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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59 頁- 行政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發電業或輸配電業應於金融機構開立電協金專戶(以下簡稱專戶)存管,並設置專戶管理委員會,審核專案型電協金之申請。其成員之組成得邀請政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發電業或輸配電業應於每年三月底前辦理下列事項:一、提報前一…
-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26條 …賣及租賃。七、經銷公益彩券。八、廣告服務。九、提供場所供設置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十、接受他人委託代收物品服務。十一、從事僅供收受洗滌物場所之洗衣業務。十二、提供營業站屋屋頂供設置行動電話基地台。十三、屋頂供…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支援輔導計畫所需之支出。二、透過金融機構辦理專案性、緊急性或企業轉型、調適之融資及保證。但以金融機構或信用保證機構不能按通常條件提供融資或保證者為限。三、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或透過中小企業開發公司…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第6條 事業應於本辦法施行日或取得供氣營業執照日起三十日內,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以儲存所提撥之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並將金融機構名稱及帳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時,應副知中央主管機關;金融機…
-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0條 …電發電設備設置者,應於申請設備登記前,自行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一次完成繳納一定金額之模組回收費用:一、適用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起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二、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生效後,…
- 行政售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 第4條 …發電設備設置者應於每年二月底前及八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代收專戶繳交基金之費用,並依規定格式填具申報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如附件一)。
- 行政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3條 …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
- 行政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4條 …金及利息償還期限展延或利息減免,應自災害發生次日起六個月內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 行政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5條 …要點辦理災害復工營業所需資金(以下簡稱災害復工貸款),由承貸金融機構就受災中小企業個別狀況核貸,並由信保基金提供九成信用保證;其送保期間保證手續費,免向受災中小企業計收。
- 行政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6條 …展延期間之利息損失或利息減免之損失,由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補貼金融機構:一、辦理展延之貸款,其利息延後支付之損失,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補貼;依每次公告之災區,每家受災中小企業最多以新臺幣七萬五千元為…
- 行政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9條 承貸金融機構應確實完整保存補貼之相關資料,主管機關得委由信保基金或經理銀行監督補貼撥款,並得隨時派員前往瞭解補貼作業情形,承貸金融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承貸金融機構於災害復工貸款貸放後,應將貸放情形作成紀錄,申貸之受…
- 行政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督導執行授信措施與承貸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辦理災害前已貸款本金及利息償還期限展延或利息減免、擔保調整事宜或災害復工貸款及信用保證之相關事項,各經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得依審計法第七十七…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達百分之十五,經主管機關、受主管機關委任、委託之機關(構)或金融機構認定屬實:(一)一百零七年同期。(二)一百零八年同期。(三)一百零八年下半年之月平均。(四)一百零九年內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或任一個月。(五)一百十年內…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6條 …證手續費免予計收。受影響中小型事業之前項貸款,主管機關得補貼金融機構辦理利息減免。補貼期限最長一年,補貼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每家事業補貼金額以新臺幣二十二萬元為上限。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7條 受影響事業所需之營運資金,金融機構得予貸款,並由信保基金提供十成信用保證,其保證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由主管機關全額負擔。營運資金貸款以支付員工薪資及廠房、營業場所或辦公場所之租金為限,以核給六個月薪資總額及租金總額為上限…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8條 受影響事業所需之振興資金,金融機構得予貸款,並由信保基金提供最低八成、最高九成之信用保證,其保證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由主管機關全額負擔。受影響中小型事業辦理前項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非屬中小型事業之受影響事…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6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該機關委任、委託之機關(構)、團體或金融機構認定之受影響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二、水、電費減免適用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三、適用條件及級距:(一)已向國稅局…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8條 主管機關得委由經理銀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三項、第八條第五項或第十四條第七款規定之利息或保費補貼作業。本辦法所定紓困、振興之審查作業事項,得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之。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9條 承貸金融機構應確實完整保存補貼之相關資料,主管機關得委由信保基金或經理銀行監督補貼撥款,並得隨時派員前往瞭解補貼作業情形,承貸金融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得偕同信保基金或經理銀行隨時派員前往瞭解貸款運用情形,承…
- 行政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20條 主管機關督導與執行授信措施,或承貸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辦理第六條至第八條相關事項,各經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民營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之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及財務責任;主管機關及公營金融機構…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9條 …展基金,其用途範圍如左:一、支援輔導計畫所需之經費。二、透過金融機構辦理專案性、緊急性及企業轉型、調適之融資及保證。但以金融機構或信用保證機構,不能按通常條件提供融資或保證者為限。三、投資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或透過中小企業…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12條 …理本條例之輔導業務,應視需要,聯合或委託公私立研究服務機構、金融機構、信用保證機構、貿易促進機構、工商業團體或其他機關團體共同辦理,並分別建立財務融通、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研究發展、資訊管理、工業安全、污染防治、市場行銷…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13條 為充裕中小企業資金,中央主管機關應協調有關金融機構、信用保證機構,加強對中小企業融資、保證之功能。為充裕中小企業信用保證機構之資金,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捐助該機構,以維持其應有之保證能量,與該機構簽約之金融機構亦應配合…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19條 金融機構或信用保證機構辦理前三條之貸款或保證者,得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撥款參與貸款或保證;其比例由主管機關依實際需要核定之。前項各有關經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依審計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免…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20條 …會計制度健全,依法繳清應納稅捐之中小企業,主管機關得協調有關金融機構、信用保證事業,優先給予融資、保證。
- 行政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21條 …辦之建設,而業務受到影響或有遷移必要者,主管機關應協助其透過金融機構辦理週轉貸款、遷移貸款;必要時,並應協助其取得遷廠用土地。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長期優惠貸款辦法 第5條 …交通建設資金融通之必要,會商財政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洽請金融機構提供民間機構興建或營運交通建設所需之長期優惠貸款。前項貸款由民間機構與金融機構議定之。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長期優惠貸款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規定補貼長期優惠貸款利息差額,以民間機構向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之一定百分點計算。但補貼利率最高不得超過二個百分點。前項利息補貼額度由主管機關依第四條規定評定,一經評定不得提高。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長期優惠貸款辦法 第9條 適用本辦法利息補貼之民間機構,於支付金融機構貸款利息後,檢具利息支付證明,向主管機關申請核付補貼利息。
- 行政政府對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補貼利息或投資部分建設辦法 第5條 政府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補貼民間機構所需貸款利息,應依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之一定百分點計算。前項百分點及補貼利息之貸款額度,應由甄審委員會於評定補貼利息時決定。經決定後,不得調整該百分點,並不得提高該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