及換裝發射機時,應依第五條規定,向主管機關請領架設許可證,經審驗合格換發電臺執照始得使用。請領前項架設許可證應檢具第五條第一項文件。但僅換裝發射機者,得免附該項第…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架設許可證或電臺執照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如有遺失、損毀、或所記載事實變更時,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證照。前項換發、補發之證照,其有效期間仍以原核定者為準。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固定點節目中繼電臺之運作,應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一、電臺使用之頻率範圍為12.75GHz至13.15GHz、2.4GHz至2.4835GHz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指配之頻率。二、使用固定點節目中繼電路傳送信號,得採用壓縮、鎖碼…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臺設置天線鐵塔高度不得違反飛航安全標準及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辦法及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法規之相關規定。天線鐵塔之標誌及障礙燈應符合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廣播電視業者申請設置之現場轉播節目中繼電臺,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頻率範圍為:(一)2.4835GHz至2.50GHz。(二)13.15GHz至13.20GHz。(三)23.60GHz至23.80GHz。(四)其他經…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節目中繼電臺應由工程主管負責相關工程技術及設備之維護。檢具籌設許可證明文件申請設置節目中繼電臺者,其工程主管之資格應先依相關法規報經主管機關完成審查。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電臺發射機之發射,應避免影響其他既設之電信設備功能,且不得干擾合法之通信。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節目中繼電臺之技術標準、器材規範及干擾處理原則,本辦法未規定者,得依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國際電信公約及國際無線電規則等有關電信之規定辦理。
- 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申請設置節目中繼電臺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繳納審查費、審驗費、證照費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廣播電視地球電臺(以下簡稱地球電臺):指在地球上與衛星間做廣播電視節目信號接收、處理、發射之電信設備。二、衛星機構:指擁有在太空運作或即將運作並在國際電信聯合會登錄之衛星之國內外機構或組織。三…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4條 …關核發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影本,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置地球電臺。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地球電臺架設許可證(以下簡稱架設許可證,申請作業流程如附件一):一、主管機關核准設置地球電臺同意函影本。二、地球電臺設置申請書(如附件二)。三、設備規格。四、微…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地球電臺架設完成後須符合衛星機構所定傳輸規格,並檢具下列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審驗,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者,於繳回原領之架設許可證後,申請發給地球電臺執照(以下簡稱執照,申請作業流程如附件一):一、經衛星機構認可之證明文件。二、…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事業者中繼節目信號,申請指配頻率使用轉頻器者,應自行設置地球電臺,其不申請指配頻率者,得委託衛星通信業務經營者為其中繼節目信號。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使用頻率:一、衛星轉頻器資料紀錄表。(如附件六)二、…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執照之有效期間為五年。期間屆滿前一個月應檢附地球電臺自行查驗紀錄表(如附件七)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照,其有效期間為五年,自原執照有效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依前項規定申請換照時,主管機關得派員審驗地球電臺設置情形。審驗不合格…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10條 增設或變更地球電臺天線或位置時,應依第五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架設許可證。增設或變更地球電臺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時,應檢具地球電臺設置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依前二項完成增設或變更後,應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後,核…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14條 為維護公眾安全,架設地球電臺天線及其相關設備時,應予妥善固定,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且須符合主管機關所定衛星廣播電視地球電臺審驗技術規範。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15條 地球電臺發射天線之仰角不得低於五度,以確保公眾安全及避免干擾其他通信。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第17條 地球電臺之設備應依衛星廣播電視地球電臺審驗技術規範規定妥善維護,違反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