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8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四章 一般飛航作業 › 第六節 大型多渦輪發動機之航空器 第338條 下列飛機除機長外,應有副駕駛員,始得飛航:一、大型飛機。但經型別檢定僅需一位駕駛員操控且不需有副駕駛員之大型飛機,不在此限。二、經型別檢定需二位駕駛員操控之多渦輪發動機之飛機。三、通勤類飛機。但符合第一款但書之規定且其座位數不超過九座之通勤類飛機,不在此限。未經考驗合格之副駕駛員,不得擔任需二位駕駛員操控飛機之副駕駛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