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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200 頁- 行政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或放流水供自行使用許可申請辦法 第13條 供自行使用者於廢(污)水或放流水使用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欲繼續取用者,應於期限屆滿前六個月起三個月內,依第四條規定重新申請,逾期未申請者,其許可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 行政再生水水質標準及使用遵行辦法 第3條 …週期及方法定期校正。二、每三個月應委託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發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於其供水設施適當地點辦理再生水水體採樣及前條各款水質項目之水質檢驗,並於檢驗結果完成日起三十日內,將採樣與水質檢驗結果以網路傳輸至中央…
- 行政地下水管制辦法 第17條 …機關完成複查作業及自行裝設水量計或獨立電表後,得申請補辦鑿井許可及水權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前項水權申請時,得於水權狀內註記應減抽、停抽情況及啟用之要件。前項水權期限不得逾三年,於自來水、地面水或其他水源可滿足其需求之水量時…
- 行政地下水鑿井業申請許可收費標準 第2條 地下水鑿井業申請籌設及營業許可,應於申請籌設許可時繳納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二千元;審查費如經收取,除依規費法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得申請退費者外,不予減免或退還。申請展延營業許可期限或變更營業許可,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 行政地下水鑿井業申請許可收費標準 第3條 …鑿井業申請領取或補、換發下列證冊,其證冊費數額如下:一、營業許可書,每張新臺幣三百元。二、業務手冊,每份新臺幣三百元。三、技術員工作證或技工工作證,每張新臺幣三百元。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變更致申請換發者,免繳證冊費。
- 行政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2條 …本法所稱無自來水地區指下列地區: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之簡易自來水事業供水地區。二、各自來水事業供水管線到達,但尚未接水之地區。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許可收費標準 第2條 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籌設及營業許可,應於申請籌設許可時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審查費如經收取,除依規費法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得申請退費者外,不予減免或退還。申請展延營業許可期限、變更營業許可,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許可收費標準 第3條 自來水管承裝商申請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技術員工作證或技工工作證,應繳納證冊費每張(份)新臺幣二百元;申請補發或換發者,亦同。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變更致申請換發者,免繳證冊費。
- 行政省水標章使用許可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申請省水標章使用許可,應依本標準繳納行政規費。前項之行政規費包括審查費及變更費。
- 行政省水標章使用許可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省水標章使用許可,行政規費收費標準如下:一、省水標章使用許可及展延案,每件審查費新臺幣五百元。二、省水標章使用許可之使用人或地址變更案,每件變更費新臺幣一百六十元。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重新申請供氣許可辦法 第2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依本辦法申請供氣許可並核發供氣營業執照:一、依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取得公用天然氣事業臨時供氣營業執照。二、未受主管機關廢止公用天然氣事業臨時供氣營業執照之處分。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重新申請供氣許可辦法 第4條 …列文件,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請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供氣許可: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二、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三、實收資本額證明文件。四、各供氣區域用戶數統計表。五、各供氣區域管線埋設長度彙整表。六、比例尺不得小於一萬…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重新申請供氣許可辦法 第6條 …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駁回該供氣區域申請供氣之許可,並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輸氣管線未通達該供氣區域之主要街道。二、該供氣區域無已供氣之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三、未依本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之期限補…
-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業申請直供審查規則 第2條 …之一:一、已取得發電業執照。二、已取得發電業籌備創設與擴建之許可函。三、與發電業籌備創設與擴建併案申請。
-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業申請直供審查規則 第5條 …生能源直供審查申請書。二、發電業執照或發電業籌備創設與擴建之許可函。但與發電業籌備創設與擴建併案申請者免附。三、與用戶簽訂之直供契約書或同意直供之其他證明文件。四、符合本法第三十二條之相關證明文件。五、輸配電業核發之併聯…
- 行政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發電業及輸配電業用地爭議準則 第2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於發電業或輸配電業申請許可先行施工之處理期間,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辦理;必要時,得先召集發電業或輸配電業及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協調處理。
- 行政國有不動產依法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收益提撥辦法 第3條 …發電開發行為,向海域土地使用人所收取之償金;其提撥範圍包括獲許可至取得電業執照前、取得電業執照至執照期限屆滿前及電業執照屆期後且獲准不除役繼續營運至不營運日止。前項償金計算,應按我國直轄市或縣(市)行政區界線延伸至領海界…
- 行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4條 …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三、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四、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五、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六、香港或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
-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12條 …月、日。前項捐助章程之訂定及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後報主管機關許可。
-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七、規劃建設用地取得。八、風景區土地使用、建築規劃管制及申請許可會辦案件之審查。九、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十、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 行政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2條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者,不在此限。汽車駕駛人之車輛,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時,得不適用前項規定。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2條 …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26條 …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30條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其新增業務之許可、財務報表之揭露、負責人之定義與其應具備資格條件、郵局之增設、遷移與裁撤及其他相關等事項之監督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其涉及外匯業務者,並應會同中央…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2條 …匯兌新增業務,應檢具營業計畫書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其涉及外匯業務者,並應經中央銀行許可。中華郵政公司經許可辦理新增業務者,應於開辦前將開辦日期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央銀行備查。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16條 …員會申請核准。前項增設郵局涉及辦理外匯業務時,並應經中央銀行許可。中華郵政公司申請遷移或裁撤辦理儲金匯兌業務之郵局時,應述明理由及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之處理或其他替代服務方式,事先報交通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前項遷移…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9條 …與貨物進出自由港區之核准及門哨管制檢查。四、外籍商務人士入境許可申請之核轉。五、自由港區事業外籍人士延長居留申請之核轉。六、預防走私措施。七、業務及財務狀況之查核。八、自由港區事業、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之營運輔導。九、…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3條 …業說明書,連同相關文件,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入區籌設及營運許可。前項事業申請入區籌設及營運許可應具備之資格、營運組織型態、申請程序、檢附之文件、各項營運控管作業、帳務處理、許可之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1條 …辦理免徵、擔保、記帳及押稅手續。申請經營自由港區事業取得籌設許可者,於籌設期間適用前二項規定。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4條 …仍按原減徵、免徵或退稅稅額補徵。申請經營自由港區事業取得籌設許可者,於籌設期間自課稅區運入自用機器、設備適用第一項及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