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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106 頁-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3條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得補助或委託辦理之老人服務及照顧項目如下:一、老人休閒、體育活動。二、充實老人休閒活動設備。三、提供有關法定扶養義務人善盡扶養老人之資訊及協助。四、老人福利機構照顧服務。前項第二款受補助對象為社會團…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項目,其補助基準如下:一、老人休閒、體育活動: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五萬元。二、充實老人休閒活動設備: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三、提供有關法定扶養義務人善盡扶養老人之資訊及協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5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項目,其補助基準如下:一、新建、改(增)建費:最高補助二百床,每床樓地板總面積最高以十六點五平方公尺為限,並參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所列標準辦理。二、修繕費:最高補助二百床,最多每五年補助一次…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6條 第三條所定老人服務及照顧項目,其補助之申請採事前審核,申請程序如下:一、直轄市或縣(市)立案之申請補助者,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函送本部核辦。二、全國性、省級立案…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7條 申請老人服務及照顧項目補助者,應編列自籌款,並檢具下列文件,依前條規定提出:一、申請表。二、申請補助計畫書。三、自籌款證明。四、捐助章程或章程、立案證書、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五、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前項自籌款比率,申請補…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8條 本部對申請補助者,得依預算額度、申請計畫內容、執行能力、申請補助項目,核定補助經費比率及數額。老人福利機構租(借)用土地或建物者,資本支出補助每案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但老人福利機構租(借)用之土地或建物,經所有權人設定…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10條 受補助者辦理採購應適用政府採購法者,依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辦理。但補助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補助計畫,未達採購金額半數以上者,仍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上網公開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採最低標決標等事項,並於申請時切結遵…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11條 受補助或委託者應按原核定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預定進度確實執行。非經本部同意,其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有特殊情形,須變更原計畫項目、執行期間或進度者,應詳述理由,層報本部核准後始得辦理。未依規定辦理者,應將補助款或委託經費繳回…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12條 受補助者於年度終了後,補助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並將補助款繳回。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於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報經本部核准保留者,得繼續執行;未辦理保留者,應將補助款繳回。補助款核銷結案時,實際支用經…
-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13條 受補助者應建立完整補助案件檔案,本部得隨時予以考核。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2條 …礙者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者,得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以下簡稱生活補助費):一、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二、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三、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2-1條 領有生活補助費之身心障礙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其需求,轉介其參與相關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參與前項服務或訓練之身心障礙者,於一定期間及額度內因就業(含自行求職)而增加之收入,得免計入前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之家庭總…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3條 生活補助費每月核發標準如下:一、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八千二百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四千七百元。二、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四千七百元;輕…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4條 領有生活補助費,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停發生活補助費:一、受補助人死亡。二、受補助人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三、受補助人之家庭經濟狀況已改善。四、生活補助費未真正用於照顧受補助人。五、受補助人應徵…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5條 申請生活補助費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但申請重新鑑定或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五日修正之條文全面施行後申請身心障礙證明,且申請生活補助費者,應由身心障礙需求評估單位轉介:一、申請表。二…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7條 前條審核結果應以書面通知,並載明補助起始時間及補助金額,不予補助者並應載明理由。經審核符合補助資格者,溯至備齊文件之當月生效。因情事變更得提高補助費者,以其事實發生之當月起核發生活補助費。因情事變更致補助金額減少或資格不…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8條 生活補助費申請之受理、審核及費用撥付,得委由鄉(鎮、市、區)公所辦理。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每年應定期辦理補助資格重新調查,並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完成,分類列冊登記,如有異動,應隨時變更;並不得以受補助人未申請為由停止其補助。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應於次月十五日前撥付核定之生活補助費。申請人死亡,應撥付之生活補助費未及撥付時,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申請人死亡相關證明文件及法定繼承人證明文件請領之;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得檢附共同委任書及切…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12條 申請人喪失補助資格或死亡時,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13條 以詐術或其他不法行為申請或領取補助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補助或停止補助,已補助者應追回之。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 行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補助所需經費,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辦理。
- 行政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功能障礙輔具訓練服務二年以上。(四)曾任職於政府主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特殊教育或職業重建之服務單位,實際從事視覺功能障礙服務二年以上。服務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輔具中心之人員,尚未領有輔具評估人員訓練…
- 行政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內容。第一項在職訓練辦理方式如下:一、由主管機關自行、委託或補助機構、團體辦理。二、由機構、團體自行辦理。
- 行政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44條 …婚姻及生育輔導適當之資源與支持。二、協助辦理相關費用之減免或補助,應備具申請書、個案紀錄,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行政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62-2條 …護(傭)。四、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教育費用補助。
- 行政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 第9條 …務。二、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三、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或居家照顧服務。四、未聘僱看護(傭)。
- 行政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及服務辦法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每三個月彙整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輔具補助、服務資源及輔具服務使用狀況資料,並送中央主管機關彙整。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三月底以前將前年度之前項輔具服務相關資訊統計、分析及發布。
- 行政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及服務辦法 第7條 …之輔具諮詢與資源連結。四、輔具回收、租借、回收再利用輔具實物補助。五、輔具展示。六、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可之輔具業務。為執行前項輔具服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編列經費,共同推動輔具資源整合及服務單一窗…
- 行政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及服務辦法 第11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獎勵、補助或支援民間共同參與輔具之研發、製作及生產,必要時應協助引進國外科技輔具技術、獎勵技術移轉、提供技術諮詢、教育訓練及其他相關專業技術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