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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8條 …警告系統之使用方法、系統聲響及目視警告時之反應程序,應訂定於飛航手冊。本條所裝置之接近地面警告系統,應符合民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
  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9條 未經申請民航局核准前,任何人不得於下列情形從事特技飛航:一、於人口稠密之城鎮。二、於開闊地人口聚集處。三、於機場指定之B類、C類、D類或E類地表空域之橫向邊界內。四、距航路中心線五浬以內。五、距地表高度在一千五百呎以下。…
  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10條 …試飛,應經民航局核准後,於開闊水面、人口稀少或其他航空器較少飛航之空域實施。
  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13條 …何人不得操控持有試驗類特種適航證書之航空器從事檢定項目以外之飛航。持有試驗類特種適航證書之航空器應於民航局指定之空域內飛航。但符合下列情形並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一、航空器於其正常速度範圍內及所有需執行之課目均可正常…
  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13-1條 從事自由氣球飛航活動及自由氣球繫留作業之航空器,應具有自由氣球類航空器適航證書並由檢定合格之航空人員操作。從事自由氣球繫留作業,應向民航局申請核准後,始得實施。
  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16條 航空器於維護後,應符合下列規定,始得飛航:一、經合格人員完成適航簽放。二、依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完成維護紀錄。航空器於維護後,經地面測試及檢查之結果顯示,該項維護對飛航性能或對飛航作業有顯著影響時…
  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17條 …十二個曆月內完成下列檢查之一,並於維護紀錄記載完成檢查,始得飛航。但符合第三項規定者,不在此限:一、年度檢查及簽證。二、依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核發航空器適航證書之檢查。航空器應於使用時間每一百飛航…
  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19條 飛機或直昇機於管制空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時,應符合下列條件:一、靜壓系統、高度表及高度自動報告系統於飛航前二十四個曆月內應執行測試及檢查,並符合附件二十九之規定。二、除使用系統排水及備用靜壓閥外,於打開及關閉靜壓系統後,…
  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20條 航管雷達迴波器應於飛航前每二十四個曆月內執行測試及檢查,並符合附件三十之規定。安裝或維護航管雷達迴波器後,如可能造成資料傳送誤差者,應執行測試及檢查,並符合附件三十之規定。前二項之測試及檢查,應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執行:…
  1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5條 航空器執行下列飛航作業,應依本節之規定執行:一、運渡或訓練飛航。二、無報酬之展示飛航。三、其他非營利性之飛航。
  1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6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確認下列裝備、航行圖表及資料,已置於駕駛員席位便於取用之處:一、配備二個一號電池或與其等效之手電筒,且作用正常。二、駕駛艙檢查表。三、最新之相關航行圖表。四、導航相關之航路圖、終端區域圖、進場及穿降圖。五、…
  1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7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瞭解所操作航空器之飛航手冊、標示、提示表、儀表標示及其操作限制。組員於飛航前,應瞭解與其職務相關之航空器上緊急裝備,並遵守該裝備之使用程序。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28條 航空器應裝置儀器飛航規則所需之儀表及裝備,並符合附件二十三之規定;於夜間作業時並應裝置一具電氣式落地燈,且作用正常,始得從事夜間飛航。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9條 越水飛航之飛機飛越距陸岸達五十浬以上者,應具備供機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始得飛航。越水飛航之飛機飛越距陸岸飛航時間超過三十分鐘或達一百浬以上,機上應裝置下列求生裝備,始得飛航:一、供飛機上每一人員使用之…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0條 越水飛航之飛機飛越距陸岸飛航時間超過三十分鐘或達一百浬以上者,機上應裝置下列裝備且作用正常,始得飛航。但符合第二項及第三項者,不在此限:一、於航路任一點至少能與一個地面設施聯絡之通信裝備,該裝備應包括下列項目:(一)二具…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1條 飛機應裝置本條所規定之緊急裝備,始得飛航。前項緊急裝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第三百十七條之規定執行檢查,以確保作用正常。二、便於組員取用。三、明確標示其位置及操作方法。四、裝置於隔艙或容器內時,應於隔艙或容器上標示其內容…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3條 …。三、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四、求生裝備之位置。五、越水飛航時之水上迫降程序、救生背心、個人浮水器具及救生艇之使用方法。六、使用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前項規定事項,應由機長或組員提示,或以其他方式為之,並得輔以書…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4條 …飛機原檢定基礎慣性負載係數設計之安全帶及肩帶之束緊裝備,始得飛航。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6條 …下列規定裝載:(一)以安全帶或其他綑綁方式固定,且能防止其於飛航或地面作業時可能之移動。(二)貨物應適當包裝以避免傷及乘員。(三)貨物不超過座椅或地板結構之負載限制。(四)貨物裝載位置不應妨礙任何通道及出口之使用。(五)…
  2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7條 …冰附著於機翼、水平安定面或操縱面時。飛機於下列情形之一,不得飛航。但飛機之除冰或防冰裝置符合運輸類飛機型別檢定要求者,不在此限:一、於儀器飛航規則下進入已知或預期之中度結冰天氣情況。二、於目視飛航規則下進入已知或預期之中…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8條 下列飛機除機長外,應有副駕駛員,始得飛航:一、大型飛機。但經型別檢定僅需一位駕駛員操控且不需有副駕駛員之大型飛機,不在此限。二、經型別檢定需二位駕駛員操控之多渦輪發動機之飛機。三、通勤類飛機。但符合第一款但書之規定且其座…
  2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1條 使用運輸類飛機從事飛航作業時,應裝置符合民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之空速超限音響警告裝置,始得飛航。
  2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2條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起飛:一、起飛重量不超過飛航手冊所規定之機場標高及起飛時外界溫度條件下之重量。二、落地重量不超過飛航手冊所規定之機場標高及預計落地時外界溫度條件下之重量。三、起飛重量應考量機場標高、使…
  2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3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大型航空器或運輸類飛機上裝置飛航紀錄器,始得飛航;該紀錄器應記錄供航空器失事調查使用之必要飛航資料,其詳細規範依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飛航標準辦理。飛航紀錄器應於飛航前開啟,不得於飛航中關閉。但於航…
  2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5條 …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始得飛航。
  2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5-1條 …空器裝置之通信裝備應備有與機場管制單位雙向通信之能力,且能於飛航中隨時接收氣象資料,並能隨時與至少一處航空電臺或其他類似電臺,使用當地主管機關規定之頻率通話。自由氣球備有無線電對講機裝備且於非管制空域活動者,不適用前項規…
  2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5-2條 航空器飛航於以性能為基礎之通信之空域或航路時,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裝置符合通信性能規範需求之通信裝備。二、航空器所具備之通信性能需求能力相關資訊應明列於飛航手冊,並經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或民航局…
  2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6條 航空器飛航於以性能為基礎之導航之空域或航路時,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導航裝備之裝置應符合導航規格。二、航空器所具備之導航規格能力相關資訊應明列於飛航手冊,並經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或民航局核准。三、…
  2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46-1條 飛機飛航於指定為最低導航性能規範空域,應裝置導航裝備並符合下列條件:一、持續提供飛航組員有關維持或偏離欲飛行航跡之指示,並於航跡上任一點均可符合所需之精確度。二、經民航局核准從事該飛航作業。三、於北大西洋最低導航性能規範…
  3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6-2條 航空器應裝置監視裝備,並依飛航管制機構要求開啟使用。但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